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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采云]新疆师范大学伙食物资2025-2026冻货类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信息来源: ******[查看]
|地区:新疆
|类型:采购公告
基本信息
信息类型:采购公告
区域:新疆
源发布时间:2025-07-08
项目名称:******[查看]
项目编号:******[查看]
招标单位:******[查看]
招标联系电话:******[查看]
代理单位:******[查看]
代理联系人:******[查看]
代理联系电话:******[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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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概况

******大学伙食物资2025-2026冻货类采购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政采云平台(******/)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5年08月01日 11:00(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SJX-2025-398

项目名称:******大学伙食物资2025-2026冻货类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元):******

最高限价(元):/,/

采购需求:

标项一
   标项名称:******大学伙食物资2025-2026冻货类采购项目第1包
   数量:1
   预算金额(元):******
   单位: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冻货类物资采购,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备注:

标项二
   标项名称:******大学伙食物资2025-2026冻货类采购项目第2包
   数量:1
   预算金额(元):******
   单位: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冻货类物资采购,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标项 1、2,壹年,自2025年9月1日起至2026年8月31日止。合同开始试用期3个月(包含在一年合同期内),如乙方的供货质量、服务质量等不能满足甲方要求,甲方有权随时单方终止本合同;试用期满,经甲方采购中心书面确认合格后,进入合同期,试用期不合格,甲方有权解除合同,甲方向乙方发出解除通知书,本合同即解除,且甲方不承担任何违约责任。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标项1、2:本项目预留部分采购项目预算金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要求获得采购合同的投标人将本采购包金额的至少30 %分包给一家或者多家中小企业,这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至少70 %,须提供《拟分包情况说明》及《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和戒毒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格式详见招标文件)。 接受分包合同的中小企业与分包企业之间不得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标项1、2】
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者《食品生产许可证》或者《仅销售预包装食品经营者备案信息采集表》或承诺函(承诺内容至少包括:如若中标保证在合同签订前需要办理完成经营许可或备案登记,保证合法经营,不会影响商品的供应时间,否则视为放弃中标资格)。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5年07月08日2025年07月15日,每天上午00:00至14:00,下午14: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政采云平台(******/)

方式: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本次招标不提供纸质版招标文件。

售价(元):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5年08月01日 11:00(北京时间)

投标地点:政采云平台(******/),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在政采云平台上传。

开标时间:2025年08月01日 11:00(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投标人登录政采云平台******/,进入“项目采购-开标评标-右边选择对应项目点击“进入项目”进入开标大厅。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实行网上投标,采用电子投标文件。

    2、各供应商应在开标前确保成为正式注册入库供应商,并完成CA数字证书(符合国密标准)申领。因未注册入库、未办理CA数字证书等原因造成无法投标或投标失败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如需咨询,请联系新疆-安信CA服务热线******326;翔晟CA服务热线025-******;新疆CA服务热线******99。

    3、供应商将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下载、安装完成后,可通过账号密码或CA登录客户端进行投标文件的制作。在使用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时,建议使用WIN7及以上操作系统。

    4、其他事项: 1、关于本项目所有公告、公示在新疆政府采购网发布。
2、请投标单位随时关注本项目的澄清、答疑、变更事项。
3、本项目实行电子招投标,供应商须登录政采云平台申请获取招标文件,并通过政采云电子投标客户端制作响应文件,同时自行承担与投标有关的一切费用。
4、各供应商应在开标前确保成为新疆政府采购网正式注册入库供应商,并完成CA数字证书申领。因未注册入库、未办理CA数字证书等原因造成无法投标或投标失败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5、有意向参与电子开评标的供应商,可访问新疆数字证书认证中心官方网站(******/)或下载“新疆政务通”APP自行进行申领。如需咨询,请联系新疆CA服务热线0991-******
  

特别提示:

        1、采购限额标准以上,200万元以下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400万元以下的工程采购项目,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采购人应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2、超过200万元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3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3、超过400万元的工程采购项目中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4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4、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符合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0%~20%(工程项目为3%~5%)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3%~5%作为其价格分。

        5、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4%~6%(工程项目为1%~2%)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1%~2%作为其价格分。

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大学

地 址:******大学资产管理处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有限公司

地 址: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二期黄山街一品九点阳光德港大厦B座20楼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梦媛、李航、杜萍、范艳娥

电 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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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蜂快照:2025-07-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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