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分期联合营销第二期活动”营销执行服务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编号:KCFW-2025-09863
1.磋商条件
本项目“2025年分期联合营销第二期活动”营销执行服务(项目名称),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实施,资金来自企业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采购人为******有限公司云南分公司。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竞争性磋商。
2.项目概况与磋商范围
2.1项目名称:“2025年分期联合营销第二期活动”营销执行服务。
2.2磋商范围:拟采购1家供应商,为中国银联云南分公司和活动参与各机构提供“2025年分期联合营销第二期活动”营销执行服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活动商户对接、资金服务、活动秩序保障以及对账结项等服务。具体详见本文件第五章“采购需求说明”。
2.3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
2.4项目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2.5服务质量:符合国家、地方、行业现行相关质量标准及验收规范,并满足采购人的业务管理要求及考核标准。
2.6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2.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供应商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备经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的独立企业(事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其他类似的法定凭证,注册资本不少于100万元。
3.2人员要求:供应商须拟派一名项目负责人对活动执行过程的质量进行把控,并配备至少3名服务人员(项目负责人除外);提供人员身份证、关系在本单位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社保证明。
3.3业绩要求:供应商自2022年1月1日(含)至今承担过(包含已完成或在实施项目)1个类似营销活动策划及媒体宣传服务业绩,提供合同协议书。
3.******办事处,成立时间不低于3年。
3.5财务要求:供应商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须提供2024年度经第三方机构审计的******银行2025年度出具的资信证明或担保机构针对本项目出具的担保函或供应商企业自身编制的符合现行会计制度下的2024年至今任意一个月度或季度或年******银行2025年度出具的资信证明或担保机构针对本项目出具的担保函或供应商企业自身编制的符合现行会计制度下的企业成立至今的财务报表。因国家保密规定不方便提供财务状况信息资料的,提供相关保密规定的证明材料及说明】。
3.6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供应商须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
3.7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3.7.1供应商须提供缴税所属时间在本项目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6******税务局出具的纳税情况相关证明材料;依法免税的,应提供依法免税的相关证明材料;成立时间不足6个月的,提供成立至今的纳税情况相关证明材料;
3.7.2供应商须提供缴费所属时间在本项目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6******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或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缴款证明;依法免缴的,应提供依法免缴的相关证明材料;成立时间不足6个月的,提供成立至今的社会保险费缴纳情况相关证明材料。
3.8信誉要求:
(1)供应商信誉良好,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而导致无法承担招标项目的能力;2022年至今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法违约的记录。(提供相关承诺)
(2)供应商未被列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shixin/)的“失信被执行人”,“信用中国(******/)”网站严重失信主体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经营异常名录且未被移出情况或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且未被移出情况及“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的网页截图。对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的供应商将否决其投标资格。(查询结果以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查询结果为准,查询时间为开标当日)
3.9供应商不允许以任何形式分包或转包,若虚假承诺,一经查实,取消成交资格.
3.10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招标活动.
3.11本次竞争性磋商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进行资格审查。
4.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本项目的供应商,持相关证明材料以自己的名义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电子文件),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拒绝接受未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的供应商的响应。
4.2竞争性磋商文件获取时间:2025年07月16日至2025年07月23日,每日上午9:00时至11:30时,下午14:0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
4.3竞争性磋商文件获取方式(邮件获取):
(1)有效的营业执照(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加盖公章的复印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扫描件);
(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和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扫描件(适用于有委托代理人的情况)。
供应商将上述相关证明材料的复印件发送至报名邮箱(******),并在正文备注单位名称,项目名称,联系人和联系方式,自我公司确认竞争性文件获取资料后将及时通过邮箱回传电子版竞争磋商文件。
备注:逾期递交的资料不予接受。
5.响应文件的递交
5.1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25年07月28日14时30分(北京时间)。
5.2递交方式:现场纸质版递交;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5.3本项目的磋商活动将于上述响应文件递交截止的同一时间同一地点进行,各供应商应当派授权代表和相关人员按时到现场,并建议派团队负责人或骨干到现场(现场将对专业问题进行提问),按采购人的要求依次进行磋商。未按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要求按时到现场参加谈判的供应商,采购人有权拒绝其参加谈判。
5.4供应商须在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的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按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要求,将密封完好的响应文件送达指定地点(昆明市东风西路123号三合商利大厦八楼中国银联云南分公司),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准时参加;在截止时间后送达的响应文件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为无效文件,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竞争性磋商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采购与招标网(******)、银联采购门户(******)、“银联云南”公众号、阳光臻达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网址:******/)上发布,我公司及******有限公司云南分公司对其他网站或媒体转载的公告及公告内容不承担任何责任。
7.联系方式
采购人:******有限公司云南分公司
地址:昆明市东风西路123号三合商利8楼
联系人:杨老师
电话:0871-******
采购******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昆明市世博路16号世博生态城低碳中心B座1单元12层
联系人:陈红(******)、李俊(******)、浦艺晴、胡兴松、胡琛、张昊然
邮 箱:******
电 话:(0871)******
传 真:(0871)631456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