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限公司宁波市分行(招标人)现就补充医疗保险服务项目进行招标采购。
一、项目名称及招标编号:
******银行宁波市分行补充医疗保险服务项目(招标编号:A39H999S******/01)
二、项目简介
1、采购内容及控制总价:
序号 | 人员类别 | 保险项目 | 首年参保人数 (人) | 年最高总价限价(万元,含增值税) | 三年最高总价限价(万元,含增值税) |
1 | 在职人员 内退人员 (含帮扶人员) | 医疗费用报销 (含医保补充保障和大额医疗保障,下同) | 4179 | 4000 | 12000 |
团体重大疾病 | 4179 |
住院津贴保障 | 4179 |
女性生育责任保障 | 2454 |
意外身故/疾病身故(含猝死)/伤残/烧伤 | 4179 |
交通意外 | 4179 |
2 | 退休人员 | 医疗费用报销 | 1754 |
团体重大疾病 | 1754 |
3 | 离休人员 | 医疗费用报销 | 3 |
4 | 所有参保人员 | 救护车责任保障 | 5936 |
备注: ①本项目招标人不对“参保人数”做出任何承诺,上表中“首年参保人数”仅供本次投标报价参考,实际年合同金额以中标单价×年实际参保人数的合计金额为准。 ②首年参保人数人员结构情况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附件。 ③技术要求与服务内容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第四章”。 |
2、采购有效期:采购有效期三年,采购合同一年一签。首期合同有效期一年,到期后根据项目实际需求、成交服务商履约验收结果及该服务市场价格未出现下行趋势等情况,由业务主管部门决定是否签订后续年度合同。
3、中标人数量:2家。
4、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三、合格投标人的基本资质要求:
1、投标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或为获得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总公司授权的分公司(若分公司参加投标,须在投标文中提供总公司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书)。
2、截至投标截止日,投标人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银行集中采购禁入名录》。
4、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与招标人高管人员及使用需求部门、采购部门关键岗位人员无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
5、禁止存在下列关联关系的投标人同时参与本项目采购:
(1)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2)一方直接持有另一方股权,比例超过20%;
(3)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显示的“主要人员信息”名单为准)。
6、投标人涉嫌向招标人有关部门或人员行贿或输送其他不正当利益的,不得参与本项目采购。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8. 投标人须为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机构(或原******委员会)批准开展保险业务的保险公司,且具有包括但不限于意外伤害保险、健康保险等业务经营资格。(投标文件中提供有权发证机构颁发的有效《保险许可证》复印件)。
四、招标文件领取:
1、招标文件发售时间:2025年12月5日至2025年12月12日,每天8时30分至17时00分。未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2、本项目实行电子招标投标,招标文件获取地址:************银行农银e采平台电子招采中心),以下简称“电子招采中心”。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登录电子招采中心,线上下载。
相关操作要求及常见问题请查看农银e采平台门户“帮助中心”
3、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0元/份。
提示:
1、电子招采中心下载招标文件为潜在投标人必要操作步骤,否则将无法在采购平台参与线上投标。
2、潜在投标人应充分考虑平台注册、资料准备及上传、注册申请后台审核等流程所
需的时间和不可预见因素。
3、招标文件出售联系电话:0574-******(招标代理单位)。
五、澄清答疑时间安排
各投标人如果对本项目招标文件有任何澄清要求,请于2025年12月15日12点00分前在电子招采中心提出(若有疑问可致电招标人),招标人将在电子招采中心发出澄清文件。
六、投标文件的传输递交
1、投标文件传输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北京时间2025年12月26日9点00分。本项目将通过电子招采中心进行查看投标人、标书解密、标书导入、唱标等环节。
2、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投标文件的传输递交,逾期完成传输递交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3、投标文件传输递交方式:
(1)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和电子招采中心相关操作要求,编制并加密投标文件;
(2)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和电子招采中心相关操作要求,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电子招采中心完成投标文件的传输递交;
4、现场解密地点:******有限公司(宁波市鄞州区世纪大道北段555号名汇东方大厦19楼1918室)
5、备份投标文件(指非加密电子投标文件,下同)及招标文件中规定其他材料(本项目无)的递交:
(1)备份投标文件及招标文件中规定其他材料递交的截止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逾期递交的,招标人予以拒收。
(2)备份投标文件及招标文件中规定其他材料的递交地点:同现场解密地点。
(3)备份投标文件要求提交,因电子投标文件未能按时解密或解密失败,则启用备份投标文件;如投标人未提交备份投标文件的,将被视为投标文件撤回,投标无效。
(4)备份投标文件及招标文件中规定其他材料允许邮寄,采用邮寄方式的投标人须在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邮寄至规定地点,由招标代理工作人员进行签收。各投标人自行考虑邮寄在途时间,邮寄过程中无论何种因素导致投标文件未按时递交的后果,均由投标人自行负责。投标文件递交时间以招标代理实际收到投标文件的时间为准。迟到的投标文件将被拒收。请各投标人确保密封包装在邮寄过程保持完好,并在邮寄包裹上注明项目名称,因邮寄过程的密封破损造成不符合开标要求的,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概不负责。投标文件邮寄地址为:宁波市鄞州区世纪大道北段555号名汇东方大厦19楼1921室;收件人:娄妍,联系电话:0574-******、******。
(5)本项目解密方式为线上解密,投标人须在规定的解密时间内完成线上解密。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已在******银行农银e采平台门户上发布,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有限公司网等媒介上发布。
八、注意事项
1、投标人应按照电子招采中心相关操作手册进行下载电子招采中心工具包、注册、办理CA数字证书、报名、申领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制作加密上传、参与开标等操作。
2、投标人针对技术问题的咨询,可拨打电子招采中心技术支持联系电话:0574-******,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 8:3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
3、投标人应充分考虑平台注册、办理CA数字证书、资料准备及上传、注册申请后台审核、招标文件下载、投标文件上传等流程所需的时间和不可预见因素。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投标文件递交传输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投标截止时间后上传递交投标文件,电子招采中心将拒收。
******有限公司
地 址:宁波市鄞州区世纪大道北段555号名汇东方大厦19楼1921室
邮 编:315000
联 系 人:娄妍、应栋杰、陈琦阳、盛宁琳
电 话:0574-******
传 真:/
电子函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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