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询比采购公告
项目编号:POWERCHINA-******-250067
一、采购条件
受******管理中心以公开询比方式采购广东肇庆浪江建设工程项目部项目使用的铜绞线材料,资金已落实,计划使用项目自有资金用于本次采购后所签订合同的支付。
二、项目概况、采购范围
1、广东肇庆浪江抽水蓄能电站是国家战略下保障电网安全的清洁能源项目。广东肇庆浪江抽水蓄能电站总装机容量1200MW,为一等大(1)型工程。主要建筑物按1级建筑物设计;次要建筑物按3级建筑物设计;临时建筑物按4级建筑物设计。电站主要包括上水库、下水库、输水发电系统3大建筑物。输水发电线路布置在上、下水库坝址连线的北面山体,布置区山体雄厚,沿线无大的深切冲沟,地下厂房采用一厂四机,中部式布置方案;引水、尾水系统均采用一洞四机布置形式。
2、地下厂房系统包括主厂房、地下副厂房、主变洞、母线洞、高压电缆出线洞、进厂交通洞、通风系统、地下厂房防渗排水系统等建筑物。地下厂房的主副厂房洞室包括主机间、副厂房及安装场,主厂房开挖尺寸179.95m×26.00m×59.20m (长×宽×高)。主机间安装4台单机容量为300MW的可逆式水轮水泵发电电动机组,主机间左端布置安装场,主机间右端布置机电副厂房。厂区地面建筑物包括:GIS楼、继保楼、出线平台 2、采购范围
供应商须承担本次采购物资的包含但不限于物资的原材料、生产加工、包装、装车费、出厂检验试验费、采购保管费、运输(运输至合同指定的施工现场的人材机的安全费用,保险等一切相关费用)、过路过桥费、车辆油料费及仓储、损耗、保险、管理费、利润、税金、缺陷责任期的服务等交付采购人使用前所有可能发生的费用,确定成交供应商不再增补任何费用。供应商应确保供货范围完整、供货及时,满足采购人对物资的要求,在技术规范中涉及的供货要求也作为本供货范围的补充,若在使用中发现缺项,供应商须无偿补充供货。
3、采购数量:
序号 | 物资名称 | 规格型号 | 单位 | 数量 | 备注 |
1 | 铜绞线 | 185mm2 | 米 | 6594 | |
注:以上数量仅为做标书参考数量,采购数量可能与实际需求量存在偏差,最终结算量以项目部书面提供的工程量并且经验收合格的实际供货品种和数量为准。供应商应予接受,并不得以此作为调价和索赔依据。
4、交货时间:2025年5月25日-2026年12月30日。
5、交货地点:广东省肇庆市广宁县五和镇水电四局施工现场采购人指定地点。(供应商自行勘察选择设备进场路线,进场不做任何补偿)
6、计量方式:按实际到货重量的理论数量验收,抽检尺寸必须满足要求,不满足要求的将予拒收处理。
7、质量标准或技术要求:符合国家相关规范要求,满足采购文件要求(详见第七章技术规范)。
8、付款方式:
8.1合同约定下所有付款均采用合同货币即人民币付款。
******银行转账 ?供应链融资 ?电子支付凭证
8.1.1双方特别约定:遵循“先开票、后付款”的原则,采购人支付前,供应商应按双方确认的当期应付金额和按采购人要求的时间向采购人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并于发票开具后3日内提交给采购人。采购人收到供应商发票后,按合同约定向供应商付款。
8.1.2卖方根据当月验收合格的物资数量开具本月全额增值税专用发票并提供给采购人,采购人经审核供应商提交的单据及书面材料后,在次月对应所供批次材料价款的80%-90%,扣留5%质保金,剩余部分转入下一结算周期按同等比例进行滚动支付。双方因货物质量产生争议的,待争议解决后的30天内返还质保金。
8.1.3下一批次货物验收后,本批次实际验收的货款与上一批次支付后剩余部分的货款总金额,按8.1.2约定的同等支付比例及支付时间进行支付;质保金按当批次实际验收货款金额的5%预留。后续批次货款支付按此约定进行。
8.1.4货物的质保期6个月,质保期自全部货物供货完成且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质量保证金为结算金额的5%。质保期内,供应商应对所提供的全部产品因生产制造、材料的缺陷等供应商原因引起的任何质量问题和质量缺陷负责。不论何种原因发生质量问题供应商在接到采购人通知(电话或网络)24小时内派技术人员到现场提供服务。
8.4供应商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系采购人支付货款的前提条件,因供应商增值税专用发票开具延迟,则采购人付款时间顺延。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供应商必须满足以下全部资格要求:
1、供应商应为生产厂家,必须是在中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具有有效期内的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产品取得国家授权、许可的第三方产品检验检测机构出具的证书或检验报告。
2、供应商应为代理商的,必须是在中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且其代理的制造企业须满足第1条制造企业资格条件的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提供制造企业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代理书。
3、供应商是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能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4、供应商或代理的生产厂家应具有同类产品的供货业绩,在2021-2024年内的供货合同不少于3个,且签订单项合同金额均在100万元以上(附合同扫描件或中标通知书)。
5、供应商财务状况良好,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6、供应商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禁止投标的情形。
7、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竞标。
四、采购文件的获取
1、凡满足本公告规定的供应商资格要求并有意参加的供应商,请于2025年05月12日17时00分前(北京时间)在中国电建设备物资集中采购平台(******,以下简称“集采平台”)获取采购文件。
2、有意参加的供应商需在线上传下列资料方可下载采购文件:
下载采购文件经办人身份证和法定代表人签发的针对本采购项目授权委托书或介绍信(加盖公章)扫描件(合并文件上传)。
3、采购文件免费提供。
五、响应文件的递交
1、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响应文件开启时间,下同)为2025年05月15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供应商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集采平台递交电子响应文件。
(1)本次采购将通过集采平台全程在线开展,电子响应文件的加密、提交等流程须各供应商在线进行操作。供应商须提前办理数字证书用于在线递交响应文件,办理方式:1)直接下载“中招易采”APP自助办理数字证书,客服电话:******08;方式2)请登陆******/caHandle.html联系客服提供相关材料办理实体数字证书,并严格按照要求进行在线递交响应文件,因操作流程失误造成的递交失败将由供应商自行承担后果。
(2)各供应商须登陆集采平台使用电子钥匙进行电子响应文件的编制、加密和在线投递。请各供应商充分考虑文件大小、网络速度的影响并预留充足的时间,逾期将无法提交。(电子响应文件的在线投递建议至少提前12小时完成)。
2、电子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递交地点如有变动,采购人将及时通过集采平台通知所有供应商。
3、******有限公司或股份公司申报合格供应商资格,成为合格供应商后方能进行响应文件递交和开标。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合格供应商资格未能申报成功,造成响应文件无法递交和开标的,由供应商承担其全部后果。
4、“电建集采平台注册等相关问题可咨询平台客服,客服电话:4006-27-4006,具体联系方式请根据网站首页“联系我们”列表中查找相应客服经理电话”。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询比采购公告同时在中国电建阳光采购网(******)和集采平台(******)上发布。
七、联系方式
采购人:******有限公司第三分局
地 址:云南省昆明市盘龙区穿金路349号1203室
邮 编:650225
联系人:王新民
电 话:******
******有限公司广东肇庆浪江建设工程项目部
地址:广东省肇庆市广宁县
项目联系人:张 涛
电 话:******
八、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单 ******办公室
电 话:******
电子邮箱:******
九、纪检监督机构
******有限公司第三分局监察室提出投诉,监督电话:******。
2025年04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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