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蕲春县第二人民医院新建国医堂工程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信息来源: ******[查看]
|地区:湖北
|类型:采购公告
基本信息
信息类型:采购公告
区域:湖北
源发布时间:2024-05-10
项目名称:******[查看]
项目编号:******[查看]
招标单位:******[查看]
招标联系电话:******[查看]
代理单位:******[查看]
代理联系人:******[查看]
代理联系电话:******[查看]
中标单位:******[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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竞争性磋商邀请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采购计划备案号:421126-2024-00740

2.项目编号:ZQN-(2024)-004

3.项目名称:******医院新建国医堂工程项目

4.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5.预算金额:121.575475万元

6.最高限价:121.575475万元

7.采购需求: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三章

8.合同履行期限:60日历日

9.接受联合体磋商:否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3.1

3.1中小企业政策:(2)

(1)

(2)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联合体各方均为中小企业的联合体、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视同中小企业);

(3)专门面向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微企业的联合体、符合小微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视同小微企业);

(4)专门面向监狱企业;

(5)预留部分份额要求以联合体形式参加,应当与一家或多家中小企业组成联合体,并将采购清单中“适宜中小企业提供”的标的全部或部分由中小企业承担,联合协议书中约定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合同总金额比例不低于  40  %;符合条件的中小企业直接参加的,可以不用与其他中小企业组成联合体;

(6)预留部分份额要求以联合体形式参加,应当与一家或多家中小企业组成联合体,并将采购清单中“适宜中小企业提供”的标的全部或部分由中小企业承担,联合协议书中约定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合同总金额比例不低于  40  %,其中小微企业比例不低于  60  %;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直接参加的,可以不用与其他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

(7)预留部分份额要求以联合体形式参加,应当与一家或多家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并将采购清单中“适宜中小企业提供”的标的全部或部分由小微企业承担,联合协议书中约定小微企业合同金额占合同总金额比例不低于  40  %;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直接参加的,可以不用与其他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

(8)预留部分份额要求成交后合同分包,应将采购清单中“适宜中小企业提供”的标的,全部或部分合同分包给一家或多家中小企业,分包意向协议书中约定中小企业的合同金额占合同总金额的比例不低于  40   %;符合条件的中小企业直接参加的,可以不用合同分包;

(9)预留部分份额要求成交后合同分包,应将采购清单中“适宜中小企业提供”的标的,全部或部分合同分包给一家或多家中小企业,分包意向协议书中约定中小企业的合同金额占合同总金额的比例不低于  40   %,其中小微企业比例不低于  60  %;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直接参加的,可以不用合同分包;

(10)预留部分份额要求成交后合同分包,应将采购清单中“适宜中小企业提供”的标的,全部或部分合同分包给一家或多家小微企业,分包意向协议书中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金额占合同总金额的比例不低于  40   %;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直接参加的,可以不用合同分包。

3.2其他落实政府采购政策的资格要求:      /       

4.特定资格要求:(2)

(1)无;

(2)应当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以联合体形式参加的,应当提供联合协议书;

(4)拟成交后将采购清单中“允许分包”/“适宜中小企业提供”的标的合同分包的,接受分包企业应当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XXXXXX 资质/证书), 并提供分包意向协议书;

(5)******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行业省级分支机构参加的,应当提供总公司授权;

(6)其他。

三、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

1.时间:2024510000020245140000(北京时间)。

2.地点湖北省政府采购电子交易数据汇聚平台网址******/zchj/user)或供应商客户端。供应商在湖北省政府采购电子交易******服务中心完成注册并办理 CA后方可下载本项目采购文件。

3.方式:(1)供应商在汇聚平台注册账户登陆后,在首页供应商投标客户端板块,点击“前往下载”,选择一毂清风投标人客户端进行下载安装;

(2)供应商登录一毂清风投标人客户端进行报名,并在规定时间内选择项目分包下载采购文件;

(3)供应商登录******/qysca/out/login办理汇聚 CA,办理CA相关事宜可咨询:400-112-9919,******

四、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和地点

1.截止时间:2024521900(北京时间)。

2.递交方式:供应商使用一毂清风投标人客户端做完响应文件并加密后进行网上递交,可以点击已报名的项目点击文件递交按钮即可跳转到文件递交页面进行递交。

五、开启

1.开启时间:  202452190000(北京时间)。

2.开启方式:通过一毂清风投标人客户端进入开标大厅使用电脑远程解密开启文件。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投标供应商应当在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通过供应商客户端进入对应平台开标大厅,在线签到并准时参加开标活动,并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投标文件解密、答疑澄清等。解密时间为代理机构发出解密提示后30分钟内,逾期未解密或者没有准时在线参加开标活动导致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供应商自行承担。

特别提示:投标供应商在线签到时,应如实准确的填写授权委托人的联系电话,开标当天请务必保证电话畅通。

2.各投标供应商如有一毂清风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操作问题,可拨打服务电话咨询,联系电话400-112-9919,027-******

3.监管部门:蕲春县******管理局

联系电话:******

******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股

地址:蕲春县漕河镇漕河大道200号

投诉热线:******

投诉邮箱:******

八、联系方式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医院

地址:蕲春县张榜镇邮电路118号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有限公司

地址:蕲春县漕河镇漕河四路160号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陈先生

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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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蜂快照:2024-05-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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