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称:苏州市“十五五”推进零碳零废城市建设规划
服务范围: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做好碳达峰碳中和工作的意见》、《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进美丽中国建设的意见》、《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构建废弃物循环利用体系的意见》、《省政府关于印发江苏省碳达峰实施方案的通知》、《市政府关于印发苏州市碳达峰实施方案的通知》等要求,明确碳达峰路径、废弃物资源循环利用,完善碳排放、固废综合治理等规划制度,编制苏州市“十五五”推进零碳零废城市建设规划。
服务要求:详见采购文件
服务时间:自签订合同之日起至2026年6月30日。
服务标准:详见采购文件
郭丽坤、顾诚浩、李毅超
按预算金额100万以下部分费率为预算金额的1.5%,预算金额100-500万部分费率为预算金额的1.1%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本项目代理服务费为17200.00元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无
1.采购人信息
******委员会
单位地址:三香路998号11号楼
联系人:李慧
联系电话:051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苏州工业园区翠薇街9号月亮湾国际中心3A层05-08单元
联系人:徐钰燕、郭荐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徐钰燕、郭荐宏
电话:0512-******
1.采购文件(已公告的可不重复公告)
2.被推荐供应商名单和推荐理由(适用于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询价、竞争性磋商采用书面推荐方式产生符合资格条件的潜在供应商的)
3.中标、成交供应商为中小企业的,应公告其《中小企业声明函》
4.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应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5.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注册地在国家级贫困县域内物业公司的,应公告注册所在县扶贫部门出具的聘用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具体数量的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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