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阿城区红星水库大坝安全监测设施建设项目 已由 哈水发[2025]83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建设单位为 哈尔滨市阿城区水利工程建设管理处 建设资金来源为 一般债券资金 。招标代理机构为 ******有限公司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阿城区红星水库大坝安全监测设施建设项目;
2.2项目编号:SL0000G******1001
2.3建设地点:黑龙江省哈尔滨市阿城区;
2.4建设内容:信息化基础设施建设及管理工程。
2.5招标控制价:8,054,424.80元;
2.6计划工期:总工期180日历天;
2.7质量标准:符合现行国家、行业及地方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以及相关专业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
2.6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等包含的全部内容;
2.7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1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潜在投标人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法人及其他组织,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资质二级及以上资质(含二级),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及履约能力;
3.2潜在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机电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同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并提供投标人为拟派项目经理缴纳的近三个月(2025年7月-2025年9月)投标单位为其连续缴纳社会养老保险的明细(建办市函【2019】92号文件中规定的6类情形人员除外)退休人员需提供退休证书及聘用合同;技术负责人1人,需具备水利相关专业副高级及以上职称。
以上人员不得同时在2个及以上的在建项目中任职,同一在建项目不得兼任。
3.3信誉要求:
(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经理没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信用中国”查询结果为准),如有上述违法违规记录的,投标无效;
(2)在近三年内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经理均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以“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结果为准),如有上述违法违规记录的,投标无效;
3.4本次招标要求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规定的,相关投标均将被否决;
3.5资格审查方式: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内容等详见招标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3.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进行用户注册、使用数字证书登录"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上的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图纸、工程量清单等材料。下载时间为2025年09月25日00时00分至2025年10月1日00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有关手续请查看"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服务指南》。
4.2有关手续请查看“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不见面交易)-操作手册》;投标人需在发售截止时间内至少下载一次招标文件,下载一次后可不受时间限制进行下载招标文件或答疑文件,否则导致的无法下载招标文件或答疑文件,后果自负。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截止时间为2025年10月15日09时0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的“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在投标截止时间后递交的电子投标文件,系统不予接收。
6.踏勘现场和答疑安排
6.1招标人不组织踏勘现场,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6.2投标人提问、质疑以及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澄清均通过网上进行。
7. 开标方式、时间及地点
7.1该项目为线上开标,投标人无需在开标现场解密(各投标人开标时间起在单位远程解密即可)。各投标人在开标时间前,安装好数字证书驱动程序,提前登录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交易平台,按照远程开标操作手册完成开标程序
7.2开标时间为2025年10月15日09时00分。开标地点: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线上开标,投标人无需到达开标地点)。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
9.联系方式
******水务局
招 标 人:哈尔滨市阿城区水利工程建设管理处
地 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阿城区民权大街147号
联 系 人:张先生
电 话:0451-******
电子邮件:/
******有限公司
地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道外区东北新街8号3层3016室
联 系 人:孙女士
电 话:******
邮 箱:******
*投标保证金
电子保函方式:
投标人登录后在招标公告中选择要投标的项目,点击投标准备,填写相关信息进行确认投标。然后在我的项目中选择相应的项目选择项目流程,选择办理电子保函按钮根据提示进行电子保函办理,并以系统查询到的电子保函作为保证金鉴收的依据。
现金方式:
******银行,获取参与本次投标的随机子账户,******银行中(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
投标保证金的退还:
中标公示结束后,如未收到投标人或行政主管部门关于项目存在投诉的书面通知,由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在交易平台点击保证金退回申请。如收到书面通知,应当暂停投标保证金退还。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应于5日内将合同的主要内容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登记,并及时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保证金缴纳及退还时发生的跨行手续费,由投标人承担。具体操作详见“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服务指南》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保函-操作手册、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程建设-工作台-投标人操作手册及设投标人操作视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