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市斯正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受******有限公司委托,就箱式货车采购项目进行询价采购,欢迎国内符合要求的供应商前来报名,本项目为非依法必招项目。
一、采购编号:根据系统自动生成
二、项目名称:箱式货车采购项目
三、采购方式:询价采购
四、采购内容:
箱式货车(含尾板)1辆,详见第五章“采购内容与要求”。
最高限价:200000元,超出最高限价将作无效询价处理。
交期:合同签订后35日历天内。
质量保证期:项目整体验收合格后,车辆常规质保期限按照国家标准执行,其余设施设备质保期限为12个月,质保期自验收合格签字之日起计算。在质保期内免费更换的零备件质量保证:自更换之日起12个月
五、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供应商须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和合法的经营资格的汽车制造商或经销商(经销商参加投标的,须提供所投车辆制造商提供的经销商授权书,投标文件中提供经销商授权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2、供应商不得为失信被执行人。采购代理机构对供应商失信信息进行查询(具体以开标当天“信用中国”网站******/shixin/查询为准),若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则作无效响应处理。若在开标当天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无法查询且一时无法恢复的,可在成交公示期间对成交候选人进行事后查询,如成交候选人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则取消成交候选人资格,本项目重新采购;
5、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供应商。
六、报名及询价文件的发放
1、采购文件的获取及报名时间:2025年6月11日9:00至2025年6月13日23:59 时止(北京时间)。
2、采购文件费用0元(不再提供纸质文件),请登录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网上投标系统(******:8071/login.html)自行免费下载。
3、凡有意参加者,请点击报名并支付100元系统使用费。在项目开标后的两个工作日内,系统自动将报名时填写的开票信息流转至平台财务人员统一开出数电发票(无须付款人申请),付款人可在交易系统中(或填写的电子邮箱中)自行下载打印。
4、特别说明:如遇两家(含)以上已签到供应商的IP地址、网卡MAC地址或硬盘序列号等相同,系统自动触发预警,并提示“响应无效”的,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当场拒收此类响应文件。
七、投标保证金
1、 投标保证金金额(人民币):3000元整
******银行转账(或电汇)或电子保函
3、交纳要求 :
(******银行转账(或电汇)账号:在本项目报名后,通过“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网上投标系统” 在本项目中取得相应的虚拟子账号;
(2)电子保函:直接通过“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网上投标系统”在本项目中购买电子保函(具体操作可查看“资料下载”区内的《电子保函操作说明》)。
投标保证金的到账截止时间:2025年6月16日15时整。
******银行转账(或电汇)形式递交投标保证金的,则应将投标保证金由供应商的账户一次性汇入(或转入)系统自动生成的虚拟子账号。
八、投标文件的递交
1、 本次招标采用线下开标,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年6月17日14时30分,投标文件递交地点为:
******有限公司宁波市鄞州区甬港南路******有限公司阳光采购服务平台
2、逾期未完成线下递交的投标文件,采购人(或招标代理人)予以拒收。
3、本次招标不接受投标文件邮寄方式递交。
九、公告发布的媒介
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
******委员会(******/);
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4011/);
******有限公司(******);
******有限公司。
十、系统使用费
宁波市阳光服务平台系统使用费收取按照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平台动态公示的收费标准执行。
十一、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有限公司
******街道光华路386号
联 系 人:林老师
******有限公司
地 址:宁波市鄞州区宁穿路566号创意三厂3号楼2楼
联 系 人:陆浩峰、史莲萍、徐春杰
电 话:0574-******
电子邮件:******
异议受理联系人(招标代理机构):徐春杰
联系方式:057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