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编号:CSSC-T-00-253091-001)
询比采购文件
采购人:******有限公司综合技术经济研究院
2025 年 12 月 15 日
目录
某可靠性试验技术研究能力建设水电气建筑工程 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公开邀请供应商参加询比采购活动。
1.1 采购项目名称: 某可靠性试验技术研究能力建设水电气建筑工程
1.2 采购人:******有限公司综合技术经济研究院
1.3 釆购项目资金落实情况: 已落实
1.4 采购项目概况: 总建筑面积 983.87 平方米,包括施工、采购
1.5 成交供应商数量及成交份额:
? 一家
□ 家,成交份额:第一名: ;第二名: ;第三名: ;……
2.1 采购范围: 某可靠性试验技术研究能力建设水电气建筑工程
2.2计划工期: 6个月
2.3建设地点: 山东省青岛市黄岛区
2.4质量要求:
2.4.1应甲方要求,对试验能力建设涉及的实验室大门、厨房拆改,建造试验隔间,硬化平整路面,建造设备基础等建设内容提供施工;
2.4.2应甲方要求,根据试验能力建设涉及的各试验设备、参试设备的用电需求,配置电路系统,并预留用电接口;
2.4.3应甲方要求,根据试验能力建设涉及的各试验设备、参试设备的用气需求,搭建压缩空气系统,并预留用气需求;
2.4.4应甲方要求,根据试验能力建设涉及的各试验设备、参试设备的给排水需求,建设冷却循环水系统、纯水系统及排水系统;
2.4.5应甲方要求,根据试验能力建设需要,按照工程设计总图、施工图进行施工建设;
2.5 安全目标: 不发生人身伤害事故;不发生因工程建设引起的一般电网设备事故;不发生一般设备损坏事故;不发生一般火灾事故;
3.1 供应商应依法设立且满足如下要求:
(1) 资质要求:施工需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 财务要求: 近3年(2022 年、2023 年、2024 年)经审计的财务报表。
(3) 业绩要求: 近5年完成类似工程类项目。
(4) 信誉要求: 供应商未被暂停投标资格、拟投入本工程的主要人员没有处于违法和违规的从业限制情形。
(5) 承担本项目的主要人员要求: 供应商拟委派的施工单位项目经理需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6) 其他要求: 提供“天眼查”网站企业信用报告
3.2 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 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吊销资质证书状态;
(2) 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3) 其他: 无
3.3 本次采购 不接受 联合体。
请于 2025 年 12 月 15 日 23 时 0 分 至 2025 年 12 月 22 日 0 时 0 分,在中国船舶电子招标投标平台(网址为: ******/)进行注册后,在平台获取采购文件。
注:各供应商应当随时关注《中国船舶电子招标投标平台》所发布的与该项目采购有关的各项资料,各供应商不管下载与否都将被视为全部知晓该项目采购的所有过程和全部事宜。
5.1 供应商于 2025 年 12 月 22 日 0 时 0 分前根据中国船舶电子招标投标平台询比文件要求进行报价并上传响应文件。
5.2 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 2025 年 12 月 22 日 9 时 0 分,响应文件加盖公章密封后在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前送到或顺丰邮寄到:******学院南路70号,过时不予接标。收件人:古工 收件电话:******。
5.3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未密封的响应文件,采购人将拒绝接收。
响应文件开启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的同一时间进行,地点为响应文件递交地点。
本询比釆购公告在 中国船舶电子招标投标平台 上发布。
无
采购人:******有限公司综合技术经济研究院
地 址: ******学院南路70号
邮政编码: 100081
联系人: 古工
电 话: 010-******
电子邮箱: ******
条款号 | 条款内容 | 编列内容 |
1.7.1 | 踏勘现场 | ?不组织 |
1.8 | 询比采购预备会 | ?不召开 |
1.9 | 分包(A、C) | 本项目不允许分包 |
1.10.2 | 对非关键条款的偏差 | 允许,偏离的内容、偏离范围和幅度由工程总承包方提出,征得业主的书面同意后执行。 |
2.1(7) | 构成采购文件的其他资料 | 采购补遗答疑文件(如有) |
2.2.1 | 供应商要求澄清采购文件的时间 | 截止时间: 2025年12月22日0时0分前,过期采购人有权不予解答。 方式:书面文件盖公章和可编辑电子版文件发至邮箱 ****** |
2.2.3 | 供应商确认收到采购文件补充文件 | 供应商应及时下载采购文件补充文件,因未及时下载所造成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
3.1.1(9) | 构成响应文件的其他资料 | 资料名称: 采购人认为有必要提供的其他材料 |
3.2.2 | 采购标的数量增减幅度 | / |
3.2.3 | 最高限价或其计算方法 | ?无 ?有,最高限价或其计算方法:本项目设置最高报价限价,最 高报价限价 175 万元人民币。 注:最高限价为报价上限,凡报价超过最高报价限价的响应文 件无效。 |
3.2.4 | 报价的其他要求 | 无 |
3.3.1 | 响应文件有效期 | 90天 |
3.4.1 | 响应保证金 | ?不要求递交 ?要求递交 保证金的金额: 保证金的形式: |
3.4.2 | 退还响应保证金的时间 | 不适用 |
3.4.3(3) | 不退还响应保证金的其他情形 | 不适用 |
3.5(1) | 依法设立的证明材料 | 供应商应提供市场监管部门或其他行政机关颁发的可以合法开展业务的执照或证书复印件 |
3.5(2) | 资质要求证明材料 | ?不适用 ?适用。供应商应提供相关资质证书副本的复印件,以证明供应商具有承担本项目要求的资质 资质证书包括: 营业执照、工程相关资质证书 |
3.5(3) | 财务要求证明材料 | ?不适用 ?******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近年财务会计报表复印件,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等。近年财务会计报表年份是指 2022 至 2024 年(供应商的成立时间少于该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会计报表) |
3.5(4) | 业绩要求证明材料 | ?不适用 ?适用。供应商应提供近年的类似项目情况表(格式见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七、资格审查资料(三)近年的类似项目情况表),以证明供应商具有承担本项目要求的业绩。近年是指: 2021至2025 年
业绩证明材料: ?合同/订单 ?中标通知书/成交通知书 ?竣工验收报告/验收证明 ?业主证明 ?其他材料:
业绩证明材料种类要求: ?提供上述勾选的任一项证明材料即可 ?需同时提供上述勾选的所有证明材料 ?其他要求: |
3.5(5) | 信誉要求证明材料 | ?不适用 ?适用。供应商应提供相关信誉情况的证明材料,包括: 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投标人提供加盖投标人公章的“信用中国”网站公示结果网页截图为准) |
3.5(6) | 承担本项目的主要人员 要求证明材料 | ?不适用 ?适用。供应商应提供拟委任的主要人员汇总表和主要人员简历表(格式见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七、资格审查资料(四)拟委任的主要人员汇总表和(五)主要人员简历表)。供应商应填报满足第一章“询比采购公告/询比采购邀请书”规定的项目负责人和其他主要人员的相关信息,并按如下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项目经理需具备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
3.5(7) | 其他要求的证明材料 | / |
3.5(8) | 供应商不存在的第一章3.2款情形的证明材料 | ?不需提供证明材料 ?需要提供证明材料,包括: 供应商承诺书 |
3.5(9) | 联合体要求的证明材料 | ?不适用 |
3.6.1 | 对关键条款进行响应的证据或证明材料要求 | / |
3.7.5 | 响应文件副本份数及电子版要求 | 响应文件副本 1 份 是否要求提供电子版响应文件: ?不要求 ?要求,提供电子版相应文件的形式: PDF |
3.7.6 | 分册装订要求 | / |
4.1.2 | 封套上应载明的信息 | 供货商名称: (项目名称)响应文件 |
4.2.1 | 递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和地点 | 截止时间: 2025年 12 月 22 日 9 时整 递交响应文件的地点:******学院南路70号 | |
4.2.2 | 是否退还响应文件 | ?否 ?是,退还时间: | |
4.3.3 | 供应商撤回响应文件情况下退还响应保证金的时间 | 自采购人收到供应商递交的书面通知之日起 / 日内 | |
5.2(4) | 开启程序 | 开启顺序:按照递交顺序由后向前 其他应公布的信息: / | |
5.3 | 递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不足的情形 | 成交供应商为多家时,供应商不足的数量要求: 2 家 (注:采购人在此处填写的数量一般不少于成交供应商数量的2倍) | |
6.2.2 | 推荐候选成交供应商的排序及数量 | 是否排序: ?排序 ?不排序 数量: | |
7.3 | 预成交结果公示 | 不适用 | |
7.5 | 发布成交公告 | 公告媒介:中国船舶电子招标投标平台 | |
7.6 | 履约保证金 | ?不要求递交 ?要求递交 | |
7.7.4 | 签约合同价 | / | |
8.1 | 异议渠道 | 联系人: 古工 联系电话: ****** 通信地址:******学院南路70号 | |
8.2 | 可以调解异议争议的行业组织或专业咨询机构 | / | |
10.1 | 采购代理服务费 | 不适用 | |
10.2 |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
| |
续表
本项目采用中国招标投标协会发布的《非招标方式采购代理服务规范》(T/CTBA001—2019)规定的询比釆购方式。
询比采购是指采购人组建评审小组与响应采购的供应商按照采购文件规定的规则和时间一次递交的响应文件进行评审,采购人根据评审小组的评审结果,选择确定成交供应商的釆购方式。
釆购项目概况和供应商资格要求见第一章“询比采购公告/询比采购邀请书”
供应商准备和参加询比釆购活动所发生的各种费用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参加询比采购活动的各方应对采购文件和响应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否则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采购文件和响应文件使用的语言文字为中文。专用术语使用外文的,应附有中文注释。
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1.7.1 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组织踏勘现场的,采购人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地点组织供应商踏勘项目现场。部分供应商未按时参加踏勘现场的,不影响踏勘现场的正常进行。
1.7.2 供应商可自愿参加踏勘现场活动。除采购人的原因外,采购人对供应商参加踏勘现场中所发生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不承担责任。
1.7.3 釆购人在踏勘现场中介绍的工程场地和相关的周边环境情况,仅作为供应商编制响应文件的参考,采购人不对供应商据此作出的判断和决策负责。
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召开询比釆购预备会的,釆购人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召开询比采购预备会。
供应商拟在成交后将成交项目的部分工作进行分包的,应符合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的规定,并在响应文件中作出说明。
分包供应商不得将分包项目再次分包。成交供应商应当就分包项目向采购人负责,分包供应商就分包项目承担连带责任。
1.10.1 采购需求和合同草案中的关键条款均以“*”符号标记。响应文件应当对采购需求和合同条款及格式中的关键条款作岀满足性或更有利于采购人的响应,否则,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将被视为无效。
1.10.2 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了对非关键条款允许偏差的范围和可以偏差的项数的,如响应文件存在的偏差超出上述范围或项数,将被视为无效。
本采购文件包括:
(1) 询比釆购公告(或询比采购邀请书);
(2) 供应商须知;
(3) 评审办法;
(4) 合同条款及格式;
(5) 采购需求;
(6) 响应文件格式;
(7) 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资料。
采购人依照本章规定,对釆购文件所作的澄清、修改,构成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
2.2.1 供应商应仔细阅读和检查采购文件的全部内容。如发现缺页或内容不全,应及时向釆购人提出,以便补齐。如有疑问,应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前,以书面形式要求采购人对采购文件予以澄清。
2.2.2 采购人可根据供应商的要求或主动对采购文件进行澄清或修改。澄清或修改的内容以补充文件的形式发给所有获取采购文件的供应商。釆购人可视具体情况在补充文件中通知供应商推迟递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
2.2.3 供应商在收到补充文件后,应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方式通知釆购人,确认已收到该补充文件。
2.2.4 除非确有必要,釆购人有权拒绝回复供应商在本章第2.2.1项规定的时间后提出的任何澄清要求。
3.1.1 响应文件应包括下列内容:
(1) 响应函;
(2) 授权委托书(如有);
(3) 联合体协议书(不适用);
(4) 响应保证金(不适用);
(5) 商务和技术偏差表;
(6) 报价表;
(7) 资格审查资料;
(8) 响应方案;
(9) 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资料。
供应商在评审过程中作出的符合釆购文件要求的澄清、说明和补正,构成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
3.1.2 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亲自签署响应文件、亲自参加询比的,响应文件不包括第3.1.1(2)目所指的授权委托书。第一章“询比采购公告/询比采购邀请书”规定不接受联合体的,或供应商没有组成联合体的,响应文件不包括第3.1.1(3)目所指的联合体协议书。供应商须知前附表未要求供应商递交响应保证金的,响应文件不包括第3.1.1(4)目所指的响应保证金。
3.2.1 供应商应按釆购文件提供的格式(见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在响应函和报价表中进行报价。响应函中报价应为包含国家规定的增值税在内的含税价格,同时应列明不含税价格和增值税税额。采购人将根据项目情况,在第三章“评审办法”第3.2.2项中选择按照含税价格或不含税价格对供应商进行价格评审。
3.2.2 供应商应充分了解釆购项目的总体情况以及影响报价的其他要素。对于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采购人在签署采购合同时及合同履行过程中,有权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幅度内对采购标的的数量进行增加或减少。
3.2.3 釆购人设有最高限价的,供应商的报价不得超过最高限价。最高限价或最高限价计算方法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载明。
3.2.4 报价的其他要求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3.3.1 除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响应文件有效期应为90日,从采购文件规定的递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开始计算。
3.3.2 出现特殊情况需要延长响应文件有效期的,采购人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供应商延长响应文件有效期,供应商应予以书面答复。同意延长的,应相应延长其响应保证金的有效期,但不得修改其响应文件;供应商拒绝延长的,其响应文件在原有效期届满后失效,但供应商有权收回其响应保证金。
3.4.1 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要求递交响应保证金的,供应商在递交响应文件的同时,应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形式和采购文件提供的格式(见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四、响应保证金)递交响应保证金,并作为其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供应商不按要求递交响应保证金的,其响应文件将被视为无效。
3.4.2 除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采购人将在发出成交通知书后5日内向除候选成交供应商外的其他供应商原额退还响应******银行保函、担保机构担保函、保险机构保险单形式递交的响应保证金,经供应商同意后采购人可以不再退还。
3.4.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响应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1) 供应商在响应文件有效期内撤销响应文件;
(2) 成交供应商在收到成交通知书后,无正当理由不与采购人订立合同,在签订合同时向采购人提出附加条件,或者不按照采购文件要求递交履约保证金;
(3) 发生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不予退还响应保证金的情形。
供应商应提供供应商须知前附表3.5(1)-3.5(9)中规定的资格审查资料,以证明其满足第一章“询比采购公告/询比采购邀请书”对供应商的各项资格要求。
3.6.1 响应文件应当对采购文件中的实质性内容作出响应。采购需求中明确为关键条款(标记“*”)的,供应商还应按照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的规定提供有关证据或证明材料。
3.6.2 供应商只能提出唯一的响应方案。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提出多个相应方案的,其响应文件将被视为无效。
3.6.3 响应文件对采购文件的全部偏差,均应在响应文件的商务和技术偏差表中列明。响应文件偏差表中未列明的内容,将视为供应商响应釆购文件的要求;但如发现响应文件的其他部分与商务和技术偏差表的描述不一致或供应商的响应缺乏支持性文件,则评审小组有权要求供应商对相关问题进行澄清,并根据澄清结果对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进行评审。
3.7.1 响应文件应按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进行编写,如有必要,可以增加附页,作为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
3.7.2响应文件应用不褪色的材料书写或打印。
响应函应由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章。
联合体协议书(如有)应由联合体各方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章。
响应函或联合体协议书(如有)由代理人签字的,应在响应文件中附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应由供应商或联合体各方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单位章。3.7.3 评审过程中供应商对响应文件的澄清、说明和补正应由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或加盖单位章。
3.7.4 响应文件应尽量避免涂改、行间插字或删除。如果出现上述情况,改动之处应由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或加盖单位章。
3.7.5 响应文件正本一份,副本份数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正本和副本的封面右上角应清楚地标记“正本”或“副本”的字样。供应商应根据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要求提供电子版文件。当副本和正本不一致,或电子版文件和纸质正本文件不一致时,以纸质正本文件为准。
3.7.6 响应文件的正本与副本应分别装订,并编制目录。响应文件需分册装订的,具体分册装订要求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
4.1.1 响应文件应密封包装。尾密封的响应文件,采购人将拒绝接受
4.1.2 响应文件封套上应载明的内容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4.2.1 供应商应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递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前,将响应文件递交到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地点。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采购人将拒绝接收。采购人收到响应文件后,向供应商出具接收凭证。
4.2.2 除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供应商所递交的响应文件不予退还。
4.3.1 在本章第4.2.1项规定的递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前,供应商可以修改或撤回已递交的响应文件,但应以书面形式通知采购人。
4.3.2 响应文件的修改文件或供应商撤回已递交响应文件的书面通知应由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章。采购人收到供应商修改响应文件的书面文件后,向供应商出具接收凭证;釆购人收到供应商撤回响应文件的书面通知后,退回供应商的响应文件。
4.3.3 除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供应商撤回响应文件的,采购人应在5日内退还已收取的响应保证金。
4.3.4 修改的内容为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响应文件的修改文件应按照本章第3条、第4条的规定进行编制、包装、标记和递交,并标明“修改”字样。
采购人在本章第4.2.1项规定的递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和地点公开开启响应文件,并邀请所有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参加开启会议,供应商未派代表参加的,视为默认开启结果。
主持人按下列程序公开开启响应文件:
(1) 宣布开启会议纪律;
(2) 宣布参加开启会议的工作人员姓名;
(3) 供应商代表检查确认响应文件的密封情况;
(4) 按照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开启顺序开启响应文件,公布递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名称、响应报价及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应公布的信息,并记录在案;
(5) 供应商代表及相关工作人员等在响应文件开启记录上签字确认;
(6) 宣布有关注意事项;
(7) 开启会议结束。
采购项目选择溢价成交供应商时,递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数量不足三家的,或采购项目选择多家成交供应商时,递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数量少于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数量的,采购人可按照下述情况分别处理:
(1) 终止询比并重新组织采购
采购项目存在影响公平竞争情形的,采购人应当终止询比采购,并根据不同情形和原因,采取相应纠正措施,重新组织采购。
(2) 继续询比采购
采购项目不存在终止询比情形,且采购人也没有自行选择终止询比采购的,采购人应按照本章第5.2款规定的程序继续开启响应文件,并按照第三章“评审办法”规定的规则组织响应文件评审,完成询比采购后续程序。
6.1.1 评审由采购人组建的评审小组负责
6.1.2 评审小组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
(1) 供应商主要负责人或供应商主要负责人的近亲属;
(2) 与供应商有经济利益关系或其他利害关系,可能影响公正评审的。
6.1.3 评审小组组建后,评审小组成员共同推选或由采购人指定评审小组组长,评审小组组长负责组织评审工作。
6.1.4 在评审过程中,评审小组成员对需要共同认定的事项存在争议的,将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作出结论。持不同意见的评审小组成员应当在评审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及理由,否则视为同意评审报告。
6.2.1 评审小组按照第三章“评审办法”规定的评审标准和程序对响应文件进行评审和比较。
6.2.2 评审完成后,评审小组应当向采购人提交书面评审报告和候选成交供应商名单。评审小组推荐成交供应商的排序要求及数量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采购人可对候选成交供应商的相关证明材料原件进行核验或组织现场考察,以确认候选成交供应商的生产经营、财务等实际状况与响应文件是否一致以及是否存在其他可能影响供应商履约能力的情况。核查结果将作为采购人选择确定预成交供应商的依据之一。
采购人将根据评审报告及核查结果(如有),对候选成交供应商综合评估后从中选择确定预成交供应商。
预成交供应商选定后,采购人将按照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公示媒介和公示期限进行公示,公示信息包括如下内容:
(1) 所有候选成交供应商名称、响应价格及工期/交货期/服务期限;
(2) 预成交供应商名称、预成交份额(如有)及选择原因;
(3) 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内容。
公示期结束后,在本章第3.3款规定的响应文件有效期内,采购人以书面形式向预成交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书。
在发出成交通知书的同时,釆购人将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公告媒介发布成交公告,公告信息包括成交供应商名称、响应价格及工期/交货期/服务期限、成交份额(如有)及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内容。
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递交履约保证金的,成交供应商应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形式、有效期限和递交时间向采购人递交履约保证金。除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履约保证金为采购合同金额的5%。
7.7.1 采购人和成交供应商应当在成交通知书规定的期限内,根据采购文件和成交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订立书面合同。成交供应商无正当理由拒绝签订合同,在签订合同时向采购人提出附加条件,或者不按照采购文件要求递交履约保证金的,采购人取消其成交资格,其响应保证金不予退还;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超过响应保证金数额的,成交供应商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
7.7.2 发岀成交通知书后,釆购人无正当理由拒绝签订合同,或者在签订合同时向成交供应商提出附加条件的,采购人向成交供应商退还响应保证金;给成交供应商造成损失的,还应当赔偿损失。
7.7.3 联合体成交的,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就成交项目向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
7.7.4 除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按照第三章“评审办法”第2.2.3项规定对响应报价进行修正后,若修正后的响应报价小于按照第三章“评审办法”第2.2.2项规定确定的评审价格,则签订合同时以修正后的响应报价为准;若修正后的响应报价大于评审价格,则签订合同时以评审价格为准,同时按比例修正相应子目的单价或合价(采购文件不允许调整的费率和金额除外)。
因供应商对预成交结果提出异议、成交供应商无正当理由拒绝签订合同、成交供应商在签订合同时向采购人提出附加条件或者不按照采购文件要求递交履约保证金等导致采购人变更成交结果的,采购人应按照本条规定的程序重新选择确定预成交供应商、进行公示并公告。
供应商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可以对预成交结果提出异议。异议应在预成交结果公示期间通过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异议渠道提出,并递交异议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异议函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内容:
(1) 异议人名称、地址、邮政编码、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 具体、明确的异议事项、事实依据及与异议事项相关的请求。
异议函应由异议人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章。
采购人将针对异议事项进行核查,经过核查,发现异议人对相关问题理解有误的,应作出解释;发现采购活动中确实存在错误或不当行为的,应及时予以改正或补救。
异议人与采购人对异议事项无法达成一致的,异议人可向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行业组织或专业咨询机构申请调解或进行反映。
采购人认为异议不成立或不影响采购结果的,可以继续进行采购活动。
采购人不得泄露询比釆购活动中应当保密的情况和资料,不得与供应商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
供应商不得相互串通或者与采购人串通,不得向采购人或者评审小组成员行贿谋取成交,不得以他人名义参加询比采购活动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成交;供应商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影响评审工作。
评审小组成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露对响应文件的评审和比较、候选成交供应商的推荐情况以及评审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审活动中,评审小组成员应当客观、公正地履行职责,遵守职业道德,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谈评审工作正常进行,不得使用第三章“评审办法”没有规定的评审因素和标准进行评审。
与询比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露对响应文件的评审和比较、候选成交供应商的推荐情况以及询比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询比活动中,与询比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审工作正常进行。
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由供应商承担采购代理服务费的,供应商应按照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费用标准或金额、交费时间和方式向釆购代理机构支付代理服务费。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条款号及名称 | 评审因素 | 评审标准 | |
1 | 评审方法 | 评审方法 | ?最低价法 ?综合评分法 |
2.1.1 | 形式评审标准 | 供应商名称 | 与市场监管部门或其他行政机关颁发的可以合法开展业务的执照或证书一致 |
响应文件签字盖章 | 符合第二章3.7.2项及3.7.3项的规定 | ||
联合体协议书 | 递交联合体协议书,并明确联合体牵头人 | ||
响应函中实质性内容 |
| ||
..... | ..... | ||
2.1.2 | 资格评审标准 | 依法设立 | 符合第一章第3.1款及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第3.5(1)款规定 |
资质要求 | 符合第一章第3.1款及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第3.5(2)款规定 | ||
财务要求 | 符合第一章第3.1款及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第3.5(3)款规定 | ||
业绩要求 | 符合第一章第3.1款及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第3.5(4)款规定 | ||
信誉要求 | 符合第一章第3.1款及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第3.5(5)款规定 | ||
人员要求 | 符合第一章第3.1款及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第3.5(6)款规定 | ||
其他要求 | 符合第一章第3.1款及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第3.5(7)款规定 | ||
不存在第一章第3.2款情形 | 符合第一章第3.1款及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第3.5(8)款规定 | ||
联合体供应商 | 符合第一章第3.1款及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第3.5(9)款规定 | ||
..... | ...... | ||
2.1.3 | 响应性评审标准 | 报价 | 符合第二章第3.2款规定 |
响应文件有效期 | 符合第二章第3.3.1项规定 | ||
响应保证金 | 符合第二章第3.4.1项规定 | ||
响应方案 | 符合第二章第3.6款规定 | ||
质量标准 | 符合第一章第2条规定 | ||
完成期限 | 符合第一章第2条规定 | ||
合同条款 | 符合第二章第1.10.1项的规定 | ||
对非关键条款的偏差 | 偏差范围和偏差项数符合第二章第1.10.2项的规定 | ||
..... | ..... | ||
2.2.2 | 评审价格 |
| |
3 详细评审标准和程序(最低价法) | |||
条款号 | 条款内容 | 编列内容 | |
3 | 供应商并列时确定供应商优先顺序的规则 | ?由评审小组投票决定 ?由评审小组抽签决定 ?其他方法: | |
3 详细评审标准和程序(综合评分法) | |||
3.1 | 分值构成 (总分100分) | (1)商务部分: 10 分 (2)技术部分: 60 分 (3)报价: 30 分 | |
3.2(2) | 评审基准价计算方法 | 1、有效投标报价是指通过形式评审、资格评审、响应性评 审后的不高于招标人最高限价的投标总价。 2.计算评标基准价: 评标基准价=各有效投标报价去掉最高和最低各N 家后的算 术平均值,其中N 值为: 1)、当有效投标报价≤5 家时,N 为0; 2)、当有效投标报价为6-10 家时,N 为1; 3)、当有效投标报价为11-15 家时,N 为2; 4)、当有效投标报价16-24 家时,N 为4; 5)、当有效投标报价≥25 家时,N 为6; | |
条款号及名称 | 评分因素 | 评分标准 | |
3.3(1) | 商务评分标准 | 类似项目业绩(10分) | 合同的签订时间在2016 年1 月1 日至本项目开标日内的为有效业绩: 1、投标人企业(联合体中承担设计任务的一方)承担过一项单项工程合同额500 万元及以上的设计项目得5 分或投标人企业(联合体中承担施工任务的一方)承担过一项单项工程合同额18000 万元或建筑面积达30000 平米及以上的建筑工程施工业绩得5 分。(本项满分为5 分) 2、投标人企业(联合体中任何一方提供)承担过一项单项工程合同额18000 万元及以上或建筑面积达30000 平方米及以上公共建筑工程总承包业绩,得5 分。(本项满分为5 分)注:以上有效业绩为在建或已完成的项目;同类工程业绩证明材料为清晰可见的合同复印件、中标通知书复印件,投标文件中附复印件盖投标人公章,否则无效。 所附的合同文本及中标通知书如体现不出项目投资金额或设计费金额、合同总额等本文件对业绩的相关要求内容,须附业主盖章的证明材料或体现项目投资的相关的有效证明材料(如项目建议书批复、备案证、核准表等,“有效”是指有相关核准部门的印章)。开标时出示清晰可见的复印件。 |
3.3(2) | 技术评分标准 | 设计工作内容、工作方案(6 分) | 设计工作内容、方案非常合理、突出、详细得5分-6 分; 设计工作内容、方案较合理、突出、详细得3分-5分; 设计工作内容、方案、阐述均一般得1 分-2 分; |
设计图纸(10分) | 优化方案符合发包人要求,提供的全部设计图纸达到初步设计深度酌情得6分-10分; 优化方案基本符合发包人要求,并提供优化方案图纸酌情得0分-5分; | ||
设计进度计划(4 分) | 设计进度计划非常详细,科学、合理得3分-4分; 设计进度计划较详细,较科学、合理得1 分-2分; 设计进度计划不够详细,阐述一般得0分; | ||
设计质量保证体系及措施(5分) | 设计质量保证体系完整,措施良好得4 分-5分; 设计质量保证体系较完整,措施较良好得2 分-3分; 设计质量保证体系一般,措施一般得0 分-1分; | ||
服务承诺(5 分) | 服务承诺良好,充分满足业主单位的需求得4分-5 分; 服务承诺较好,能满足业主单位的需求得2分-3分; 服务承诺一般,基本满足业主单位的需求得0分-1 分; | ||
总体实施方案(6 分) | 总体实施方案非常合理、突出、详细得5 分-6 分; 总体实施方案较合理、突出、详细得3 分-4分; 总体实施方案、阐述均一般得0-2分; | ||
质量管理目标、安全文明施工与措施(6 分) | 质量管理目标、安全文明施工与措施科学合理得5分-6分; 质量管理目标、安全文明施工与措施较合理得3分-4分; 质量管理目标、安全文明施工与措施一般得0分-2分; | ||
环境保护管理体系与措施(6 分) | 环境保护管理体系与措施科学合理得5分-6 分; 环境保护管理体系与措施较合理得3 分-4分; 环境保护管理体系与措施一般得0分-2 分; | ||
工程进度计划与措施(6 分) | 工程进度计划与措施科学合理得5分-6 分; 工程进度计划与措施较合理得3分-4分; 工程进度计划与措施一般得0分-2分; | ||
项目管理机构及劳动力安排计划(6 分) | 项目管理机构及劳动力安排计划科学合理得5分-6 分; 项目管理机构及劳动力安排计划较合理得3分-4分; 项目管理机构及劳动力安排计划一般得0分-2 分; | ||
3.3(3) | 报价评分标准 | 有效报价与评标基准价一致得满分,每比评标基准价高一个 百分点减0.3 分,每比评标基准价低一个百分点减0.2 分, 减完为止,不足一个百分点按插值法计算。计算过程中所有 数据均保留两位小数,第三位四舍五入。 | |
3.3(4) | 其他因素评分标准 | ..... | ...... |
条款号 | 条款内容 | 编列内容 | |
3.6 | 供应商并列时确定供应商优先顺序的规则 | ?由评审小组投票决定 ?由评审小组抽签决定 ?其他方法: | |
本次评审采用综合评分法。评审小组对满足采购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响应文件,按照本章第3条规定的评分标准进行打分,并按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推荐候选成交供应商。
2.1.1 形式评审标准:见评审办法前附表。
2.1.2 资格评审标准:见评审办法前附表。
2.1.3 响应性评审标准:见评审办法前附表。
2.2.1 评审小组依据本章第2.1款规定的标准对供应商递交的响应文件进行初步评审,判断响应文件的形式是否符合要求、供应商是否符合资格条件、响应文件是否实质性响应采购文件的要求。只有以上评审合格的响应文件才可通过初步评审。
2.2.2 除评审办法前附表另有规定外,评审价格为供应商在响应函中填报的大写含税价格。
评审价格若超过最高限价(如有),其响应文件将被视为无效。
评审小组经过对供应商的报价进行比较或基于专业经验认为某一供应商的报价异常过低,可能对其履约造成影响时,应当要求该供应商作岀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供应商不能合理说明或者不能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其响应文件将被视为无效。
2.2.3 响应文件中有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评审小组可要求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进行澄清、说明和补正。供应商澄清、说明和补正的内容应由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或加盖单位章。澄清、说明和补正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且不得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并构成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
响应报价有算术错误或其他错误的,评审小组按以下原则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报价进行修正,并要求供应商书面澄清确认。供应商拒不澄清确认的,其响应文件将被视为无效:
(1) 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2) 总价金额与单价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为准,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误的除外;
(3) 报价表中合计报价与分项报价的合价不一致的,以各分项报价的合价累计数为准;
(4) 如果分项报价中存在缺漏项,且缺漏项内容不属于实质性偏差的,则视为缺漏项内容的价格已包含在其他分项报价之中。
响应报价的算术错误修正不改变评审依据的最终总报价。当修正后的总报价高于原响应报价时,视同供应商最终报价错误产生少漏计费用,签订合同时由供应商承担,如评审小组认为供应商无法承受少漏计费用,可以将最终报价作为异常低价处理;当修正后的总报价低于原响应报价时,签订合同时以修正后的报价为准。
2.2.4 供应商有串通、弄虚作假、行贿等违法行为的,其响应文件将被视为无效。
2.2.5 特殊情形处理
初步评审后,如评审小组认为所有响应文件均无效,或者所有响应报价竞争性不足,高于市场预期价格,评审小组应当终止评审,或经采购人同意,直接转换选择其他采购方式,与原供应商共同完成后续采购程序。
选择直接转换采购方式采购的,评审小组按照本章第5条“直接转换采购方式评审程序”重新评审。除了采购人与供应商双方提出修改补充并接受新的条件和要求外,原采购文件与原响应文件对采购人和供应商仍然具有相应约束力。
(1) 商务部分:见评审办法前附表;
(2) 技术部分:见评审办法前附表;
(3) 报价:见评审办法前附表;
(4) 其他评分因素:见评审办法前附表。
(1) 评审价格:评审价格为按照本章第2.2.2项规定确定的价格。
(2) 评审基准价计算方法:
方法一:评审基准价=评审价格平均值(即通过初步评审的所有供应商评审价格的算术平均值)。
方法二:评审基准价=评审价格平均值(即通过初步评审的所有供应商评审价格的算术平均值)x评审基准价系数,评审基准价系数的取值见评审办法前附表。
方法三:评审基准价=通过初步评审的所有供应商的最低评审价格。
方法四:釆购人确定的其他方法。
评审基准价计算方法的选择见评审办法前附表。
(1) 商务评分标准:见评审办法前附表;
(2) 技术评分标准:见评审办法前附表;
(3) 报价评分标准:
报价得分可采用如下方法计算:
偏差率=(供应商评审价格-评审基准价)/评审基准价×lOO%
① 如果供应商的评审价格>评审基准价,则报价得分=F-偏差率×lOO×E1;
② 如果供应商的评审价格≤评审基准价,则报价得分=F 偏差率×100×E2
其中F为本章第3.1(3)项规定的报价所占的分值;E1是评审价格每高于评审基准价一个百分点的扣分值、E2是评审价格每低于评审基准价一个百分点的扣分值,E1可大于或等于E2。E1、E2的取值见评审办法前附表。
(4) 其他因素评分标准:见评审办法前附表。
评审小组成员按照评分标准独立对供应商的商务、技术和其他因素进行评分。报价评分由评审小组统一计算。各项得分汇总后为该成员给供应商的评分总分。评分分值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评审小组汇总每个成员对供应商的评分总分,每个供应商的评分总分的算术平均值为供应商最终得分。
评审小组对供应商最终得分进行比较后,可以按照供应商最终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对供应商排序。最终得分相等时,以评审价格低的优先;评审价格也相等的,以技术得分高的优先;如果技术得分也相等,按照评审办法前附表的规定确定供应商优先顺序。
当通过初步评审的供应商数量未超过询比采购公告/询比采购邀请书第1.6款规定的成交供应商数量、评审小组认为供应商的响应报价物有所值时,不再进行详细评审,直接推荐上述供应商为候选成交供应商。
评审小组完成评审后,应当向采购人递交书面评审报告。
评审小组应在书面评审报告中按照供应商排列的优先顺序向釆购人推荐候选成交供应商(排序或不排序)。候选成交供应商的排序要求及数量见第二章“供应商须知”。
5.1.1 评审小组依据本章第2.1款规定的标准对供应商递交的响应文件进行初步评审,判断响应文件的形式是否符合要求,供应商是否符合资格条件,响应文件是否实质性响应采购文件的要求。只有以上评审合格的响应文件才可通过初步评审。
5.1.2 响应文件的形式或供应商资格不符合采购文件的要求、响应文件未实质性响应采购文件的要求,或响应文件中有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评审小组应要求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进行澄清、说明和补正。供应商澄清、说明和补正的内容应由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或加盖单位章。澄清、说明和补正的内容作为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
5.1.3 只有形式评审和资格评审合格且实质性响应釆购文件要求的供应商才可通过初步评审。经供应商澄清、说明和补正后仍未通过初步评审的响应文件将被视为无效,评审小组应告知有关供应商。
5.1.4 当通过初步评审的供应商数量大于询比釆购公告/询比采购邀请书第1.6款规定的成交供应商数量时,可以改为参照谈判方式继续评审选择成交供应商。
当通过初步评审的供应商数量等于询比采购公告/询比采购邀请书第1.6款规定的成交供应商数量时,可以改为参照直接釆购方式继续评审选择成交供应商。
当询比采购公告/询比采购邀请书第1.6款选择多家成交供应商,通过初步评审的供应商数量小于约定成交供应商数量且大于等于一家的,可以改为参照直接采购方式继续评审选择一部分成交供应商,或者终止全部采购,重新组织采购选择全部成交供应商。
初步评审后,当所有响应文件均无效时,应重新组织采购。
5.2.1 参照谈判采购方式评审
(1) 谈判。
1) 评审小组应按照供应商递交响应文件的顺序或评审小组抽签确定的顺序与通过初步评审的供应商逐一进行谈判。评审小组可以根据谈判情况决定谈判轮次,并给予所有参加谈判的供应商平等的谈判机会。在谈判过程中,评审小组可根据谈判情况修改和补充采购文件中的非实质性内容,但不得改变评审标准或可能影响初步评审结果的内容。
2) 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应参加谈判。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在谈判中作出的承诺构成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
3) 谈判结束后,评审小组将要求所有参加谈判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递交最终报价。最终报价应由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或加盖单位章。最终报价是供应商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
(2) 公开开启最终报价。
评审小组将在递交最终报价的截止时间公开开启最终报价,供应商未派代表参加开启会议的,视为默认开启结果。
评审小组将按本章第3条规定对响应文件及其最终报价进行详细评审。采用综合评分法的,评审小组有权对本章第3.2项规定的评审基准价和第3.3(3)目规定的报价评分标准进行调整,但评审小组应在谈判开始前向供应商公布,未公布的,视为评审基准价和报价评分标准不作调整;详细评审标准中除报价评审标准外的其他评审标准不作调整。
通过谈判后,评审小组认为所有供应商的最终报价仍然不合理的,应向釆购人提出终止采购建议。
评审小组按本章第4.2款规定推荐候选成交供应商或按本章第5.2.1(3)规定提出终止采购建议,并向采购人提交书面评审报告。
5.2.2 参照直接采购方式评审
评审小组所有成员集中与供应商进行谈判,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应参加谈判。在谈判过程中,评审小组可根据谈判情况修改和补充采购文件中的非实质性内容,但不得改变可能影响初步评审结果的内容。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在谈判中作出的承诺构成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评审小组可根据需要,安排多轮谈判。
评审小组通过对采购成本、供应能力、风险管控、釆购目标等的分析,对供应商拟提供标的的技术、商务进行物有所值综合评价。
评审小组根据预期的谈判目标综合谈判纪要编写评审报告,推荐候选成交供应商或提出谈判终止建议。
(略)
采购需求编制说明
按照甲方要求,乙方向甲方提供的基础设施建设工程包括:
序号 | 项目 | 内容概要 | 备注 |
1 | 建筑改造 | 原厨房墙体的拆除与改造(涉及墙体、吊顶拆除,地面恢复,改为过道),原监控室墙体的拆除与改造(涉及墙体、吊顶、门拆除,改为试验区域),新增东西两侧大门、坡道、玻璃雨棚(涉及外墙外装饰的拆改),实验室地面自流平与环氧地坪,新增试验隔间(涉及墙体、门、内装修改造),新增附属设备地基、防雨棚、遮阳棚。 |
|
2 | 电气系统 | 新增配电箱AP1-AP4,桥架敷设,电缆布线,接地系统 |
|
3 | 循环水系统 | 175T/h闭式冷却塔,镀锌保温管道,沟槽连接 |
|
4 | 纯水系统 | 根据设备试验用纯水需求,搭建纯水系统,末端预留接口 |
|
5 | 压缩空气系统 | 空压机 储气罐 干燥机,末端快插接口 |
|
6 | 给排水系统 | 设备供水与排水管路,PPR/镀锌管材 |
|
1.厨房墙体拆改
原厨房两侧墙体(每面面积为7m×6m)拆除,厨房内部区域有吊顶,需一并拆除。地面区域改为过道,原有厨房排水沟槽填充并硬化处理。
厨房墙体拆除示意图
2.监控室墙体拆改
原监控室两侧墙体(高度为3m,长度分别为3.5m和7m)拆除,监控室内部区域有吊顶,需一并拆除。
监控室示意图
3.新增东西两侧大门
东西侧拆除外墙,并安装电动卷帘门(宽度为3.7m),门口区域做防滑坡道,并搭建玻璃雨棚。
东西两侧大门示意图
4.实验室地面自流平与环氧地坪
实验室环氧地坪3mm以上,总面积约为948平方米。
5.新增试验隔间
试验隔间主要用于盐雾试验和霉菌试验,满足用水、用电、通风、光照等试验需求。
实验室隔间
6.其他附属基础设施
附属基础设施包括设备地基、防雨棚、遮阳棚等。
1 设备配电情况:
序号 | 设备名称 | 安装功率 | 配置空开 | 说明 | ||
1 | 闭式冷却塔 | 100kW | 160A/4P | 原1号电箱 | ||
2 | 轻型冲击机 | 5.5kW | 32A/4P | 原1号电箱 | ||
3 | 冲击试验台 | 10kW | 50A/4P | 原1号电箱 | ||
4 | 空压机组 | 空压机主机 | 37kW | 80A/4P | 原1号电箱 | |
冷干机等 | 10A/4P | 原1号电箱 | ||||
5 | 温湿振盐四综合试验箱 | 温湿盐部分 | 122kW | 250A/4P | 原2、3号电箱 | |
50A/4P | 原2、3号电箱 | |||||
50A/4P | 原2、3号电箱 | |||||
振动台部分 | 135kW | 160A/4P | 原2、3号电箱 | |||
100A/4P | 原2、3号电箱 | |||||
50A/4P | 原2、3号电箱 | |||||
50A/4P | 原2、3号电箱 | |||||
6 | 冷水机(四综合配套) | 56kW | 170A/4P | 原2、3号电箱 | ||
总计 | 465.5kW(已有) | |||||
7 | 步入式高低温湿热试验箱 | A箱 | 170kW | 250A/4P | 新增AP1号箱 | |
B箱 | 170kW | 250A/4P | 新增AP1号箱 | |||
选配阳光模拟系统 | 20kW | 50A/4P | 新增AP1号箱 | |||
选配阳光模拟系统 | 20kW | 50A/4P | 新增AP1号箱 | |||
选配积冰功能 | 30kW | 63A/4P | 新增AP1号箱 | |||
8 | 温度湿度振动三综合试验箱 | 温箱部分 | 100kW | 250A/4P | 新增AP2号电箱 | |
振动台部分 | 100kW | 160A/4P | ||||
9 | 摇摆试验台 | 110kW | 200A/4P | 新增AP2号电箱 | ||
10 | 军标淋雨试验箱 | 100kW | 225A/4P | 新增AP3号电箱 | ||
11 | 酸性盐雾试验箱 | 5kW | 32A/2P | 新增AP3号电箱 | ||
12 | 霉菌试验室 | 霉菌试验箱 | 12kW | 32A/4P | 新增AP3号电箱 | |
辅助仪器工具 | <10kW | 40A/2P | 新增AP3号电箱 | |||
13 | 高加速寿命试验箱 | 98kW | 180A/4P | 新增AP4号电箱 | ||
14 | 快速温度变化试验箱 | 87kW | 160A/4P | 新增AP4号电箱 | ||
15 | 冷水机(快温变配套) | 28kW | 50A/4P | 新增AP4号电箱 | ||
16 | 空压机组 | 30kW | 63A/4P | 新增AP4号电箱 | ||
17 | 纯水机 | <1kW | 10A/2P | 预定位置拉线 | ||
18 | 纯水机 | <1kW | 10A/2P | 预定位置拉线 | ||
总计 | 1092kW(新增) | |||||
2 电气施工部分:
2.1 利旧配电箱改造:1号电箱升级改造,满足设备用电需求。
1号电箱额定电流为350A,可配置供电给闭式冷却塔、力学冲击试验台、轻型冲击机,空压机等。根据1号电箱现有配电空开情况,对配电箱进行改造,满足设备使用需求。
改造完成后满足设备用电规范和使用需求。配电箱布局示意图如下:
2.2 新增电箱:东西两侧各增设2台配电箱(AP1-AP4),满足新增试验设备供电需求。
为确保后期实验室设备运行需求,对东西两侧试验设备区域用电进行整体规划,主要如下:
1)厂房西区南侧和北侧区域各增加1个配电箱AP1、AP2。其中AP1计划为步入式高低温湿热试验箱供电;AP2计划为摇摆台、三综合试验系统(备用)等供电;
配电箱布局示意图如下:
西侧新增配电箱示意图
2)厂房东区南北侧各增加1个配电箱AP3、AP4。其中AP3计划为军标淋雨箱、霉菌试验室、酸性盐雾试验箱等供电;AP4计划为高加速寿命试验箱、快速温度变化试验箱及配套的冷水机,空压机等设备供电。
配电箱布局示意图如下:
东侧新增配电箱示意图
2.3 桥架敷设:沿墙敷设主桥架(300mm×200mm),由各配电柜至地下室配电室。桥架按规范定位、支架固定、接地可靠。
以各电箱位置作为开始端沿厂房墙体,距离地面高度5-6米标高进行防火桥架的敷设,通过强电竖井接入地下室配电室。主桥架采用300mm×200mm规格,敷设桥架时采用吊装支架/侧墙支架等方式进行承托加固,确保承重能力。
主桥架敷设示意图如下:
2.4 电缆敷设:新增配电箱根据不同的配电箱规格配置电源线缆,电源线缆沿桥架进行敷设至地下配电室甲方指定位置,并预留足够的电缆长度,确保甲方后期增容后接入总配电柜。
1 设备冷却循环水需求情况:
序号 | 设备名称 | 冷却循环水需求量 | 备注 |
1 | 步入式高低温湿热试验箱 | 110T/h | 配175T/h闭式冷却塔 |
2 | 温度湿度振动三综合试验箱 | 25T/h(预留) | |
3 | 倾斜摇摆试验台 | 20T/h | |
4 | 温湿振盐四综合试验箱 | 28T/h | 已配冷水机 |
5 | 快速温度变化试验箱 | 20T/h | 已配冷水机 |
2 系统配置:
配置1套175T/h的闭式冷却塔,位于厂房西区北侧室外位置,满足大流量设备需求。根据设备需求,闭式冷却塔计划供给步入式试验箱、三综合试验箱、摇摆试验台3台设备使用。
其余的温湿振盐四综合试验箱与快速温度变化试验箱在采购设备的时候已经配了相应流量的冷水机。温度冲击试验箱配套的冷水机可考虑在采购设备的时候配套采购。冷水机与设备之间的管路敷设采用就近原则,管路辐射应远离电控柜,配电箱等位置。
3 管路敷设
管路敷设为闭式冷却塔采用镀锌钢管沿室内墙体,距离地面高度5-6米(管路高度须低于桥架高度)敷设主管路至用水设备附近,再根据各设备需求接入设备循环水进出水口。
管路采用沟槽方式连接。沟槽连接方式可避免焊接方式的烟尘污染、抗震动、保护管道稳定性。为防止室内温度高、湿度大造成管道表面结露滴水现象、管道部分做保温处理。
循环水管路平面示意图
冷却塔分配示意图
1 给水
依据设备用水需求(闭式冷却塔补水,步入式试验箱的积冰试验功能(选配功能)、军标淋雨箱用水,设备加湿用水等部分,需从厂房自来水接入点接至指定位置供设备使用。
计划闭式冷却塔与步入式试验箱由④轴—轴室内自来水点位接水供水,军标淋雨试验箱,盐雾试验箱等由⑨轴卫生间处接入供水。管路采用PPR管。
给排水平面图
2 排水
对有排水需求的设备,采用φ25~φ32mm的下水管连接设备的排水口,引至室外排水井或附近排水口。
试验区设备配置1组空压机、储气罐、干燥剂以及前后置过滤器等对东西两个试验区分别施工,采用镀锌钢管沿墙体5-6米高敷设至用气设备,末端配置铜球阀及快插头。以便后期接入设备。
目前西侧已采购并配置有空压机组(流量为6.2~6.8m3/min),西侧的空压机组已满足西侧所有设备使用要求,主要供给四综合试验箱,步入式试验箱等使用,并在西侧的南部和北部区域各预留一个备用接口。
东侧新购空压机组(流量预计为1.6m3/min),主要供给军标淋雨试验箱,中性盐雾试验箱,酸性盐雾试验箱等使用,并在东侧的南部和北部区域各预留一个备用接口。
压缩空气平面示意图
压缩空气管路系统图
压缩空气气源配置图
压缩空气末端
根据设备试验用纯水需求,搭建纯水系统,末端预留接口
(七)工程清单
序号 | 产品名称 | 规格型号 | 单位 | 数量 | 备 注 |
一、 | 冷却循环水系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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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系统设备部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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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闭式冷却塔 | DBH-175TD | 台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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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循环水泵 | 流量:175m3/h | 台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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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管道材料部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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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镀锌钢管 | DN200*4.5mm | 米 | 24 |
|
2 | 镀锌钢管 | DN150*4.0mm | 米 | 18 |
|
3 | 镀锌钢管 | DN125*4.0mm | 米 | 24 |
|
4 | 镀锌钢管 | DN100*4mm | 米 | 80 |
|
5 | 镀锌钢管 | DN50*3.0mm | 米 | 96 |
|
6 | 镀锌钢管 | DN40*3.0mm | 米 | 24 |
|
7 | 镀锌槽钢 | 10# | 支 | 6 |
|
8 | 镀锌角钢 | 5# | 支 | 7 |
|
9 | 涡轮蝶阀 | DN200 | 只 | 4 |
|
10 | 涡轮蝶阀 | DN150 | 只 | 1 |
|
11 | 涡轮蝶阀 | DN125 | 只 | 4 |
|
12 | 铜闸阀 | DN50 | 只 | 17 |
|
13 | 铜闸阀 | DN40 | 只 | 4 |
|
14 | 铜球阀 | DN15 | 只 | 24 |
|
15 | 过滤器 | DN200 | 只 | 2 |
|
16 | 铜过滤器 | DN50 | 只 | 8 |
|
17 | 铜过滤器 | DN40 | 只 | 2 |
|
18 | 法兰消声止回阀 | DN200 | 只 | 2 |
|
19 | 不锈钢金属软接 | DN200 | 只 | 2 |
|
20 | 橡胶软接 | DN200 | 只 | 2 |
|
21 | 橡胶软接 | DN125 | 只 | 4 |
|
22 | 橡胶软接 | DN50 | 只 | 16 |
|
23 | 橡胶软接 | DN40 | 只 | 4 |
|
24 | 压力表(带不锈钢表弯配件) |
| 套 | 18 |
|
25 | 温度计0-50 |
| 套 | 18 |
|
3、 | 保温部分 |
|
|
|
|
1 | 橡塑保温材料(BII)级 | 30mm | 立方 | 3 |
|
2 | 橡塑保温管 | 30mm | 米 | 24 |
|
3 | 保温胶水 |
| 桶 | 2 |
|
4 | 保温辅材 |
| 桶 | 1 |
|
5 | 铝皮保护 | 0.5mm | 米 | 64 |
|
4、 | 电源部分 |
|
|
|
|
1 | 电缆线 | YJV 3*25 1*16mm2 | 米 | 40 |
|
2 | 电缆线 | YJV 3*10 1*6mm2 | 米 | 18 |
|
3 | 电缆线 | YJV3*6 1*4mm2 | 米 | 48 |
|
4 | 电缆线 | YJV3*4 1*2.5mm2 | 米 | 18 |
|
5 | 电线 | VV2*1.5 | 卷 | 1 |
|
6 | 桥架 | 200*100 | 米 | 20 |
|
7 | 桥架 | 100*100 | 米 | 10 |
|
5、 | 基础扩建 |
|
|
|
|
1 | 土方开挖 |
| m3 | 7.50 |
|
2 | 土方外运 |
| m3 | 12.00 |
|
3 | 地基夯实 |
| m2 | 15.00 |
|
4 | 砂石垫层 | 20CM | m3 | 3.00 |
|
5 | 钢筋笼制作及安装 | ¢12,10@300 | t | 0.31 |
|
6 | 模板制作及安装 |
| m2 | 6.55 |
|
7 | 混凝土浇筑 | C30 | m3 | 9.5 |
|
8 | 混凝土浇筑人工 | C30 | m3 | 9.5 |
|
9 | 钢筋绑扎及加工人工 | ¢12,10@300 | t | 0.31 |
|
二、 | 电气系统 |
|
|
| |
1 | 配电柜(落地柜)SZH-1 三综合 | (总开500A 分开关250A 1只,200A 1只,160A 1只,100A 1只,3P 50A 3只,3P 32A 1只,1P 16A 1只 | 台 | 1 |
|
2 | 配电柜(落地柜)SZH-2 四综合 | (总开630A 分开关250A 1只,200A 1只,160A 1只,100A 1只,3P 50A 3只,1P 16A 2只 | 台 | 1 |
|
3 | 配电柜(挂壁柜)AP-4 | (总开400A 分开关160A 1只,100A 1只,3P 63A 2只,3P 32A 2只,1P 16A 1只 | 台 | 1 |
|
4 | 配电柜(挂壁柜)AP-5 | (总开350A 分开关200A 1只,80A 1只,3P 63A 1只,3P 32A 1只,2P 32A 4只,1P 16A 1只 | 台 | 1 |
|
6 | 电缆 | YJV 2*(3*185mm2 2*95mm2) | m | 210 |
|
7 | 电缆 | YJV 2*(3*150mm2 2*70mm2) | m | 258 |
|
8 | 电缆 | YJV 3*185mm2 2*95mm2 | m | 72 |
|
9 | 电缆 | YJV 3*120mm2 2*70mm2 | m | 66 |
|
10 | 电缆 | YJV 3*70mm2 2*35mm2 | m | 12 |
|
11 | 电缆 | YJV 3*50mm2 2*25mm2 | m | 17 |
|
12 | 镀锌桥架 | 400*200 | m | 108 |
|
13 | 镀锌桥架 | 300*150 | m | 52 |
|
14 | 镀锌桥架 | 200*100 | m | 12 |
|
15 | 镀锌角钢 | 5# | m | 210 |
|
三、 | 压缩空气系统 |
|
|
| |
1、 | 设备部分 |
|
|
|
|
1 | 螺杆式空压机 | EPM22 | 套 | 1 |
|
2 | 冷冻式干燥机 |
| 台 | 1 |
|
3 | 储气罐 | 1m3 | 台 | 1 |
|
4 | 前置过滤器 |
| 台 | 1 |
|
5 | 后置过滤器 |
| 台 | 2 |
|
2、 | 管道材料部分 |
|
|
|
|
1 | 镀锌钢管 | DN40*3.0mm | 米 | 120 |
|
2 | 镀锌钢管 | DN15*2.75mm | 米 | 32 |
|
3 | 镀锌角钢 | 5# | 支 | 15 |
|
4 | 铜球阀 | DN40 | 只 | 4 |
|
5 | 铜球阀 | DN15 | 只 | 6 |
|
6 | 快速接头 | DN15 | 套 | 6 |
|
3、 | 空压机房(含基础) |
|
|
|
|
1 | 机房搭建 基础 | 6m*4m*4m | 项 | 1 |
|
| 小 计(三) |
|
|
| |
四、 | 纯水系统 |
|
|
| |
1、 | 设备部分 |
|
|
|
|
1 | 0.25T单级反渗透设备 (反渗透) | 一级反渗透 | 套 | 1 |
|
2 | 恒压供水泵 |
| 台 | 1 |
|
3 | PE原水桶 | 0.5m3 | 台 | 1 |
|
4 | PE纯水桶 | 0.5m3 | 台 | 1 |
|
2、 | 管道材料部分 |
|
|
|
|
1 | PPR 管 | De32 | 米 | 112 |
|
2 | PPR 管 | De20 | 米 | 32 |
|
3 | PPR 截止阀 | DN25 | 只 | 10 |
|
4 | PPR 截止阀 | DN15 | 只 | 6 |
|
五、 | 给排水系统 |
|
|
| |
1 | 混泥土地面切割 |
| 米 | 60 |
|
2 | 室外管沟开挖 |
| 米 | 45 |
|
3 | 混泥土破碎及开挖 |
| 米 | 30 |
|
4 | 混凝土地面修复 |
| 项 | 1 |
|
5 | 墙面开洞 | DN100 | 只 | 3 |
|
6 | UPVC 排水管 | De110 | 米 | 60 |
|
7 | PPR管 | De32 | m | 72 |
|
六、 | 建筑改造工程 |
|
|
| |
1、 | 外墙开门洞加装卷帘门工程 |
|
|
| |
1 | 墙面开槽切割 |
| m | 20 |
|
2 | 墙体修复 |
| 项 | 1 |
|
3 | 门梁加固 |
| 项 | 1 |
|
4 | 电动卷帘门安装 | 3.66mW x 6.44m(宽) | 套 | 2 |
|
5 | 卷帘门外墙门头制作及安装 |
| 项 | 2 |
|
6 | 室外新增卷帘门处钢筋混凝土地面 |
| m2 | 90 |
|
7 | 马路牙安装 |
| m | 36 |
|
8 | 地面平整 |
| ㎡ | 980 |
|
2、 | 拆除工程 |
|
|
| |
1 | 墙体拆除 |
| m2 | 110 |
|
2 | 吊顶拆除 |
| m2 | 80 |
|
3 | 消防喷淋系统改造 |
| 点 | 10 |
|
4 | 排烟及报警系统移位 |
| 项 | 1 |
|
3、 | 霉菌、盐雾室搭建工程 |
|
|
| |
1 | 岩棉彩钢板隔墙 | 50mm | m2 | 54 |
|
2 | 岩棉彩钢板吊顶 | 50mm | m2 | 40 |
|
3 | 照明插座安装 |
| m2 | 40 |
|
4 | 空调挂机 | 1.5HP | 台 | 2 |
|
序号 | 项目 | 施工详细内容 | 工期 | 备注 |
1 | 施工准备期 | 施工图纸会审 设置警戒施工区域 现场勘查与测量放线 布置施工用水用电设施 施工机具设备进场检查 | 5 |
|
2 | 拆除与基础施工 | 墙体拆除作业 建筑垃圾清运 场地清理 地面修复处理 预埋管线施工 隐蔽工程施工验收 | 30 |
|
3 | 电气桥架及线缆施工 | 桥架系统安装 配电箱安装 电缆辐射 | 15 |
|
4 | 管道施工 | 冷却循环水管道施工 给排水管道施工 压缩空气管道施工 | 15 |
|
5 | 调试与整改 | 电气系统检查调试 管道系统检查与调试 验收整改 | 5 |
|
总计 |
|
| 70 |
|
3 进度计划保证措施
1)总进度计划控制原则:以总进度控制为基础,确定各分部分项目工程关键点和关键线路,并以此为控制重点。
2)以类似工程的经验为基础,在某阶段施工进度未达预期时,采用不同施工工种同时进行交叉施工或加派人手等方式进行加快,确保总体进度满足要求。
3)进度计划控制程序如下图:
1 质量目标:
1)质量方针:质量第一,信誉至上
2)工程合格率:100%;
2 质量管理体系:
公司的质量管理实行公司、项目两级管理办法,质量管理由公司牵头组织、监督,由项目组负责落实与改进,形成良性循环。
3 项目质量管理:
公司指派一名专业人员担任该项目的项目经理,全权负责项目进度与质量控制。
项目质量管理体系由决策层、监控层、管理层、作业层四层组成,从结构上保证项目质量要求的实现。
质量管理流程图
4 材料质量管理:
结构施工阶段模板加工与制作、钢筋原材、装修材料及加工成品采用等均将采用全方位、多角度的选择方式,以产品质量优良、材料价格合理、施工成品质量优良为材料选型、定位的标准。材料、半成品及成品进场要按规范、图纸和施工要求严格检验,不合格的材料和产品坚决拒绝使用在项目上。
工程施工完成后,我方对施工部分进行全方位、系统化的检查检测,确保施工质量达到预期要求与目标。
施工完成后,甲乙双方共同对施工质量进行验收,针对甲方提出的合理化建议进行积极改进与服务,确保满足客户要求。
(采购人名称):
1.我方已仔细研究了 (项目名称)采购文件的全部内容,愿意以含税价人民币(大写) (¥ )的报价(其中不含税价为: ;增值税税额为: )完成/提供本项目工程/货物/服务,并按合同约定履行义务。
2.我方的响应文件包括下列内容:
………
响应文件的上述组成部分如存在内容不一致的,以响应函为准。
3.我方承诺除商务和技术偏差表列出的偏差外,我方响应采购文件的全部要求。
4.我方承诺在采购文件规定的响应文件有效期内不撤销响应文件。
5.如我方成交,我方承诺:
(1) 在收到成交通知书后,在成交通知书规定的期限内与你方签订合同;
(2) 在签订合同时不向你方提岀附加条件;
(3) 按照采购文件要求递交履约保证金;
(4) 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完成合同规定的全部义务。
6.我方在此声明,所递交的响应文件及有关资料内容完整、真实和准确,且不存在第一章“询比采购公告/询比采购邀请书”中规定的供应商不得存在的情形。
7. (其他补充说明)。
供应商: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 (签字)
地 址:
电子邮箱:
电 话:
传 真:
邮政编码:
年 月 日
(适用于有委托代理人的情况)
本人 (姓名)系 (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现委托 (姓名)为我方代理人。代理人根据授权,以我方名义签署、澄清确认、递交、撤回、修改 询比采购项目响应文件、签订合同和处理有关事宜,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
委托期限:自本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 询比采购项目签订采购合同之日止。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
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供应商: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 (签字)
身份证号码:
委托代理人: (签字)
身份证号码:
年 月 日
(适用于供应商组成联合体的情况)
(所有成员单位名称)自愿组成 (联合体名称)联合体,共同参加 (项目名称)询比活动。现就组成联合体事宜订立如下协议。
1. (某成员单位名称)为 (联合体名称)牵头人。
2.联合体各成员授权牵头人代表联合体参加询比采购活动,签署文件,递交和接收相关的资料、信息及指示,进行合同谈判活动,负责合同实施阶段的组织和协调工作,以及处理与本采购项目有关的一切事宜。
3.联合体牵头人在本项目中签署的一切文件和处理的一切事宜,联合体各成员均予以承认。联合体各成员将严格按照采购文件、响应文件和合同的要求全面履行义务,并向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
4.联合体各方承诺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参与本询比釆购项目。
5.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内部的职责分工如下: 。
6.本协议书自所有成员单位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章之日起生效,合同履行完毕后自动失效。
7.本协议书一式 份,联合体成员和采购人各执一份。
(注:本协议书由委托代理人签字的,应附授权委托书。)
联合体牵头人名称: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 (签字)
联合体成员名称: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 (签字)
联合体成员名称: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 (签字)
年 月 日
(适用于递交响应保证金的情况)
1.采用转账方式的,供应商应在此提供转账凭证复印件。
2.采用支票、汇票等方式的,供应商应在此提供支票、汇票等的复印件,原件应单独递交。
******银行或担保机构担保函方式的,格式如下:
(采购人名称):
鉴于 (供应商名称)(以下称“供应商“)于 年 月 日参加 (项目名称)询比采购活动, (担保人名称)(以下称“我方”)无条件地、不可撤销地保证:若供应商在响应文件有效期内撤销响应文件,或成交后无正当理由不与采购人订立合同,或在签订合同时向采购人提出附加条件,或不按照采购文件要求递交履约保证金,或者发生采购文件明确规定不予退还响应保证金的其他情形,我方承担保证责任。收到你方书面通知后,我方在7日内向你方无条件支付人民币(大写) 。
本保函在响应文件有效期内保持有效。要求我方承担保证责任的通知应在响应文件有效期内送达我方。
担保人名称: (盖单位章)
地 址:
邮政编码:
电 话:
年 月 日
序号 | 采购文件章节及条款号 | 响应文件章节及条款号 | 偏差说明 |
1 |
|
|
|
2 |
|
|
|
3 |
|
|
|
4 |
|
|
|
5 |
|
|
|
…… |
|
|
|
供应商保证:除商务和技术偏差表列出的偏差外,供应商响应采购文件的全部要求。
采购人根据国家、行业、地方发布的计价办法、施工图纸等设计文件、施工现场实际情况、项目报价要求等,编制适合采购项目的报价表。
序号 |
|
|
|
|
|
|
|
|
|
|
|
|
|
|
|
|
|
|
|
供应商应根据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第3.5(1)项和第3.5(2)项的要求提供主体资格证明及相关资质证明材料。
供应商还应根据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第3.5(5)项、第3.5(7)项和第3.5(8)项的要求提供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供应商应根据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第3.5(3)项的要求提供近年财务会计报表复印件。
项目名称 |
|
|
|
|
发包人名称 |
|
|
|
|
发包人联系人及电话 |
|
|
|
|
合同价格 |
|
|
|
|
是否竣工 |
|
|
|
|
项目负责人(如有) |
|
|
|
|
项目概况及供应商履约情况 |
|
|
|
|
备注 |
|
|
|
|
注:供应商应根据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第3.5(4)项的要求在本表后附相关证明材料。
序号 | 本项目任职 | 姓名 | 职称 | 专业 | 执业或职业资格证明 | 备注 | ||
证书名称 | 级别 | 证号 | ||||||
|
|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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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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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
姓名 |
| 年龄 |
| 执业或职业 资格证书名称 |
| ||
职称 |
| 学历 |
| 拟在本项目任职 |
| ||
工作年限 |
| 从事类似工作年限 |
| ||||
******学校 | 年毕业于 学校 专业 | ||||||
主要工作经历 | |||||||
时间 | 参加过的类似项目 | 担任职务 | 发包人及联系电话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注:供应商应根据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第3.5(6)项的要求在本表后附相关证明材料。
序号 | 本项目任职 | 姓名 | 职称 | 专业 | 执业或职业资格证明 | 备注 | ||
证书名称 | 级别 | 证号 | ||||||
|
|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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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姓名 |
| 年龄 |
| 执业或职业 资格证书名称 |
| |||
职称 |
| 学历 |
| 拟在本项目任职 |
| |||
工作年限 |
| 从事类似工作年限 |
| |||||
******学校 | 年毕业于 学校 专业 | |||||||
主要工作经历 | ||||||||
时间 | 参加过的类似项目 | 担任职务 | 发包人及联系电话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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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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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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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
| |||||
注:供应商应根据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第3.5(6)项的要求在本表后附相关证明材料。
供应商编制施工组织设计的要求:编制时应采用文字并结合图表形式说明施工方法;拟投入本项目的施工设备情况、拟配备本项目的试验和检测仪器设别情况、劳动力计划等;结合工程特点提出切实可行的工程质量、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工程进度、技术组织措施,同时应对关键工序、复杂环节重点提出相应技术措施。如冬雨季施工技术、减少噪音、降低环境污染、地下管线及其他地上地下设施的保护加固措施等。
供应商需提交的其他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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