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衡阳市耒阳市公共实训基地建设项目
更正公告
各潜在投标人:
一、现对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中“附件 2-3:评定分离工作方案”更正如下:
?评定分离工作方案(适用采用评定分离方式确定中标人的项目)
(1)评定分离的具体方法:票决法,通过直接票决的方式确定中标人的方法。
(2)具体程序:
******委员会向招标人推荐不排序的中标候选人,招标人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公示。 公示期间,对评标结果有异议或投诉的,将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处理。异议或投诉处理完毕之后方可组织开展定标工作。
2.招标人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满5个工作日内召开定标会议。定标会议召开前,招标人发现中标候选人的投标业绩、奖项等弄虚作假,或是经营、财务状况发生较大变化或者存在违法行为,可能影响其履约能力等情形的,应如实记录并作为定标参考。
******委员会成员应当遵循择优原则,独立行使投票权。具体要求如下:(1)企业实力(20分):“企业资信及履约能力”项得分排第一的计20分;“企业资信及履约能力”项得分排第二的计18分;“企业资信及履约能力”项得分排第三的计16分。(2)价格因素(20分):中标候选人中,报价最低的投标人计20分,次低的投标人计18分,报价最高的投标人计16分;注:以中标候选人投标文件中投标报价为准。(3)项目负责人现场答辩(60分)******委员会各成员进行独立评分。现场应答采用匿名形式,由招标人组织3位现场负责人随机抽取各自的编号,分批进行应答,要求应答过程中不能说出体现公司、公司区域位置等一切可能让评委推测出项目负责人所属公司的信息,应答时使用普通话,表达规范。该应答过程全程影音录像。最高分计60分,如未按期参加答辩视为放弃,计0分。
二、因系统更新,现无法沿用原招标文件模版编制澄清文件。鉴于本项目“评定分离工作方案”已按规定在有关部门备案,澄清文件中“评定分离工作方案”以本公告第一款内容为准。
三、本次更正内容不影响投标人编制投标文件,故原招标文件其它内容不变。
以上内容为招标文件组成部分,招标文件如涉及上述内容的作相应调整和修改,若本通知公告与原招标文件内容有不一致之处,应以通知本公告为准。
投标人应及时关注网上相关招标信息,及时下载该项目的相关文件,如有遗漏,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概不负责,所造成的投标失败或损失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服务中心
地址:耒阳市神农路28号
联系人:梁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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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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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负责人:周杰平 项目组其他成员:袁军、傅晚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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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监督部门:耒阳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监管股
地址:耒阳市金阳东路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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