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JH24-211282-00085
二、******资源局开展园地林地草地定级和基准地价制定工作
三、中标(成交)信息
包组编号:001
******资源局开展园地林地草地定级和基准地价制定工作
******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市辖区沈阳市沈河区沈州路99号
中标(成交)金额:529,000(元)
评审总得分:94.67(分)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资源局开展园地林地草地定级和基准地价制定工作(C******房地产土地评估服务)
服务要求:为贯彻落实省自然资源厅《辽宁省园地林地草地定级工作实施方案》文件要求,现需开展开原市园地林地草地定级和基准地价制定工作。
服务时间: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5年3月31日完成。(具体期限以签订合同为准)
服务标准:验收标准:按照《自然资源分等定级通则》(TD/T1060-2021)、《林地分等定级技术规范》(T/CREVA3101-2021)、《草地分等定级技术规范》(T/CREVA3101-2021)、《园地分等定级规程》(TD/T 1071-2022)验收。 验收程序:按照上述通则、规范、规程及《辽宁省政府采购履约验收管理办法》(辽财采〔2017〕603号)的要求进行验收。 验收报告:《辽宁省政府采购履约验收管理办法》[辽财采函〔2017〕603 号 组织验收主体:本项目的履约验收工作由采购人依法组织实施。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刘铁辉、邢环宇、麻北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参照[2002]1980 号国家计委关于印发《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以及《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向成交人收取代理服务费金额7,935.00(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有限责任公司未按要求提供磋商会议时间前六个月内任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缴款凭据,按废标处理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名称:******林业局)
地址: 开原市解放路54号
联系方式: ******
名称:******有限公司
地址:沈阳市浑南区营盘西街17-2号(3114)
联系方式: 024-******
项目联系人:寇女士
电 话:******
十、附件
采购文件:土地定级招标文件.doc
1.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小企业声明.jpg
【1】凡本网注明来源:"马蜂盯标网"的所有文字、图片和音视频稿件,版权均属于马蜂盯标网,转载请必须注明马蜂盯标网,违反者本网将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2】本网转载并注明自其它来源的作品,是本着为读者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不承担此类作品侵权行为的直接责任及连带责任。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转载时,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作品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
【3】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等问题,请在作品发表之日起一周内与本网联系。
切换到支付宝支付
此功能只对更高等级会员开放,立即提升会员等级!享受更多权益及功能
扫码关注公众号
扫码打开小程序
扫码下载APP
联系客服
微信扫一扫登录
账号登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