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局:
你单位《关于景洪市2025年高标准农田改造提升建设项目立项的请示》(景农请〔2025〕57号)及相关附件收悉。根据《云南省政府投资管理办法》(云政规〔2020〕3号)文件精神,经审查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景洪市2025年高标准农田改造提升建设项目
二、项目代码:2507-532801-04-01-445702
三、项目建设单位:******农村局
四、项目建设地点:景洪市勐龙镇
五、项目建设性质:新建
六、项目建设规模及内容:改造提升0.39万亩高标准农田。
1.灌溉与排水工程,渠道工程8条、总长4.07km,其中:灌排两用渠道1条、长0.88km,排水沟7条、总长3.19km。配套附属设施4处,其中:穿路涵管3处、公示牌1个。
2.田间道路工程,铺设机耕道14条、总长6.95km,路面净宽3.5m~4.5m。其中:硬化道路13条、长6.54km,砂石道路1条、长0.41km。配套布置错车道1处、下田道口25处。
3.农田地力提升工程,对项目区2800亩农田增施商品有机肥以提升土壤肥力,每亩施商品有机肥300kg,共840t;同时对土壤培肥区2800亩农田进行深耕深松,以改良土壤。
七、投资估算与资金来源:项目估算总投资1072.5万元。资金来源:中央财政资金及地方配套。
八、项目建设年限:建设期12个月。
九、根据《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国家发展改革委2018年第16号令)规定,该项目建筑工程、安装工程属于公开招标范围,其招标活动必须全部纳入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实行透明化管理、阳光交易,严格按照核准的招投标方案做好招投标工作。
十、项目建设过程中选址发生变化、建设规模和建设内容以及技术标准等发生重大变化,需对项目审批文件所规定内容进行调整的,项目单位应当以书面形式向原审批机关提出调整申请。
接文后,请严格按照基本建设程序办理有关基建手续,履行保障农民工工资制度,争取工程早日建成投入使用。
景发改审批〔2025〕48号附件.docx
景洪市发展和改革局
2025年8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