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次招标项目为江西省主要支流治理高安市赤岸堤、青洲堤除险加固工程施工监理已由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上级资金及地方配套资金。招标人为高安市中小河流治理工程项目部,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工程施工监理面向国内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2.1建设地点:高安市石脑镇、大城镇。
2.2招标规模:本项目堤岸工程等别均为Ⅴ等,主要建筑物级别为5级,次要建筑物级别为5级。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
2.3计划工期:同步施工工期。
2.4招标范围:本项目建设工程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治理河道、加固防洪堤、草皮护坡、干砌块石护岸、抛石固脚、道路工程等。详见工程量清单。
2.5 监理招标金额:约59.48万元。
2.6标段划分:1个监理标。
2.7质量要求:合格及以上。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监理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1)投标文件中企业资质、拟投入人员、业绩等均应为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交易主体公示信息,否******委员会应在系统中对投标文件的上述信息进行查询核实。
(2)******居民身份证;投标单位法定******居民身份证。否则,按自动弃权处理。
(3)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和有效的水利工程施工监理丙级及以上资质;
(4)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证书;
(5)拟投入的总监理工程师必须同时具备水利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和水利类高级及以上职称证书(按《关于印发江西省非国有企业工程专业技术人员职称申报条件的通知》赣建人〔2022〕5号规定,非国有企业水利专业技术职称不予认可);
(6)投标人未处于被责令停业、取消、暂停江西省水利工程投标资格状态。
(7)拟上岗监理人员中均应具有水利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或监理员上岗证书;本项目监理机构配备人员不少于3人,其中总监理工程师1人,监理工程师1人,监理员1人以上(均含本数)。所有拟投入本项目的总监理工程师、监理工程师和监理员须提供开标前连续6个月(不含开标当月)当地社保部门出具的有效证明材料,且缴纳单位与投标单位一致(因工作单位变更不足6个月的,以证书中的变更时间为准)。
3.2投标单位提交的投标保证金,使用电子投标保函方式的,须为见索即付形式,投标文件中须提供投标单位基本账户支付的保函财务费用等相关原始凭证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否则按无效标处理。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资格审查
******委员会对所有投标人的资格条件进行审查,确定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名单,并对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的有效投标文件进行详细评审。未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将被否决,其投标报价将不进入B值计算。具体详见招标文件评标办法内容。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投标人必须是已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水利平台注册账号、上传信息且完成登记,且已办理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的单位。凡符合资格条件且有意参加本次施工招标的投标人,请于2025年9月16日起至2025年10月10日止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有限公司客服电话:400-998-0000。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上传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年10月11日上午9时00分,开标地点为高安市市民中心A座五楼高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不见面开标室。
6.2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电子版投标文件至电子招标系统中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3 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系统”开标,投标人无需到开标现场参与本项目开标活动。具体操作详见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内容“不见面开标”事项说明。
7. 有关说明
7.1 如有本次招标的解答、澄清和修正等补充材料,将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请潜在投标人随时关注并及时下载有关补充材料。
7.2本次监理标评标办法中的类似工程业绩是指近10年(2015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不含开标当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单个合同价不低于招标控制价60%且与招标项目主体工程相类似的土石坝或堤防工程;且为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交易主体公示信息,否则无效。
7.3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的情形:①项目开标结束后,招标人将对所有投标人业绩进行核查,如发现投标人提供的业绩(以网上查询结果为准)存在弄虚作假或不符合本项目业绩要求的,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并处中标项目金额的千分之五罚款,对单位直接负责人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单位罚款数额百分之五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处没收违法所得。②对资审材料或投标文件弄虚作假骗取中标的,将上报行业主管部门,记不良行为记录一次。
7.4本项目施工监理标拟投入人员实行打卡考勤制度,具体根据江西省水利厅相关文件执行。
7.5本项目中标候选人在水利建设市场主体“黑名单 ”公示期内的,取消中标资格。
7.6投标人在投标书中拟定的总监理工程师和主要监理人员在工程实施过程中,除不可抗力因素以外,均不得更换,且必须按投标文件承诺的驻场时间按时到岗,违反约定不能按时到岗的,招标人有权无条件终止合同,并作为违约行为上报至上级水行政主管部门,造成招标人损失由中标人进行赔偿。
7.7本项目施工标采用的评标办法是综合评估法。
7.8******办公室进行监督。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发布。
9.投标保证金缴纳
******银行转账,也可以采用电子保函方式递交。根据宜市发改函〔2024〕6号文件通知,本项目拟采用电子投标保函的投标人,可通过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金融服务系统开具,也可通过宜春市电子保函服务平台(客服电话:0795-******)(网址:************银行转账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项目投标保证金金额详见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内容。
10.联系方式
招标人:高安市中小河流治理工程项目部
地 址:江西省高安市瑞阳新区
联 系 人:章先生
电 话:******
招标代理机构:江西盛立******有限公司
地 ******街道永安大道以南紫东大酒店3栋1601号
联 系 人:金先生
电 话:******
******办公室
电 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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