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实施2024年全程机械化综合农事服务中心、水稻育插秧中心、粮食烘干中心建设项目,提高农机社会化服务能力,推进农业生产全面和全程机械化,现将以上项目相关建设内容及要求予以公告,公开遴选项目建设主体。
一、项目资金和任务
2024年项目建设资金为32万元,建设任务为新建或改扩建******服务中心1个,水稻育插秧中心2个,粮食烘干中心1个。
二、项目建设主体
重点支持村集体经济组织、农业企业、农民(农机)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申报主体法人无不良社会征信和违法犯罪记录。
三、项目建设内容和要求
******服务中心
1、基******服务中心应建有机具存放及设施用房,有农机维修车间和培训教室,库棚面积不低于1000平方米,占地面积达到5亩。
2、机械保有量。原则上拥有耕、种、收、管、烘等服务农业生产全程的农业机械,各类机具保有量不少于10台套。
3、年度作业面积。达3000亩以上。
4、信息化建设。拖拉机、种植机械、收获机械等主要机具逐步安装信息化监测终端并纳入远程监控平台管理,能对作业情况进行实时监控和指挥调度。
(二)水稻育插秧中心
1、基础设施。包括育秧厂房、办公设施及用房;
2、机具设施。包括插秧机、育秧流水线等育插秧机械设施。
3、项目建成后应建有育秧厂房,具备必要的办公设施及用房;配置育秧播种流水线及一定数量的配套机械,插秧机总量不少于5台;具备3000亩以上年机插秧服务能力。
(三)粮食烘干中心
1、基础设施。烘干中心一般应有烘前处理区、烘干作业区和烘后暂存区。烘前处理区包括地磅、露天晒场、原粮处理运输区等;烘干作业区包括循环式烘干机房或连续式烘干塔主体,以及配电房、热力间、燃料库、工具房、除尘间(循环式)等生产服务用房;烘后暂存区包括存放库房等,存放库房必须为封闭式砖混、砖木或钢结构(不可为简易工棚),采光、通风条件良好,同时具备防火、除尘功能。
2、烘干能力。以循环式为核心设备的烘干中心,循环式烘干机批处理量超过60吨(含)。以连续式烘干塔为核心设备的烘干中心,连续式烘干塔批处理量超过300吨(含)。
四、项目补助
单个中心项目建设总资金不低于16万元,项目补助为8万元1个。
五、申报方式
符合条件的主体于2024年5月23************服务中心申报,申报时须携带以下有效材料及复印件:
1、营业执照;
2、负责人个人征信;
******银行开户许可证;
4、项目申请表。
申报咨询及联系电话:0563-******;联系人:马泽棚。
附件:项目申报表
******服务中心
2024年5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