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务器专网项目采购单一来源采购公示
一、项目信息
******医院
项目名称:服务器专网项目采购
拟采购的货物或者服务的说明:详见其他补充事宜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预算金额:人民币80万元
******有限公司沈阳分公司,以下简称(电信)。包含三条100M专线,一条200M专线,以及三十个独立IP。现使用的独立IP均应用于我单位主要业务服务器,并且过域名服务商电信完成了ICP备案,若更换运营商,专线网络物理链路,IP地址和备案均需重新更换和备案,因此会导致主要核心业务中断,影响正常工作开展。需要继续沿用原有服务商电信进行续费。符合单一来源采购方式适用情形,建议采取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组织实施,如有不同意见建议,请服务商积极提出相关意见建议并进行反馈。
二、拟定供应商信息
******有限公司沈阳分公司
地址:辽宁省沈阳市铁西区北二中路18号
三、公示期限
2024年09月3日至2024年09月10日
四、其他补充事宜:
我部就以下项目进行单一来源公示,若公示期无异议,请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谈判。
一、采购项目基本情况
1.采购项目名称:服务器专网项目采购
2.项目编号:2024-JQ41-F5061
3.采购项目预算及最高限价:人民币80万元。
4.采购需求:
包号/
序号
|
项目名称
|
技术要求
|
计量
单位
|
履约期限
|
单价万元
|
采购预算万元
|
最高限价万元
|
履约
地点
|
备注
|
1/1
|
服务器专网项目采购
|
详见附件
|
年
|
2年
|
40
|
80
|
80
|
辽宁省沈阳市内甲方指定地点
|
|
二、报价供应商资格条件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军队单位;成立3年以上的非外资独资企业或控股企业。(以上类型企业确无法满足要求时,可适当放宽条件)
(三)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在军队采购网(******)军队采购暂停名单处罚范围内或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和处罚范围内,以及未被“信用中国”(******)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处罚期内)。
(四)本项目特定资质:需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基础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五)有意愿参与该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必须登录供应商管理系统(互联网网址:plap.mil.cn)进行注册。依托电子招投标系统实施的电子化项目,供应商必须完成注册,方可报名、获取采购文件。线下组织的非电子化项目,供应商可先行获取采购文件,但必须在提交投标(报价)文件截止时间前完成注册,未完成的不得参加采购活动。
五、采购机构联系方式
联 系 人:苏美玲、袁鹤鸣、周新宇
办公电话:024-******
地 址:沈阳市
六、监督部门联系方式
项目监督人:黄助理
办公电话: 024-******
2024年09月03日
附件1.pdf
附件2.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