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ZJ-******
二、项目名称:************医院庆春院区零星装饰维修工程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1.中标结果:
序号 | 中标(成交)金额(元) | 中标供应商名称 | 中标供应商地址 |
---|---|---|---|
1 | 报价1:单项工程报价:93.5(%),报价2:定额消耗量人工单价报价:100(%),报价3:零星计日工(俗称包清工)报价:100(%),报价4:零星机械使用费:50(%),报价5:建筑垃圾清运的报价:850(元) | ******有限公司 | 浙江省杭州市上城区新塘路660号中豪国际商业中心1幢1203室 |
2.废标结果:
序号 | 标项名称 | 废标理由 | 其他事项 |
/ | / | / | / |
四、主要标的信息
工程类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 标项名称 | 标的名称 | 施工范围 | 施工工期 | 项目经理 | 执业证书信息 |
1 | ************医院庆春院区零星装饰维修工程 | 庆春院区零星装饰维修工程 | 按照采购文件要求 | 按照采购文件要求 | 董春慧 | 浙************ |
六、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吴进明,许嘉辉(第1标项采购人代表),沈先荣,陈剑,沈杭
七、开标情况
八、资格审查情况
九、符合性审查情况
十、技术评分明细表
标项 | 供应商名称 | 专家1 | 专家2 | 专家3 | 专家4 | 专家5 | 商务技术得分 | 报价得分 | 总分 |
---|---|---|---|---|---|---|---|---|---|
1 | ******有限公司 | 74.0 | 78.0 | 77.0 | 72.0 | 75.0 | 75.2 | 13.32 | 88.52 |
1 | ******有限公司 | 72.5 | 61.5 | 70.5 | 68.5 | 70.5 | 68.7 | 15.6 | 84.3 |
1 | ******有限公司 | 64.5 | 74.5 | 69.5 | 68.5 | 73.5 | 70.1 | 13.01 | 83.11 |
1 | 中顺******有限公司 | 71.5 | 58.5 | 57.5 | 62.5 | 68.5 | 63.7 | 18.89 | 82.59 |
1 | ******有限公司 | 72.5 | 60.5 | 69.5 | 65.5 | 70.5 | 67.7 | 13.68 | 81.38 |
1 | ******有限公司 | 65.5 | 75.5 | 59.5 | 66.5 | 70.5 | 67.5 | 13.13 | 80.63 |
1 | ******有限公司 | 72.0 | 62.0 | 61.0 | 69.0 | 70.0 | 66.8 | 12.62 | 79.42 |
1 | ******有限公司 | 73.5 | 62.5 | 56.5 | 68.5 | 71.5 | 66.5 | 12.58 | 79.08 |
1 | ******有限公司 | 72.0 | 62.0 | 56.0 | 69.0 | 70.0 | 65.8 | 12.72 | 78.52 |
1 | ******有限公司 | 60.5 | 55.5 | 48.5 | 62.5 | 68.5 | 59.1 | 16.36 | 75.46 |
1 | ******有限公司 | 55.5 | 50.5 | 53.5 | 59.5 | 63.5 | 56.5 | 14.11 | 70.61 |
十一、中标(成交)候选人推荐情况
十二、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本项目服务费按照差额定律累进计费方式计算,标准如下:
成交金额100万元以下的部分,货物类采购费率1.50%,服务类采购费率1.50%;
成交金额100万元至500万元的部分,货物类采购费率1.10%,服务类采购费率0.80%;
成交金额500万元至1000万元的部分,货物类采购费率0.80%,服务类采购费率0.45%;
成交金额1000万元至5000万元的部分,货物类采购费率0.50%,服务类采购费率0.25%;
成交金额5000万元至10000万元的部分,货物类采购费率0.25%,服务类采购费率0.10%;
成交金额10000万元至100000万元的部分,货物类采购费率0.05%,服务类采购费率0.05%;
成交金额******万元以上的部分,货物类采购费率0.01%,服务类采购费率0.01%;
2.代理服务收费金额(元):23634
十三、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十四、其他补充事宜
1.各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认为该中标/成交结果和采购过程等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本公告期限届满之日(本公告发布之日后第2个工作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受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2.其他事项:无
十五、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医院
地 址:杭州市庆春东路3号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徐老师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1-******
质疑联系人:戴立萍
质疑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有限公司
地 址: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文三路90号东部软件园1号楼3楼
传 真:0571-******
项目联系人(询问):苑洪春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1-******
质疑联系人:张域
质疑联系方式:0571-******
3. 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 称:浙江省财政厅政府采购监管处、浙江省******服务中心(杭州)
地 址:杭******街道******办公室(快递仅限ems或顺丰)
传 真:
联系人:朱女士、王女士
监督投诉电话:0571-******
附件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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