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乡县医疗服务能力提升项目(六标段)二次招标公告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平乡县医疗服务能力提升项目招标人为平乡县卫生健康局,招标项目资金来自上级专项资金和县政府配套资金,出资比例为国有资金:100.00%。 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转运型救护车3辆,具体详见清单及技术要求。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2.1.1 建设******医院。
2.1.2 供货时间:30日历天
2.1.3 数量及技术规格:转运型救护车3辆,具体详见清单及技术要求。
2.1.4 质量标准:合格
2.1.5 质保期: 整车全国联保≥2年或者5万公里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设备,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11-13 00:00至2023-11-17 23:59(北京时间,下同),登录 平乡县公共资源交易网”或“E招冀成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元,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3-12-04 09:00:00, 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E招冀成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平乡县公共资源交易网,E招冀成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 上发布。 7.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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