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启东2011地块项目配套绿化整改修复工程由******有限公司为建设主体,招标代理机构为******有限公司******集团网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地址:东市中央大道南侧,惠阳路西侧
2.2招标范围:启东2011地块项目配套绿化整改修复工程,具体内容详见本文件第二章项目需求。
2.4工期要求:15天(含节假日,且不能影响公司开展日常工作。)
2.5招标控制价:54.46万元,投标人报价不得超过控制价。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参加投标的施工单位必须具有园林绿化经营范围的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具有:园林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及园林绿化工程施工管理5年以上工作经历。(如职称证书反映不出园林绿化专业则必须提供园林绿化专业毕业证书或者职称评审表),拟派项目负责人与投标企业签订的有效劳动合同书、近六个月任意一月社保证明;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①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②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说明:①工作经历按实际从事专业管理工作时间起算,以园林绿化及相关专业学历毕业证书颁发时间或其最早参与园林绿化工程施工现场管理的工程竣工资料确定。
②园林绿化及相关专业:包括园林(含园林规划设计、园林植物、风景园林、园林绿化等)、园艺、城市规划、景观、植物(含植保、森保等)、风景旅游、环境艺术等专业。
3.3投标人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结果中本项目要求的资质不处于不合格状态。
3.4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备其他要求:
①自2022年05月01日以来,企业和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 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受到建设等有关部门行政处罚的;
②自2022年05月01日以来,企业没有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不含项目负责人多投多中后 放弃)、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
③自2022年05月01日以来,企业没有因拖欠工人工资被招标项目所在地省、市、县(市、区)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批评的。
3.5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备其他要求:
类似工程认定标准:
(1)投标人自2022年5月1日以来(以“竣工验收证明”上的日期为准)承担过单份合同金额43万元以上的景观绿化工程施工业绩。业绩证明材料须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竣工验收证明(竣工验收证明是指由建设单位(或监理)组织工程建设各方验收合格,并签署相应的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或者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等验收文件。),以上三项证明材料须齐全,缺一不可。
直接发包的项目可不提供中标通知书,但必须提供发包人出具的加盖公章的直接发包证明。
3.6本工程 不接受 联合体形式的投标形式。
3.7未尽之处具体详见第二章“评标办法”中的“资格审查标准汇总表”。4、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5、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本项目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招标人不组织投标人对工程现场的集中踏勘和投标预备会。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可按以下方式获取招标文件:
获取电子招标文件:有意愿参与本项目投标的单位,请于2025年5月27日17时前,******,并与招标联系人电话确认报名成功后,招标文件可以通过电子邮件形式发送,电子招标文件与纸质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招标文件收取费用为人民币500元/投标人,售后不退,由投标人按规定向招标代理缴纳。未交纳招标文件费用的,视为放弃本项目投标。无论投标人是否中标,资料费概不退还。
投标人应承担其编制投标文件以及递交投标文件所涉及的一切费用。无论投标结果如何,招标人对上述费用不负任何责任。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5年6月3日14时30分,地点:南通市崇文路1号启瑞广场主楼5楼开标室
6.2 投标人可派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出席现场递交投标文件。
6.3 请各投标******委员会有权作否决投标处理,并由投标人自行承担相关风险和(法律)责任。
7、开标时间
7.1 开标时间:2025年6月3日14时00分。
7.2 开标地点:南通市崇文路1号启瑞广场主楼5楼开标室。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有限公司”网站-“通知公告”栏目是本工程招标公告、中标公示等招标信息约定的唯一公开发布媒介。
所有信息资料在网站上一经公布,视为投标人已知悉并且按要求进行了修改,招标人无需采取其他方式另行通知。当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上不一致时,以最后网上发出的文件为准。否则,由此引起的损失及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9、评标办法:综合评标法
10、联系方式:
******有限公司
招标单位联系人:方工
联系电话:******
******有限公司
地址: 江苏省泰州市泰兴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国庆路东延北侧9号
联系人:徐工
联系电话:******
邮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