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局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联系电话/传真:******(政务大厅)/025-******(环评科)
通讯地址:南京市江宁区秦淮路58号天恒大厦613室环评科
联系人:南京市江宁生态环境局环评科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一、拟批准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评机构
建设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南京未来能源系统研究院新建工程项目
******街道天狮路99号
中科南京未来能源系统研究院
******有限公司
科研办公区(含行政办公、学术报告厅及食堂)、试验基地(含储能技术中心、研发中心及展厅)、露天储气罐区、地下室、停车场等相关配套设施
1、废气:本项目食堂废气经油烟净化器处理后由排气筒(FQ-1)排放。
2、废水:食堂废水经隔油池处理;清洗废水、含湿化合物废水及实验器材清洗废水经酸碱中和池处理后与生活污水、软水制备废水、软水制备系统反冲洗废水、电蒸汽锅炉定排水、蒸汽冷凝水、冷却塔排水一并经市政污水管网接管排入城东污水处理厂。
3、噪声:项目建成后,采取合理布置设备的位置、选用低噪声设备、厂房隔声措施后,东、南、西厂界能够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1类标准要求、北厂界能够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4类标准要求。对环境影响较小。
4、固废:生活垃圾环卫清运;废石英砂、废活性炭、废滤芯、废RO膜等返回厂家再生;粉尘、颗粒沉淀物、废含湿化合物、废电池、导热硅胶垫边角料、预制玻璃棒外售处置;实验废液、实验器材清洗废水(头道)、废试剂瓶、废耗材、油渣、废润滑油、废包装桶收集暂存后委托资质单位处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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