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专业队伍能力建设项目(绥宁县)公开招标公告
公告日期:2025年05月29日
******消防专业队伍能力建设项目(绥宁县)施工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消防专业队伍能力建设项目(绥宁县)(项目名称)已由 ******委员会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消防专业队伍能力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邵市发改农(2023)185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管理局 ,建设资金来自 财政资金 (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国有资金:420.836551万元100%,私有资金:0万元0% ,招标人为 ******管理局 。招标代理机构为 ******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
2.1 招标项目或标段(以下简称:招标项目)名称: ******消防专业队伍能力建设项目(绥宁县) ;
2.2 建设地点: 绥宁县长铺子乡大寨村 ;
2.3项目基本情况: 拟建一栋地上四层营房,总建筑面积为1491.50平方米,总建筑高度为14.5米,一层为体能训练室、物资储备库、厨房、餐厅(非营业)等,层高3.6米;******办公室、大会议室、值班室等,层高3.2米;三、四层为值班营房卫生间等,层高3米。总停车位10个(充电桩车位4个,无障碍停车位1个)。结构形式为框架结构,基础形式为独立浅基础。具体施工内容详见本项目工程量清单、设计施工图纸 ;
(由招标人根据招标项目具体情况,从下列资质指标牵引项中勾选招标项目需要的指标中对应的最高资质等级的指标牵引项,由系统自动匹配生成所需要的最低资质等级。)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
□高度 米的工业、民用建筑工程;
□高度 米的构筑物工程;
?建筑面积 1491.50m2平方米的建筑工程;
□单跨跨度 米的建筑工程。
注:招标人可以选择在装配式建筑项目招标中将建筑工程主要部品部件生产企业或装配式建筑产业基地作为平等的市场主体纳入施工项目组成的投标联合体。
2.4 标段划分: 一个标段 ;
2.5 工期要求: 120 天(日历日,下同),计划开工日期: 2025 年 7 月 1 日,计划合同完(交、竣)工日期: 2025 年 10 月 29 日;
2.6 质量要求: 符合《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确保达到《建筑工程质量验收统一标准》规定的合格工程;
2.7 其他: / 。
3.招标范围
拟建一栋地上四层营房,总建筑面积为1491.50平方米,总建筑高度******办公室、大会议室、值班室等,层高3.2米;三、四层为值班营房卫生间等,层高3米。总停车位10个(充电桩车位4个,无障碍停车位1个)。结构形式为框架结构,基础形式为独立浅基础。具体施工内容详见本项目工程量清单、设计施工图纸。(系统从招标项目自动获取)。
4.投标人资格要求
4.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
(2)具备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 施工总承包·建筑工程·建筑工程三级及以上资质且处于有效期,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注:园林绿化工程、土石方工程安全生产许可证不作要求)。
(3) R拟任项目经理资格:具有R建筑工程 专业□壹级?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以及有效的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须满足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0.5款要求。
4.2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相关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R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3 入围业绩要求:
4.3.1 企业类似工程业绩
t不要求类似工程业绩;
4.3.2 项目经理类似工程业绩
t不要求类似工程业绩;
注:类似工程业绩牵引指标规模不高于招标项目选择指标或最高投标限价的50%,年限要求一般为近3年,轨道交通项目可放宽至5年。
类似工程业绩具体要求详见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6.4款。
业绩牵引指标:可由招标人根据项目情况从下述指标项中选择1-2项,多资质组合招标时,各专业对应选取1-2个指标项。
4.4 投标人可以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 (具体数量) 1 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 1 (具体数量) 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4.5 其他 / 。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有投标意愿者,请于 2025 年 5 月 29 日起至 2025 年 6 月 6 日 23:59 时止(北京时间,下同)在 湖南省工程建设招投标交易系统 下载数据电文形式的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包括图纸、工程量清单、最高投标限价、合同条款等。
5.2 招标人对招标文件、图纸及工程量清单的修改、澄清答疑在 湖南省工程建设招投标交易系统 发布,投标人自行下载。
6.投标文件的递交
电子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及开标时间为为 2025 年 6 月 20 日 09 时 00 分。请投标人登录 湖南省工程建设招投标交易系统 (通过湖南省工程建设招投标交易系统提出)下载电子投标文件制作工具编制投标文件,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 湖南省工程建设招投标交易系统 递交数据电文形式的投标文件。逾期递交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予以拒收。
电子投标文件的解密截止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后 30 分钟。请投标人确保投标文件如期解密。在开标现场解密的,请投标人自备解密电脑和网络。
7.资格审查
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8.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R合理低价法;£技术评分最低标价法;£综合评估法1;£综合评估法2。
9.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邵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邵阳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网、湖南省政府采购网上发布。
10.其它
本招标项目采用电子化招投标,投标人在投标前可在 湖南省工程建设招投标交易系统 下载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
请各投标人及时下载安装符合电子数据标准规范正确版本的电子投标文件制作软件、造价软件(如需),参与投标的投标人需使用电子投标文件制作软件制作投标文件。
各投标人须在 湖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进行注册并办理企业数字证书(CA证书,含电子公章)、法人数字证书(含电子公章)、签字章等。具体办理流程详见湖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数字证书专区相关信息。
注:本项目投标过程中,电子系统使用操作遇到问题时可及时向 湖南省工程建设招投标交易系统咨询,联系方式: 400-777-7016,0731-****** 。
11.联系方式
(1)招标人:******管理局
地 址:绥宁县长铺镇沿河中路14号
联系人:唐友华
电 话:******
传 真: /
电子邮件: /
(2)招标代理机构:******有限公司
地 址:******街道庙屋路安置地A区14栋1单元902
项目负责人:谢志杰 (按招标代理委托协议填写)
项目组其他成员:姚雪梅和戴芳(按招标代理委托协议填写)
电 话: ******
传 真: /
电子邮件:******
(3)行政监督部门: 湖南省·邵阳市·绥宁县·住建部门
地 址:绥宁县长铺镇中心街58号
电 话:******
此招标公告的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