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江干流治理工程(潮州段)监理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韩江干流治理工程已由******委员会以《广东省发展改革委关于韩江干流治理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粤发改投审〔2024〕148号)批准建设,投资项目代码:2020-440500-76-01-085630。本招标项目韩江干流治理工程(潮州段)监理,是承接上述批复项目的潮州段工程监理。主体工程初步设计已由《广东省水利厅关于韩江干流治理工程(潮州段)初步设计报告的批复》(粤水建设函【2025】550号)批复,资金来源为潮州段总投资中,省级以上财政资金按该段总投的70%安排补助资金,其余投资由潮州市负责筹措落实。本招标项目为“百千万工程”项目,招标人为潮州市政府项目建设中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潮州市湘桥区。
2.2建设规模及主要建设内容:
2.2.1工程规模:韩江干流治理工程治理范围起于韩江上游梅州市五华县蕉洲河,止于韩江下游汕头市河口五闸,由梅州段、潮州段和汕头段组成,治理河长63.5公里,整治堤防总长度75.59公里。其中,本招标项目韩江干流治理工程(潮州段),规划整治堤防总长度43.95公里。本工程主要任务为防洪,在现有防洪工程基础上通过堤防达标加固、险工险段防护、穿堤涵闸加固(重建)工程措施,完善韩江干流潮州段的防洪体系,提高沿江两岸的防洪能力。潮州段工程概算总投资:56766.36万元。
2.2.2工程等别和标准:
(1)意东堤和东厢堤东溪段防洪标准为30年一遇(堤库结合防洪标准为50年一遇),本次仅进行堤身、堤基防渗处理,维持堤防工程级别为3级不变。韩江南北堤城堤(海事码头~青龙庙)防洪标准为50年一遇(堤库结合防洪标准为100年一遇),本次仅进行护岸修复,维持堤防工程级别为2级不变。
(2)韩江北溪左岸(龙宫山至下洋围、秋北堤官塘镇段和铁铺镇段)和韩江北溪右岸(东厢堤北溪堤、秋西堤)等堤防防洪标准为30年一遇(堤库结合防洪标准为50年一遇),堤防工程级别为2级,建筑物级别为2级。
(3)各穿堤涵闸(涵管)的防洪标准和建筑物级别与所在堤防一致。
2.2.3主要建设内容:潮州段治理堤防41.983公里,重建、加固涵闸19座。
2.3招标范围:监理范围包括水利水电工程、建筑工程、水土保持、环境保护、设备的施工准备期、施工期、竣工验收结算期、缺陷责任期的监理服务及协调等相关工作(包括但不限于质量、进度、投资、变更控制及安全、信息和合同管理及组织协调等相关工作)。
2.4本招标项目监理费最高投标限价为******.33元。
2.5监理服务期:自监理合同签订之日起至缺陷责任期期满为止。
2.6计划施工工期:36个月,缺陷责任期:自合同工程验收合格之日起12个月。
2.7标段划分:本项目招标只设一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具备水利部颁发的水利工程施工监理乙级(或以上)的有效资质的企业;
3.2拟派驻本项目的总监理工程师应具备工程类高级工程师(或以上)职称,持有有效的水利部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或中国水利工程协会颁发的水利工程建设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执业单位为本投标单位,需提供近三个月(含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当月或上一个月)在本单位缴纳的社保证明(若投标单位因当地社保政策无法提供社保证明的,投标单位可依据当地社保政策提交可提供的近三个月在本单位缴纳的社保证明材料,并提供社保部门的相关规定文件或社保部门网站的相关公告网页截图等作为佐证资料)。
3.3拟派驻1名水土保持专业监理工程师,持有有效的水土保持专业监理工程师证,需提供近三个月(含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当月或上一个月)在本单位缴纳的社保证明(若投标单位因当地社保政策无法提供社保证明的,投标单位可依据当地社保政策提交可提供的近三个月在本单位缴纳的社保证明材料,并提供社保部门的相关规定文件或社保部门网站的相关公告网页截图等作为佐证资料)。
3.4近三年(从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倒算)以来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经营中没有发生因监理原因导致的重大工程质量安全事故受到行政处罚或立案调查;
3.5已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址:******/index.html)登记,且在该系统中没有出现经营异常名录或经营异常信息已移出,近三年(从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倒算)以来没有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不良记录;
3.6投标人没有在“信用中国”网站(网址:******/)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如相关记录已失效,投标人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评审时以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结果为准);
3.7近三年(从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倒算)以来,单位、现任法定代表人、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均没有行贿犯罪记录的;
3.8凡在全国水利建设市场监管服务平台(网址:******/)公布“禁止参加水利工程建设投标”期限内的单位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3.9拟派出的项目总监理工程师、项目技术负责人应当在投标文件中《项目总监理工程师、项目技术负责人任命确认书》签字确认(项目技术负责人与总监理工程师不得为同一人);
3.10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年11月18日9时30分前登录潮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下载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投标截止时间以潮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系统公布的时间为准。
4.2请投标人报名后密切留意系统中项目发出的补充文件、澄清、答疑与本工程相关的信息。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年11月18日9时30分。
5.2网上递交: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所有投标文件的上传,网上确认数字签名。(详细操作方式见《潮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建设工程电子投标系统(评定分离)使用指南-投标人(2025版)》,咨询电话0768-******)。逾期上传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本项目完全采用电子招投标,投标人无需到现场参加开标及递交纸质版投标文件,投标人授权委托人应在投标文件中署明联系电话。开标时各投标人如收到短信通知须凭CA数字证书登录系统,进入网上开标大厅等候开标解密,开标解密完毕各投标人需在网上开标大厅确认开标结果;如有异议,投标人需在开标后30分钟内通过网上开标大厅提出;如开标后30分钟内未做确认,也未提出异议,则视同默认开标结果。
5.4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须按招标文件要求同时提交电子版投标文件及一套纸质版的投标文件(纸质版投标文件份数要求正本一份,副本叁份;副本可以是正本盖章、签字后的复印件),纸质版投标文件需与电子版投标文件一致。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潮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本公告的修改、补充、澄清、更改,在潮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
7.监督部门
监督部门:******水务局
地址:潮州市枫春南路吉园街1号
电话:******
8.联系方式
招标人:潮州市政府项目建设中心 招标代理机构:珠海市汇颂企业管
******有限公司
地址:潮州市潮州大道南建设大厦3楼 地址:珠海市香洲区九洲大道中2010
号嘉丽苑大厦418-425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名: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名:
联 系 人:龚工 联 系 人:韦工
电 话:0768-****** 电 话:******
2025年10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