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舍力镇花生米等级筛选项目 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政采云”平台(网址:******),并于2025年9月8日9时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
一、采购项目说明
项目编号:采购计划-[2025]-00089号-YCJS-[2025]08-03
项目名称:舍力镇花生米等级筛选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预算金额(最高投标限价):******.00元
谈判采购内容:卸粮机1台,原料提升机1台,清杂筛提升机2台,分级筛提升机2台,空压机1套,色选机废料平板机2台,无破碎提升机1台等(具体详见货物需求清单)。
交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合同履行期限(交货期):合同签订之日起75天内供货并安装调试完毕。
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及相关行业规定的合格标准。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响应谈判供应商资格条件要求
1.供应商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即:
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1.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1.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1.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 号);《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 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 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 号)、《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 号)、《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 号)、《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等。
注:小微企业以供应商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为判定标准,残疾人************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以上政策不重复享受。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 供应商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供货能力。
3.2 具有近年(2025年1月1日-至今)任意3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及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证明。(注: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3.3 财务状况良好,******银行资信证明)。
3.4 不接受被政府列入取消投标资格期限内的企业或个人参加投标。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3.5 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采购项目投标。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6 对在“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不得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查询时间为本项目谈判公告发布之日起至谈判截止时间前。
三、谈判文件的获取
1.时间:2025年8月26日至8月29日(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方式:网上免费获取,本项目不发放纸质版竞争性谈判文件。供应商可自行在“政采云”平台(******/)下载采购文件(操作路径:登录“政采云”平台-项目采购-获取采购文件-找到本项目-点击“申请获取采购文件”),电子响应文件制作需要基于“政采云”平台获取的采购文件编制。
凡与本项目招投标活动有关的时间,均以政府采购云平台服务器显示的时间为准。
四、谈判响应的提交时间及地点
1.截止时间:2025年9月8日9时00分(北京时间);
2.地点:“政采云”平台(******/);
3.提交方式:本项目为全流程电子化项目,通过“政采云”平台(http://******)实行在线电子投标,供应商应先安装“政采云投标客户端”(请自行前往“政采云”平台进行下载),并按照本项目采购文件和“政采云”平台的要求编制、加密后在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通过网络上传至“政采云”平台,供应商在“政采云”平台提交电子版响应文件时,请填写参加采购活动经办人联系方式。电子响应文件解密期限及方式:开启时间后30分钟内,由供应商持制作该电子响应文件的同一数字证书(CA锁)及电脑进行远程解密(各供应商在开标前及网上开评标系统公布供应商名单前,不要提前进行远程解密)。
4.有效供应商不足三家时,采购人另行组织采购。
五、谈判响应的开启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25年9月8日9时00分(北京时间)
地点:大安市政务大厅三楼开标一室。
六、公告期限
公告期限:自本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本次公告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政采云”平台(http:// ******),同步推送到吉林省政府采购网(******/)上发布。
2.电子化平台相关注意事项:
(1)供应商在电子化平台参与政府采购项目前,应在电子化平台完成信息注册;
(2) CA 数字证书申请:未进行政采云注册并办理数字证书(CA 认证)的供应商将无法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供应商须自行考虑办理时间,由于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完成办理的,后果自负;
(3)为确保网上操作合法、有效和安全,请供应商确保在电子响应过程中能够对相关数据电文进行加密和使用电子签章,妥善保管 CA 数字证书并使用有效的 CA 数字证书参与整个采购活动;
(4)若对项目采购电子交易系统操作有疑问,可登录“政采云”平台,点击右侧咨询小采,获取智能服务管家帮助,或拨打政采云服务热线 95763 获取帮助。
八、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人民政府
地 址:大安市舍力镇
联系人:李海庆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有限公司
地 址:吉林省白城市大安市临江街盛世嘉园小区一期1号楼109铺
联系人:李雪、李云雪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雪、李云雪
电 话:******
******办公室
附件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