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基本情况和数据
(******街道环城路与东莞大道交汇处保障性住房项目施工总承包
(******街道周溪社区
(3)招标人:******有限公司
(4)招标代理机构:******有限公司
(5)建设规模:总规划用地面积******居住用地(R2),容积率≤2.8,建筑限高80米,建筑密度≤22%,绿地率≥35%,总建筑面积约87058.69平方米,主要包括5栋住宅楼、配套商业、大门及地下室等,最大层数26层,最大建筑高度约79.95米,地下2层,包括:1号配套、商业、住宅楼(1 栋,地上 25 层)建筑面积 11726.98平方米,建筑高度79.90米;2号配套、商业、住宅楼(1 栋,地上 26 层)建筑面积12093.63平方米,建筑高度79.95米;3号配套、住宅楼(1栋,地上26层)建筑面积 11787.13平方米,建筑高度79.95米;4号配套、住宅楼(1栋,地上25层)建筑面积11248.25平方米,建筑高度79.90米;5号配套、住宅楼(1栋,地上25层)建筑面积13860.79平方米,建筑高度79.90米;6号大门(地上1层)建筑面积9.95平方米,建筑高度7.55米;7号地下室(地下2 层)建筑面积26331.96平米,具体建设规模及内容以批复的文件为准。
(6)本次招标项目的计划工期:计划工期为 750 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为2025 年 11 月 30日,计划竣工日期为2027 年 12 月 20 日。
(7)项目投资金额:630,000,000.00元。
(8)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9)招标范围:建筑安装工程、地基与基础(含基******消防工程、电梯工程、智能化工程、燃气工程、人防工程、建筑装饰装修工程(不含软装)、节能工程、室外工程(室外设施、附属建筑及室外环境(含红线外景观绿化工程)、室外安装)、绿色建筑和海绵城市、白蚁防治工程、信号覆盖工程、有线电视工程、泛光照明工程、防雷工程、标识标牌工程、车位划线工程、信报箱工程、精开荒保洁工程、现状拆除工程,及经招标人确认的施工图中的所有工程内容等。以上招标范围未尽事宜,请详见图纸、工程量清单并满足设计文件的要求。
******委员会组成情况
******委员会的组建
本项目设立9******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组建,其中3******委员会总人数的三分之一)由招标人自行确定,其余 6 人专家于 2025年10月22日从广东省综合评标专家库中随机抽取产生。
******委员会成员名单
******委员会成员名单详见附表。其中 为招标人专家代表, 为从广东省综合评标评审专家库中随机抽出产生。
******委员会负责人
******委员会所有成员一致推举 ******委员会负责人。
4、各评委的签到情况
评委的签到情况详见附表。
三、开标记录
1、2025年10月22日09时30分在东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8)召开投标会。
2、参加投标单位共11家。经系统自动辅******有限公司◆项目负责人资质不满足招标项目要求!◆企业资质不满足招标项目要求!◆项目负责人无对应类别的建安B证!◆项目负责人未签到!◆此企业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过期或未填写!◆保证金(电子保函/电子保证保险)未缴纳或未按时缴纳或缴纳金额不足或不是从基本账户转出。根据招标文件相关规定,否决其投标。详见:招标工程投标资审及解密结果表。
3、在线签到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解密情况:至投示文件截止在线解密时间,共有10家投标人解密成功,1家投标人未解密或未解密成功。详见招标工程投标资审及解密结果表。
4、投标人对符合性审查结果提出异议情况:无。
5、通过符合性审查并解密成功的投标人共10家,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人共1家。
6、投标人对解密结果提出异议情况:无。
7、招标人按要求将会议记录密封及封存,并将所有已解密且通过交易系统辅助审查的投标文件打包并将数据同步到评标系统。
8、投标会到会各方均无异议。
四、评标时间及地点
(1)评标时间: 2025年10月23日09:30时至 2025年10月23日15:00时。
(2)评标地点: 东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评标室(15)。
五、参加评标会议的部门及人员
******有限公司(招标人)
******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
广东省东莞市东莞公证处(其他单位)
******委员会,成员:详见第二条******委员会组成情况”,上述人员签到情况详见附表。
六、符合要求的推荐入围评标环节投标人名单
序号 | 投标人名称 |
1 | ******有限公司 |
2 | ******有限公司 |
3 | ******有限公司 |
4 | ******有限公司******有限公司 |
5 | ******有限公司******有限公司 |
6 | ******有限公司******有限公司 |
7 | ******有限公司******有限公司 |
8 | ******有限公司******有限公司 |
9 | ******有限公司 |
10 | ******有限公司 |
七、否决投标情况说明
技术标部分:无。
商务标部分:无。
价格标部分:无。
评审情况详见附件。
八、评标标准、评标方法或者评标因素一览表
本项目招标的评标办法为综合评估法(定量评审法),评标办法的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评标办法前附表
评标办法附表1-1(技术标暗标部分有效性评审)
评审项目 | 评审因素 | 评审标准 |
技术标部分有效性评审 | 投标文件编制 | 1、除专用术语外,与招标投标有关的语言均使用简体中文。必要时专用术语应附有中文注释。 2、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3、技术标编制需满足招标文件第二章第3.5.9项的要求。 |
其他内容 | 1、投标文件未附有招标人不能接受的条件。 2、投标文件包括招标文件规定应递交的全部文件的。 3、投标文件中未提出与招标文件相悖的要求,未对招标文件有重大的保留,包括重新划定风险,改变各方的权利和义务,提出不同的质量标准、验收方法、计量方法和纠纷处理方法。 4、投标文件的编制、承包内容及责任与招标文件的要求无重大偏差,下列情况属于重大偏差:① 投标文件载明的招标项目完成期限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期限;②明显不符合技术规格、技术标准的要求。 5、对招标文件在第二章第1.3.5项已提供危大工程清单,投标人针对危大工程清单并明确相应的安全管理措施; 6、投标文件对招标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的。 |
评标办法附表1-2(商务标部分有效性评审)
评审项目 | 评审因素 | 评审标准 |
商务标部分有效性评审 | 形式评审标准 | 投标人名称 | 与营业执照、资质证书一致 |
投标文件签字盖章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5.8款要求(除注明外,招标文件相关条款中提及的以及第十章“投标文件格式”中的投标人“公司法人公章”及“投标人法定代表人签章”“技术负责人签章”等均指由数字证书电子签章。) |
投标文件格式 | 符合第十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 |
联合体投标人 | 提交联合体协议书,并明确联合体牵头人 |
资格评审标准 | 类似项目业绩 | 符合第一章第3.3.9款规定 |
项目管理机构及人员 | 符合第二章附件二规定 |
评标办法附表1-3(投标文件价格部分有效性评审)
评审项目 | 评审因素 | 评审标准 |
价格部分有效性评审 | 响应性评审标准 | 投标报价 | 报价信封的投标报价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2款规定 |
投标函格式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5.8项规定 |
服务期限 (即工期)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2项规定 |
质量标准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3项规定 |
投标有效期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3.1项规定 |
报价信封编制 | 报价信封编制需满足招标文件第二章第3.5.11项的要求 |
评标办法附表2-1技术标部分评审标准(30分)
序号 | 评标项目 | 评审内容 | 分值或分值区间 | 备注 |
1 | 对项目拟建工程现状的了解与认识 | 评审内容:对项目拟建工程现状认识的准确性、透彻性,对现有基础资料了解的详尽性、清晰及完整性。 根据投标文件“技术标”中相应内容对比评审,视优劣程度酌情打分,优者得高分;无此项内容得0分。 | 2分 |
|
2 | 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 | 评审内容:有健全的安全保证体系制度,配备足够的符合相关规定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管理的资料管理制度完整、齐全、真实,能反映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的实际情况。 根据投标文件“技术标 ”中相应内容对比评审,视优劣程度酌情打分,优者得高分;无此项内容得 0 分。 | 3分 |
|
3 | 成品保护和工程保修工作的管理措施和承诺 | 评审内容:成品保护和工程保修工作的落实到岗、专人负责,有详实的成品保护措施方案和实施计划,企业有完善的成品保护检查制度、交接制度和考核奖惩制度; 承诺项目进入保修期的保修工作到位,企业有完善的保修期工作制度,具体包括:设立有专门的保修组织机构、人员配备齐全、保修沟通及时有效、定期回访等。 根据投标文件“技术标 ”中相应内容对比评审,视优劣程度酌情打分,优者得高分;无此项内容得 0 分。 | 2分 |
|
4 | 施工组织方案 | 评审内容:项目前期和总体施工组织方案内容的完整性,施工流程的条理清晰度,方案组织的科学性,项目目标是否满足招标文件里程碑要求。 根据投标文件“技术标”中相应内容对比评审,视优劣程度酌情打分,优者得高分;无此项内容得0分。 | 7分 |
|
5 | 主要施工方案及技术措施 | 评审内容:方案的合理、可操作性,施工流程的详细程度,关键工程的明晰程度、技术措施的合理可行性及可操作性。 根据投标文件“技术标”中相应内容对比评审,视优劣程度酌情打分,优者得高分;无此项内容得0分。 | 6分 |
|
6 | 施工进度、质量保证措施 | 评审内容:施工进度、质量目标是否明确;体系是否健全、控制措施的合理可行性及可操作性。 根据投标文件“技术标”中相应内容对比评审,视优劣程度酌情打分,优者得高分;无此项内容得0分。 | 3分 |
|
7 | 施工人材机配置方案 | 评审内容:施工人力资源、主材、主要机械和设备等配置方案的合理可行性及可操作性。 根据投标文件“技术标”中相应内容对比评审,视优劣程度酌情打分,优者得高分;无此项内容得0分。 | 3分 |
|
8 | 重难点分析及对策 | 评审内容:对本项目的项目管理、施工的重点难点分析的全面性,条理清晰度,保证措施的合理性、解决方案的完整性。 根据投标文件“技术标”中相应内容对比评审,视优劣程度酌情打分,优者得高分;无此项内容得0分。 | 2分 |
|
9 | 应急处理措施、预案以及抵抗风险的措施 | 评审内容:是否有行之有效的应急处理措施和抵抗风险的措施,抵抗风险的能力强。根据投标文件“技术标”中相应内容对比评审,视优劣程度酌情打分,优者得高分;无此项内容得0分。 | 2分 |
|
10 | 技术标页数 (不含封面) | 不宜大于 200 页,未超出页数的,不扣分。超过 200 页的将对其技术标得分扣减 5 分。 |
注:
1、上述“评审内容”栏目内容仅供参考,招标人应当根据实际情况调整。
2、技术标总分区间为[10,40],由招标人设置。
3、评分方法:
£ 3.1、技术标采用合格制评审。各评审项目内容符合强制性规范,响应招标文件要求,且未超出规定页数的,可得该项满分分值。评审项目内容违反强制性规范或不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该项得0分。
■3.2、技术标采用定量评审。评标专家根据投标文件中相应内容对比评审,视优劣程度在招标文件规定的分数区间内酌情打分,优者得高分;评审项目内容违反强制性规范或不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该项得0分。
3.2.1、上述“评审内容”各小项得分低于该项分值60%时,评标专家需详细填写该项得低分的充分理由,例如:该项目内容存在违反强制性规范或与项目实际不符等原则性问题。
评标办法附表2-2商务标部分评审标准
商务标部分评审标准( 20 分) |
序号 | 评标项目 | 分值 | 评分标准 |
1 | 企业纳税信用情况 | 2 | 投标人自2020年01月01日起连续三年(或以上)获得 “纳税信用A级荣誉证书”的,得2分;连续二年(或以上)获得“纳税信用A级荣誉证书”的,得1分,其余不得分。 注:①需提供纳税信用荣誉证书相关证书复印件或在“国家税务总局”网站(******/)查询纳税信用纳税人名单公布栏截图,否则不得分;②时间以证书或截图上的时间为准。③若为联合体投标,以联合体牵头人提供的证明材料作为评审依据。 |
2 | 企业获奖情况 | 6分 | 投标人自2020年01月01日至今承接过的房屋建筑工程项目获得质量奖项的:(本项最高得 6 分): (1)获得国家级的,每项得3分; (2)获得省部级(或直辖市)的,每项得1分,本小项最高得3分。 注:①颁发单位包括政府或行业协会(学会); ②获奖时间以获奖证书颁发时间或网上公示获奖时间为准; ③需提供获奖证书复印件或网上公示获奖页面截图凭证、得奖项目在本项评审中不重复记分。 ④若属于同一项目获得多个奖项的,仅按上述所属较高的计分标准计算一次得分,不重复计分。 ⑤若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任意一方满足,即可得分。 |
3 | 企业类似业绩 | 6分 | (1)投标人自2020年01月01日至今每完成1项建筑面积≥5.80万平方米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业绩(含工程总承包业绩)的,得2分,本小项最高得6分。 注:①房屋建筑工程项目施工业绩也包含工程总承包业绩;②有效业绩时间以竣工验收证明或竣工验收证明备案证书上记载的竣工时间为准,一个合同为1项业绩,同一项目不可重复计分;③若为联合体参与本项目投标,由联合体牵头人及成员单位中提供的有效业绩材料原件扫描件均可作为评审依据;④若投标人提供的业绩是以联合体形式承接的,投标人须为该业绩的牵头人,并提供作为牵头人的证明材料(如:中标通知书、合同等材料中能体现出牵头人身份的内容),否则不得分;⑤业绩证明材料须提供以下2项有效证明材料(缺一不可):1)合同复印件(提供合同协议书等能反映建筑面积、施工内容和合同双方盖章页);2)由行政部门盖章签发的竣工验收合格证明材料或有建设单位(代建单位)、监理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的公章的竣工验收合格证明材料复印件;⑥建筑面积以合同中数据为准,若合同中无法体现业绩证明材料中要求的规模指标的,则以经行业主管部门(或项目建设单位或审图机构)的出具施工图设计审查(评审或批复)或竣工验收证明或项目建设单位出具的证明文件等证明材料上记载的建筑面积为准。 ⑦若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任意一方满足,即可得分。 |
4 | 拟投入项目管理机构及人员情况 | 6分 | 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4分)。 (1)具有建筑工程类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或以上)职称的,得2分。 (2)2020年01月01日至今在投标人本单位以项目负责人(或项目经理)岗位完成过1项建筑面积≥5.80万平方米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业绩(含工程总承包业绩)的,得2分,本分项最高得2分。 注:①房屋建筑工程施工业绩(含工程总承包业绩),需提供合同复印件(提供合同协议书等能反映建筑面积、主要内容和合同双方盖章页即可)和工程竣工报告或竣工验收合格证明材料复印件,缺一不可;②项目负责人(或项目经理)岗位以合同或竣工报告或竣工验收证明为准,一个合同为1项业绩,同一项目不可重复计分;③有效业绩时间以竣工验收证明或竣工验收证明备案证书上记载的竣工时间为准;④建筑面积以施工合同中数据为准,若施工合同中无法体现的,则以竣工验收证明等证明材料上记载的建筑面积为准;上述施工合同和竣工验收合格证明材料若未能证明业绩证明材料中要求的规模指标或项目负责人姓名的,可提供相关“如施工许可证等政府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或许可、批文等),或施工图审查机构出具的施工图审查合格书,或项目建设单位出具的证明文件。”均予认可;⑤需提供有效的证明材料作为评审依据,否则不得分。 |
技术负责人:(2分) 2020年01月01日至今在投标人本单位以项目技术负责人或施工技术负责人岗位完成过1项建筑面积≥5.80万平方米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业绩(含工程总承包业绩)的,得2分,本分项最高得2分。 注:①房屋建筑工程施工业绩(含工程总承包业绩),需提供合同复印件(提供合同协议书等能反映建筑面积、主要内容和合同双方盖章页即可)和工程竣工报告或竣工验收合格证明材料复印件,缺一不可;②项目技术负责人或施工技术负责人岗位以合同或竣工报告或竣工验收证明为准,一个合同为1项业绩,同一项目不可重复计分;③有效业绩时间以竣工验收证明或竣工验收证明备案证书上记载的竣工时间为准;④建筑面积以施工合同中数据为准,若施工合同中无法体现的,则以竣工验收证明等证明材料上记载的建筑面积为准;上述施工合同和竣工验收合格证明材料若未能证明业绩证明材料中要求的规模指标或项目技术负责人或施工技术负责人姓名的,可提供相关“如施工许可证等政府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或许可、批文等),或施工图审查机构出具的施工图审查合格书,或项目建设单位出具的证明文件。”均予认可;⑤需提供有效的证明材料作为评审依据,否则不得分。 |
注: 1、上述“评分标准”栏目内容仅供参考,招标人应当根据实际情况调整。
2、商务标总分区间为[10,40],由招标人设置。评审类目不能小于三项。
******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打造新动能推动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东府〔2021〕1号)的相关规定,如投标人为在莞分立总承包一级资质公司,本次招标认可******建设局出具的资质分立企业业绩投标资信证明(简称“分立业绩资信证明”)作为竣工验收合格证明材料之一,上述“评标项目”的“企业类似业绩(如有该评审项目)”认可该投标人分立起两年内使用原公司业绩,原公司业绩在满足上述“评分标准”的情况下可计分。
未提供分立业绩资信证明的,其业绩不予认定。
评标办法附表2-3价格部分评审标准
序号 | 评标项目 | 分值 | 评分标准 |
1 | 价格评分 | Y=50 | 价格部分得分可以按下式计算: Yn=Y-|Gn-T|*100/T*H
Yn:投标人价格得分;
Gn:投标人投标报价; T:在有效投标文件中去掉一个最低报价和一个最高报价后(保留中标资格,当有效投标文件数量在3到4家时则全部计算),取剩余有效投标人的 投标报价平均值; □最低报价; H:扣分系数。当Gn>T时,H=2h;当Gn时,H=h;本次招标h=(0.5)取值区间为[0.5,1]。 |
注:1.价格部分总分不低于总分的50%
2.价格评分在计算过程中产生小数均参与计算,仅结果四舍五入法保留两位小数。
3.价格部分得分最低不得低于0分。
九、经评审的价格或者评分比较推荐定标候选人一览表
序号 | 投标人暗标编号 | 投标人名称 | 技术部分有效性评审 | 技术标部分详细评审 | 商务部分有效性评审 | 商务标部分详细评审 | 价格标部分有效性评审 | 价格标部分详细评审 | 总得分 | 名次 | 备注 |
1 | 投标单位1 | ******有限公司 | 通过 | 27.51 | 通过 | 20 | 通过 | 49.85 | 97.36 | 1 | 推荐定标候选人 |
2 | 投标单位2 | ******有限公司 | 通过 | 23.88 | 通过 | 20 | 通过 | 49.67 | 93.55 |
|
|
3 | 投标单位3 | ******有限公司******有限公司 | 通过 | 23.63 | 通过 | 20 | 通过 | 49.68 | 93.31 |
|
|
4 | 投标单位4 | ******有限公司 | 通过 | 25.57 | 通过 | 20 | 通过 | 49.95 | 95.52 | 3 | 推荐定标候选人 |
5 | 投标单位5 | ******有限公司 | 通过 | 24.62 | 通过 | 15 | 通过 | 47.94 | 87.56 |
|
|
6 | 投标单位6 | ******有限公司 | 通过 | 23.9 | 通过 | 20 | 通过 | 49.67 | 93.57 |
|
|
7 | 投标单位7 | ******有限公司******有限公司 | 通过 | 24.08 | 通过 | 20 | 通过 | 49.88 | 93.96 |
|
|
8 | 投标单位8 | ******有限公司******有限公司 | 通过 | 25.24 | 通过 | 20 | 通过 | 50 | 95.24 |
|
|
9 | 投标单位9 | ******有限公司******有限公司 | 通过 | 25.63 | 通过 | 20 | 通过 | 49.89 | 95.52 | 2 | 推荐定标候选人 |
10 | 投标单位10 | ******有限公司******有限公司 | 通过 | 24.14 | 通过 | 20 | 通过 | 49.67 | 93.81 |
|
|
十、经评审的投标人排序
排名 | 投标人名称 |
1 | ******有限公司 |
2 | ******有限公司******有限公司 |
3 | ******有限公司 |
4 | ******有限公司******有限公司 |
5 | ******有限公司******有限公司 |
6 | ******有限公司******有限公司 |
7 | ******有限公司 |
8 | ******有限公司 |
9 | ******有限公司******有限公司 |
10 | ******有限公司 |
注:以上名单按投标文件的最终综合得分由高至低排序
十一、推荐的定标候选人名单与签订合同前要处理的事宜
1、******委员会全体成员根据招标文件第四章《评标办法》向招标人推荐定标候选人名单如下(排名不分先后):******有限公司******有限公司。
2、合同协议书签署前(中标人在中标通知书发出的30天内,自招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当日的第二天起算),中标人应提交履约担保。
十二、澄清、说明、补正事项记要
无其他需要澄清、说明、补正事项纪要。
十三、附件
附件详见各附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