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潜在响应人:
根据本项目采购文件第二章响应人须知第2.1款的规定,采购人发出该补遗书。该补遗书是对采购文件的部分内容的修改或补充,是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具有与采购文件同等的效力。各潜在响应人应与采购文件共同阅读,如有不一致之处,以本补遗书为准。
采购文件第二章响应人须知前附表附录2资格审查条件(财务最低要求)修改为:
1、提供最近 3 年 (2021 年-2023 年,若 2023 年财务报表未出,则可提供 2020-2022 年)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的复印件;
2、近 3 年(2021 年-2023 年,若 2023 年财务报表未出,则可提供 2020-2022 年)平均资产负债率不高于 80%;若资产负债率高于 80%,响应人应************银行信贷证明;
3、近三年(2021 年-2023 年,若 2023 年财务报表未出,则可提供 2020-2022 年)营业额,每年不得低于 2000 万元。
本项目采购公告中原响应文件规定的递交截止时间(响应截止间)、开标时间相应顺延至2024年5月15日上午9:30,请各潜在响应人做好响应相关准备工作。
采购文件中其他内容不变。各潜在供应商如对以上补遗内容有异议,请按采购文件响应人须知前附表2.2.1条规定向采购人提出。
采 购 人: ******有限公司
地 址: 湖南省长沙市天心区赤岭路 45 ******大学内产业大楼 6 楼
邮政编码: 410076
联 系 人: 刘女士
电 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