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阳县卫生健康局拟采购短波治疗仪等一批设备,现就本项目组织市场调研工作,邀请各供应商及厂家参与。
一、项目名称:短波治疗仪等一批设备
二、项目概况:
设备名称 | 拟采购数量(台) | 预算金额(万元) |
多功能牵引床 | 2 | 8 |
神经和肌肉电刺激仪 | 1 | 5 |
心电图机 | 2 | 5.2 |
电子显微镜 | 1 | 3 |
胰岛素泵 | 1 | 2 |
膈肌起搏器 | 3 | 6 |
心电监护仪 | 2 | 4 |
多功能护理车 | 8 | 3.6 |
超短波治疗仪 | 10 | 175 |
短波治疗仪 | 10 |
注:供应商须对以上所有设备进行响应。
三、供应商资格条件:
1.基本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2.特定条件
(1)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和“中国政府采购网”(******)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且尚处于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内。
(2)根据财政部发布的《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对自欧盟进口的医疗器械采取相关措施的通知》,将对部分自欧盟进口的医疗器械采取相关措施。请各供应商自行了解该采购政策。(附件1)
四、调研材料
1.营业执照复印件;
2.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格式自拟);
3.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
4.产品报价单(附件2);
5.产品配置清单(附件3);
6.产品技术参数表;
7.供应商认为有必要提供的其他资料。
调研材料一式九份。正本一份(序号1-7),副本8份(序号3-7),复印件需加盖公章。
五、收件时间及方式:
以上材料必须按照顺序提供并装订成册,附件应按附件格式要求填写,否则采购人有权拒收。自公告发布期至2025年9月21日(以签收时间为准)寄送至平阳县卫生健康局门卫室,收件人:王先生,联系方式:******,逾期送达不予接收。
六、现场调研时间及地点:待采购人对调研对象材料审核完整后另行通知。
附件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