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北分中心) 南京顶山数智产业园项目施工总承包澄清修改公告(第3次)
标段编号:JBFJ
******-03SGGY
澄清修改文件发出时间:
2025年05月26日 19:00
一、澄清修改内容
1、招标文件“第三部分专用合同条款”中“关键节点工期:一期主要内容为:1~5#厂房及地下室、9#门卫。一期工程300天完成竣工备案(其中90天完成结构封顶)。二期主要内容为:6#厂房、7#科研设计及8#科研设计。二期工程300天完成竣工备案(以开工令为准)。”修改为“一期主要内容为:1~5#厂房及地下室、9#门卫。一期工程90天内完成主体结构封顶,180天内完成幕墙完工,270天内完成内装及机电安装,300天完成竣工备案。二期主要内容为:6#厂房、7#科研设计及8#科研设计。二期工程90天内完成主体结构封顶,180天内完成幕墙完工,270天内完成内装及机电安装,300天内完成竣工备案,以开工令时间开始计算。”
2、招标文件“第三部分专用合同条款”中 “关于付款周期的约定:(1)一期二期工程分开按各自形象节点计量支付;(2)主体结构封顶支付至经审核确认的已完合格工程量对应合同价款的80%;(3)幕墙完工支付至经审核确认的已完合格工程量对应合同价款的80%;(4)内装及机电安装完工支付至经审核确认的已完合格工程量对应合同价款的80%;(5)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并取得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后,付至经审核确认已完合格工程量对应合同价款的85%;(6)结算审核完成后,付至工程价款结算总额的97%;(7)工程价款结算总额的3%为质量保证金,在缺陷责任期满后一个月内付清。”修改为“12.4.1 付款周期 关于付款周期的约定:(1)按月计量,按季支付。每季度按经审核确认的已完合格工程量对应合同价款的80%支付;(2)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并取得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后,付至经审核确认已完合格工程量对应合同价款的85%;(3)结算审核完成后,付至工程价款结算总额的97%;(4)工程价款结算总额的3%为质量保证金,在缺陷责任期满后一个月内付清。”
3、招标文件“第三部分专用合同条款”中“(5)发生以下情况的,发包人有权暂停支付工程进度款或降低支付比例,直至承包人解决问题:”中增加“10)当季度的关键节点工期未完成。”
4、其它详见本次发出的招标文件。
二、其他说明
(1)对招标文件所作的澄清、修改,构成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未按澄清、修改后的招标文件编制投标文件的,由此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2)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为:2025年06月10日 09:20 未改变。
三、联系方式
招标人: |
&&&招标人盖章位置2&&&
南京市江北新区公共工程建设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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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代理机构: |
&&&招标代理盖章位置2&&&
******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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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 |
南京市玄武区板仓街9号(玄武文化科技园)B7栋3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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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投标监督管理部门及电话:南京市江北新区管委会建设与交通局, 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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澄清修改文件正文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