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KFCG-F******0017
项目名称:彭家巷路(大安路-大明大道)道路工程监理服务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总预算金额:769000元
???????最高限价:769000元
???????合同履行期限:从施工准备阶段开始,经施工保修阶段至缺陷责任期结束。(其中施工工期约420日历天)
???????采购需求:| 序号 | 品目分类 | 标的名称 | 规格型号(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 数量 | 计量单位 | 单价(元) | 合计金额(元) |
| 1 | 工程监理服务 | 彭家巷路(大安路-大明大道)道路工程监理服务 | 详见采购需求。 | 1 | 项 | 769000 | 769000 |
???????其他采购需求说明: 委托代理编号:HNJYCS-2025-CG-019
采购项目标的、数量及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项目位于金霞开发区高岭组团三环线以北、中青路以西,为南北向城市主干道,北起大安路,南至大明大道,全长约 1201.115m,标准路幅宽度为 46m,设计车速为 50km/h。沥青路面,水泥稳定碎石基层,本次实施桩号范围为 KO+057.546-K1+178.484,实施长度为 1120.938 米。本工程包括但不限于道路工程、箱涵工程、排水工程、交通工程、绿化工程、照明工程、电力埋管等。监理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彭家巷路(大安路-大明大道)道路工程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保修阶段、缺陷责任期阶段的全过程监理,包括施工阶段至保修阶段的质量控制、投资控制、进度控制、组织协调、合同管理、安全文明施工监理等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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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中小微企业,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产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企业
???????是否接受联合体: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法人提交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或者法人登记证书)(供应商具有实行了“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新证,视同为持有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符合基本资格条件的相关条款。供应商如是“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请自行说明);
(2)提交《湖南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
(3)法人提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或者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提供被授权人在投标单位近三个月的(2025年8月-2025年10月)社保证明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自然人提交身份证复印件;
(4)其他说明。(非法人组织参与投标需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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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①省外入湘企业应在“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进行基本信息登记(提供相关证明材料)。② 供应商须具有建设行政监管部门颁发的工程监理综合甲级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甲级及以上监理资质,资质证书处于有效期内(提供资质证书复印件)。③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应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执业资格证书处于有效期内),注册单位必须与供应商名称一致;拟任总监理工程师在长沙市行政区域内最多允许有1个作为总监理工程师的在监项目,且在长沙市行政区域外不得同时在其他建设工程项目中任总监理工程师。现场监理部关键岗位其他人员采取承诺制,即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承诺其他关键岗位人员的最低配置标准满足湘建建[2020]208号文件标准要求且无在监工程。(至少应配备三人包括:总监理工程师1人,专业监理工程师1人,监理员1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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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获取采购文件:
1 、获取采购文件的截止时间:2025-11-12 17:00
2 、获取采购文件的地点:******有限公司(开福区芙蓉中路一段6号沙坪商务中心4楼)
???????3、 获取采购文件的方式:2025年11月05日起至 2025年11月12日(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9:00 至 12:00 、下午 14:00 至 17:00 (北京时间),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个人身份证获取磋商文件。
4 、谈判文件的售价: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1、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 2025-11-18 14:30
2、响应文件提交的地点:******有限公司(开福区芙蓉中路一段6号沙坪商务中心4楼)
五、开启:
???????1、开启时间: 2025-11-18 14:30
???????2、开启地点: ******有限公司(开福区芙蓉中路一段6号沙坪商务中心4楼)
六、公告期限:
自2025-11-05起至2025-11-10止(3个工作日)
???????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采购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财政部门投诉。
七、其他补充事宜: 注:1)本项目为国有企业服务采购项目的非政府采购项目,现参照政府采购程序进行采购,由采购人负责项目的监管及相关问题的处理,采购人可根据项目实际情况确定商务条款、相关评审办法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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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 一、采购人信息 |
| 采购单位:******有限公司 |
| 联系人:程芬 |
| 电 话:0731-****** |
| 地 址:金霞保税电商大厦2楼 |
| 二、代理机构信息 |
| 代理机构:******有限公司 |
| 联系人:闵黄展楠 |
| 电 话:0731-****** ****** |
| 地 址:开福区芙蓉中路一段6号沙坪商务中心4楼 |
| 免责声明: | 本页面提供的内容是按照政府采购有关法律法规要求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发布的,长沙市政府采购网对其内容概不负责,亦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
重点注意:本项目为非政府采购项目,由采购单位负责项目的监管及相关问题处理,如有任何问题请与采购单位联系。长沙政府采购网仅提供信息服务,不对项目承担任何责任。
附件列表:彭家巷路(大安路-大明大道)道路工程监理-竞争性磋商文件-2025-11-05.docx
2025 年11 月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