询价函
******有限公司拟对青岛旅游趸005、006中间检验项目询价,选定拟承包单位。
一、项目名称:青岛旅游趸005、006中间检验项目
二、项目内容:拟对青岛旅游趸005、006两艘趸船依据趸船年检相关规定及趸船年检计划开展中间检验工作。
三、采购预算(控制价):本次采购总预算(控制价)为 28000.00 元,控制价详见清单,超出此控制价为无效报价。
四、供应商资格要求:
(一)基本资格要求
1.供应商须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有能力在国内合法经营和提供上述产品或相关服务的单位。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竞价。
3.供应商在参加采购活动前3************有限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无诉讼仲裁纠纷和投诉信访事项。被采购人列入黑名单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
4.符合国家及行业要求的其他规定。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竞价。
(二)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须具有同类项目业绩(自2020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已完成的合同金额2万元及以上的同类项目)。
2.拟派的项目负责人须提供在投标单位缴纳的近6个月份社保证明加盖公章。
3.供应商须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并且相关人员须具有中国潜水救捞行业协会潜水3级及以上资质。
五、供应商报名时应提交的资格证明文件:
1、营业执照副本;
2、法定代表人(或分支机构负责人)身份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及身份证明;
3、报价单位业务联系表(详见附件1);
4、承诺函(详见附件2);
5、同类业绩合同关键页/验收报告扫描件。
6、项目负责人须提供在投标单位缴纳的近6个月份社保证明。
7. 安全生产许可证及中国潜水救捞行业协会潜水3级及以上证书。
(以上资格证明文件为资格必备条件,必须在报名时上传加盖公章扫描件,缺一不可,未提供、提供不全或内容不符合要求的供应商的报名信息将不予通过)
六、供应商报价时应提交的报价文件:
1、报价单。
(以上报价文件为报价必备文件,必须在报价时上传加盖公章扫描件,缺一不可,未提供或提供不全或内容不符合要求的报价材料,采购人有权认定为无效报价)
七、评审:
采取合理低价成交的方式,即在全部满足询价文件实质性要求前提下,依据每家报价来评定,以提出最低不含税报价的供应商作为拟成交供应商,但是报价低于成本的除外。
如存在两家以上最低报价,按照“低价优先、时间优先”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
采购人有权要求供应商对报价作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证明其投标报价不低于成本。若供应商不能合理说明或不能提供相关证明材料,采购人有权取消其成交资格。
八、报价单位须知:本项目通过青岛阳光采购平台(******,以下简称“平台”)开展全流程电子化竞价程序,不接受纸质文件,报价单位应先完成平台注册,通过平台免费下载询价采购文件,在2025年9月19日17时30分前点击“参与项目”,在2025年9月22日9时登录平台进入项目“网上竞价大厅”进行报价并按要求上传电子文件资料。平台服务费为成交总金额的0.6%(无成交额项目服务费为500元,具体收费标准以平台为准),由成交供应商缴纳。
九、合同主要条款:
甲方(采购人):
乙方(供应商):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青岛旅游趸005、006中间检验项目
2.工程地点:青岛海底世界码头
3.工程范围和内容: /
4.工程质量:符合项目验收合格并取得CCS船级社认可,如达不到合格标准,由乙方负责整改至合格标准,整改费用自理。
5.工期:依据甲方通知为准,预计工期为3天,该工期系乙方完成合同约定的全部工作并经甲方书面验收合格所需的全部时间,已综合考虑各种可能影响工期的法定节假日、恶劣天气、农忙、交叉施工、主管部门审批等全部因素。未经甲方书面许可,合同工期不予顺延。
二、双方的责任和义务
(一)甲方的责任和义务:
1.向乙方提供详尽准确的工程技术资料、图纸, 检验标准和质量要求;
2.根据甲方船舶的生产情况确定施工日期, 并提前通知乙方;
3.应派专人配合乙方准备工作、布置现场,提供作业场和供电;
4.在乙方人员完全到达现场后,甲方应尽快安排作业,尽量避免停工待命;
5.施工过程中因甲方原因引起乙方人员及设备事故,由甲方承担责任;
6.按合同要求及时付款。
(二)乙方的责任和义务:
1.负责制订和提供详尽的工程施工计划;
2.根据工程工期、实际施工量配备合格符合资质要求的施工人员;
3.应自行提供潜水设备、工具及材料等;
4.在作业期间,作业人员的交通食宿费等自理;
5.在作业过程中,应服从甲方整体的作业时间安排;
6.在作业开工前,应充分做好各项准备工作;
7.在实施潜水作业时,应严格按潜水作业条例进行作业;
8.在作业期间,因乙方原因,造成乙方所属施工人员如发生人身意外伤亡事故、设备损失事故(坏)由乙方承担责任。
三、结算及价款
1.结算双方商定本合同价款采用固定总价合同,即承包范围内价格固定,结算时除变更工程外不做任何调整。
2.付款方式:项目验收合格并取得CCS船级社认可并取得国内航行海船安全与环保证书、国内航行海船安全与环保设备记录等证书材料后,乙方开具与合同内约定金额等额、有效的税率为6%的增值税专用发票邮寄到甲方作为付款凭证,甲方在收到增值税专用发票后在10个工作日内将工程款汇入乙方帐户。
四、工程质量与检查验收
1.完工当天甲方到工程现场检查验收。乙方在工程结束后的五个工作日内,向甲方提供水下视频及完工报告。
2.工程质量:符合国家相关专业验收规范的规定,达到合格标准并取得国内航行海船安全与环保证书、国内航行海船安全与环保设备记录等证书材料,如达不到合格标准,由乙方负责整改至合格标准,整改费用自理。
十、报价清单
项目名称:青岛旅游趸005、006中间检验项目
序号 | 项目名称 | 数量(工日) | 单价(元/工日) | 合价 | 备注 |
1 | 船体水下探摸检查 | 2 | | | |
2 | 锚和锚链检查 | 2 | | | |
3 | 船底油漆检查 | 2 | | | |
4 | 水下目视检测 | 2 | | | |
5 | 水下录像检查 | 2 | | | |
6 | 水下无损测厚 | 2 | | | |
7 | 检验报告编制、验收费用 | | |
不含税总价(元) | | |
税率(单位:%) | | |
税金(单位:元) | | |
含税总价(元) | | |
注:1.所报总价应为含税总价,不含税总价=含税总价/(1+增值税税率)。
- 进入报价环节且出价的供应商即视为完全同意并响应竞价采购公告、竞价采购文件的全部内容,无任何负偏离。
- 本项目需要供应商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报价函需请注明联系人和联系电话
采 购 单 ******有限公司
地 址: 山东省青岛市市南区山东路2号甲33层
联 系 人: 李海瑢
联 系 电 话: ******
******集团相关部门的监督。
监督举报电话:0532-******;
监督举报邮箱:******。
(我们将尽快落实您发现的问题,对您的个人信息及所提供的举报资料严格保密。)
附件1
投标(报价)单位业务联系表
项目名称 | |
相关人员 | 姓名 | 职务 | 联系电话 |
法定代表人 | | | |
授权代表 | | | |
项目负责人 | | | |
…… | | | |
是否已阅读 《投标单位廉洁从业法律风险提醒单》 | □是 □否 |
注:表格可视投标(报价)人组织架构自行修改、调整。
投标(报价)人名称(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签章):
附件2:
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和行贿犯罪记录、具有良好商业信誉和健全财务会计制度、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良好记录、未发生重大安全事故书面承诺
一、我方在参加 (项目名称)采购活动前3年内,我方被公开披露或查处的违法违规行为有: ,但在经营活动中:
1、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和行贿犯罪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指投标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2、没有犯罪记录(查询内容:①供应商名称 、组织机构代码证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②法定代表人 、身份证号码 ;③项目负责人 、身份证号码 )。
二、我方在参加本项目活动前一段时间内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有限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无诉讼仲裁纠纷和投诉信访事项。
四、未被采购人列入黑名单。
供应商若有上述事项,采购人发现后有权取消供应商成交资格;已经签订合同的,采购人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且不承担违约责任。
以上承诺若与实际情况不符,我方自愿承担一切法律后果。
投标人:(公章)
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1.供应商没有被公开披露或查处违法违规行为的,注明“无”即可。
2.采购人文件未要求项目负责人的,项目负责人一栏可删除。
附录:
投标单位廉洁从业法律风险提醒单
各投标单位:
按照******总书记“加大对行贿行为惩治力度”的指导精神,根据中央纪委“强化受贿行贿一起查”******集团纪委将严肃查处招投标领域违法投标、行贿受贿等违法行为,现将相关法律风险提醒如下,请各投标单位坚守底线,规范投标及中标后行为。
一、违法投标行为
根据我国招标投标法及实施条例,下列投标行为属于违法投标行为:
(一)投标人串通投标行为。主要包括:投标人之间协商投标报价******集团、协会、商会等组织成员的投标人按照该组织要求协同投标,投标人之间为谋取中标或者排斥特定投标人而采取的其他联合行动,投标人与招标人或招标代理人串通投标等。
******委员会成员行贿谋取中标。
(三)投标人骗取中标。主要包括: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伪造变造资格、资质证书及其他方式弄虚作假。
(四)中标后不按招标文件要求签订合同。主要包括:中标后无正当理由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或者在签订合同时向招标人提出附加条件,或者不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或者与招标人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协议等。
(五)中标后违法转让、分包行为。主要包括:将中标项目转让给他人,或者将中标项目肢解后分别转让给他人,或者将中标项目主体、关键性工作分包给他人等。
二、违法投标的法律责任
根据我国招标投标法及其实施条例、刑法等法律规定,投标人违法投标的,根据违法情节承担以下法律责任:
******委员会成员行贿谋取中标的:1.中标无效;2.处中标项目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对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单位罚款数额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十以下的罚款;3.没收违法所得;4.******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5.给招标人或其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二)投标人骗取中标的:1.中标无效;2.给招标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三)中标后不按招标文件要求签订合同的:1.取消中标资格,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2.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3.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履约保证金数额的,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3.责令改正,处中标项目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4.******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
(四)中标后违法转让、分包的:1.转让、分包无效;2.处转让、分包项目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3.没收违法所得;4.责令停业整顿;5.******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
(五)情节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主要包括:
1.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报价,或者与招标人串通投标,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2.单位行贿情节严重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3.因单位行贿取得的违法所得归个人所有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4.多次行贿或者向多人行贿,或者在国家重点工程、重大项目中行贿的,予以从重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