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1]勘察资质和[2]设计资质,其中: [1]勘察资质必须具备以下资质之一: ①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资质; ②同时具有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和工程勘察专业类(工程测量)甲级资质; ③同时具有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乙级及以上资质和工程勘察专业类(工程测量)甲级资质。 [2]设计资质必须具备以下资质之一: ①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 ②工程设计公路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③工程设计公路行业(公路)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业绩满足投标人须知附录2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并在人员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勘察设计能力(详见附录1至附录4) 投标人应进入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监督管理系统(******/BMWebSite/)”中的公路工程设计资质企业名录,且投标人名称和资质与该名录中的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完全一致。 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并承诺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2)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 (4)联合体各方应分别按照本招标文件的要求,填写投标文件中的相应表格,并由联合体牵头人负责对联合体各成员的资料进行统一汇总后一并提交给招标人;联合体牵头人所提交的投标文件应认为已代表了联合体各成员的真实情况; (5)尽管委任了联合体牵头人,但联合体各成员在投标、签订合同与履行合同过程中,仍负有连带的和各自的法律责任; (6)联合体所有成员(含牵头人)数量不得超过2个。 3.本项目的勘察设计咨询中标单位及与其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均不得参加本项目的勘察设计投标。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5.在“信用中国”网站(******/)中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index.html)中被列入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投标,均按否决投标处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