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鹤峰县某单位场地改造项目已具备建设条件,建设资金来自自筹,招标人为鹤峰县某单位,招标代理机构为******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鹤峰县某单位场地改造项目
2.2 招标编号:2025-VGBPBF-G1006
2.3招标范围:完成鹤峰县某单位场地改造项目全部内容。具体详见第三章项目需求。
2.4工期:50日历天。
2.5建设地点:鹤峰县
2.6最高限价:本项目设最高投标限价365658.67元,超过此报价为无效报价。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为在中国境内登记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3.2投标人近三年(从投标截止时间往前推算)承接过1项场地改造类似业绩。(提供合同委托书,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3.3投标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投标人需在“信用中国”(******)查询;投标人未被列入军队采购暂停名单及军队采购失信名单,投标人需在“军队采购网”查询。并将以上查询结果页面截图打印后加盖公章。
3.4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4.1.2025年10月1日至2025年10月14日,每日上午8时30分至12时00分,下午14时00分至17时00分(北京时间)。
4.******有限公司数智云采云采购平台”(下简称“数智云采”,网址:******/hubeiyth/)直接获取。
4.3.方式:
(1)注册登记,具体操作参见“数智云采”首页-帮助中心-阳光采购操作指南-供应商注册及文件领取操作手册。
(2)文件下载,进入“数智云采”首页,页面下滚至“快捷登录”,点击 “供应商/投标人登录”,进入“阳光采购”模块,选择对应项目下载采购/招标文件。
(3)“数智云采”系统操作其他相关问题,详见“数智云采”首页-帮助中心-常见问题指引,或添加技术咨询 qq:******80。
4.4.售价:400元,售后不退。标书费发票获取详见“数智云采”首页帮助中心-阳光采购操作指南-电子发票开票流程。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5年10月30日上午9时30分,地点为恩施市金龙大道与金凤大道交叉路口东南侧恩施州商会大厦A座6层999号房。
5.2逾期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不予受理。
6. 质疑
我公司受理项目质疑的部门为运营管理部
联系人:刘刚
联系电话:******
7. 招标人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鹤峰县某单位
地 址:/
联 系 人:谭先生
联系电话:/
8. 招标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有限公司
地 址:恩施市金龙大道与金凤大道交叉路口东南侧恩施州商会大厦A座6层999号房
联 系 人:刘开心、周锋
电 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