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市松花江北岸堤防防汛抢险通道工程(呼兰段:桩号K0+000-K58+069.88)照明工程监理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SL0101G******2001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哈尔滨市松花江北岸堤防防汛抢险通道工程(呼兰段:桩号K0+000-K58+069.88)照明工程己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有限公司******有限公司。项目己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哈尔滨市松花江北岸堤防防汛抢险通道工程(呼兰段:桩号K0+000-K58+069.88)照明工程监理
2.2建设地点:哈尔滨市松北区
2.3建设规模:哈尔滨市松花江北岸堤防防汛抢险通道工程(呼兰段:桩号K0+000-K58+069.88)照明工程施工图纸范围内容,包括灯杆、电缆、箱变等工程。
2.4服务期限:100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5年 07月30日,计划竣工日期: 2025年11月07日。(注:上述开、竣工日期仅作为编制投标文件的统一标准,实际工期按施工合同相关条款规定执行)。
2.5质量标准:符合现行国家、行业及地方质量验收标准以及相关专业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
2.6招标范围:本项目施工及保修阶段工程监理所包含的所有工作内容。
2.7标段划分:1个标段。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监理甲级和电力工程监理乙级(含乙级)及其以上资质,或工程监理综合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
3.2投标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证书(市政公用工程)资格,并具有法定代表人授权并书面任命,必须是本企业在职人员并提供近3个月(2025年3月-2025年5月)企业为其连续缴纳的社保(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记录(注: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颁发的《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工程建设领域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挂证"等违法违规行为专项整治工作的补充通知》(建办市函〔2019〕92号)的"六类人员"除外,须提供证明材料)。
3.3投标人拟派本项目的监理单位施工现场管理人员须满足《黑龙江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现场管理人员配备管理办法》(黑建规〔2023〕2号)文件有关规定,符合监理机构人员数量最低配备标准。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在近三年内(从投标截止日起算前三年,下同)没有行贿犯罪记录,以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s://wenshu.court.gov.cn)网站公布的判决结果为准(本条“行贿犯罪记录”是指存在行贿行为并被判有行贿罪的记录)。 评审过程中以投标文件中载明的承诺书(加盖公章)为准。
3.6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没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投标截止日信用中国网站(******)公布的结果为准。评审过程中以投标文件中载明的承诺书(加盖公章)为准。
3.7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8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潜在投标人应先在“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进行用户注册、办理数字证书,使用数字证书登录“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上的“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等资料。下载时间为2025年06月27日17时00分至2025年06月02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逾期将不可下载。
4.2有关手续请查看"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服务指南中的相关文件。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方式为“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网上递交。“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网上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为2025年07月18日9时30分。
5.2网上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递交的投标文件,系统不予接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踏勘现场和答疑安排
6.1招标人不组织踏勘现场。
6.2投标人提问、质疑以及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澄清均通过网上进行。
7. 开标方式
7.1该项目为线上开标,投标人无需在开标现场解密(各投标人开标时间起进行远程解密即可)。
7.2开标时间:2025年07月18日9时30分。
7.3开标地点:哈尔滨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哈尔滨市南岗区中山路181号市民大厦)四楼开标室。
8. 评标、定标方式
8.1执行新区的“评定分离”评标、定标办法,采取商务标、技术标定性评审原则,由评标专家根据招标文件要求评选出合格的投标人,招标人采用招标文件载明的定标方式确定中标人。
9.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s://ggzyjyw.hlj.gov.cn/)
10. 其他
10.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有关规定,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有异议的,应当在获取招标文件期间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招标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捏造事实、伪造材料进行异议和恶意缠诉的,将严格按照国家及省市有关规定严肃处理,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10.2依据《黑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加强建筑业和工程监理企业资质动态核查工作的通知》(黑建规〔2025〕3号)文件规定的要求进行“资质动态核查”,核查结果被标注为“资质异常”的情形将作为否决条款。[开标当天以评标专家通过“黑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http://111.42.127.146:8095/hibsmp/indexController/findIndex)进行查询的结果为准](仅限建筑业及监理企业)。
10.3按照在招标投标领域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工作要求,招投标活动中各利害关系人和人民群众发现有强揽工程、恶意竞标等问题线索的,请及时进行举报******建设局举报电话:0451-******;松北区举报受理电话:0451-******。
11. 联系方式
******有限公司
地 址:哈尔滨市松北区松北大道139号
联系人:李女士
电 话:0451-******
******有限公司
地 址:哈尔滨市南岗区泰山路117号人和公寓307室
联 系 人:芦女士、李女士
电 话:0451-******
信 箱:******
******水务局
地 址:哈尔滨市松北区创新一路625号
联系人:李先生
电 话:******
*投标保证金
电子保函方式:
投标人登录后在招标公告中选择要投标的项目,点击投标准备,填写相关信息进行确认投标。然后在我的项目中选择相应的项目选择项目流程,选择办理电子保函按钮根据提示进行电子保函办理,并以系统查询到的电子保函作为保证金鉴收的依据。
现金方式:
******银行,获取参与本次投标的随机子账户,******银行中(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
投标保证金的退还:
中标公示结束后,如未收到投标人或行政主管部门关于项目存在投诉的书面通知,由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在交易平台点击保证金退回申请。如收到书面通知,应当暂停投标保证金退还。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应于5日内将合同的主要内容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登记,并及时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保证金缴纳及退还时发生的跨行手续费,由投标人承担。具体操作详见“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服务指南》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保函-操作手册、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程建设-工作台-投标人操作手册及设投标人操作视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