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为一艘起锚艇船舶租赁招标,设备用于广西壮族自治区防城港港口区,北部湾港防城港港域渔澫港区第四作业区江海联运码头一期工程,******有限公司。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上述设备进行公开招标,并采用电子化招标投标方式。
2.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2.1项目概况
北部湾港防城港港域渔澫港区第四作业区江海联运码头一期工程项目,所在地位于防城港渔澫港区第四作业区北段小港池内,拟建设6个1万吨级散货泊位,使用岸线长度1010.7米,堆场面积13439平方米,堆存量约为73万吨,年设计通过能力1900万吨,建设工期为600天。
2.2招标内容
本次船舶租赁招标招标人将根据投标人能力进行授标。船舶名称、数量及包件等见下表。
序号 | 设备名称 | 船舶年限 | 能力 | 供油/水 | 数量 | 交货地点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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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起锚艇 | 15年内 | 起锚能力30t | 承租方 | 1 | 北部湾港防城港港域渔澫港区第四作业区江海联运码头一期工程项目部 | 出租方自行调遣,按月租赁 |
付款方式:租金每月结算一次。每月20日,投标人持招标人签认的上个月完工证办理结算,实际结算数量以招标人现场授权代表开具的完工证数量为准,结算总价款以招标人最终签认的数额为准。结算后45日内,招标人支付相应租金,支付比例为上一个月结算额的100 %。
******银行承兑汇票或商业承兑汇票支付租金时,投标人自愿接受,视同现金支付,且招标人不承担相关贴息费用。
投标人应按招标人对发票的开具时间及其他有关要求及时向招标人开具真实、合法、有效的增值税发票。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单位应具备提供招标标的物租赁的资质。
3.2投标的设备性能参数应符合国家相关技术标准,并能满足本工程施工需要。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每个投标人可对多个包件投标。
3.4投标人具有良好的财务资金状况。
3.5租赁的船机完全符合工程建设技术规范和质量要求,具有可靠的供货保障能力,其业绩突出、信誉可靠。
3.6投标人应遵守有关国家法律、法令和条例。
3.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包件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被否决。
3.8本次招标发票开具方式为一票制,投标人应具备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一票制)。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次招标文件采用电子版发售,凡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请于2025年8月22日10时至2025年8月27日10时,******集团供应链管理信息系统(网址:******)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本次招标收取标书费500元/份。售后不退。购买招标文件费用仅提供收据,不提供发票。标书购买截止时间为于2025年8月27日10时。
购买招标文件费用电汇至:
******有限公司
账号:************0412
******银行秦皇岛港口专业支行
******银行转账成功的回执等)的截图到邮箱:******,招标人确认后开放标书下载权限。
4.3本次招标不收投标保证金。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电子版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集团供应链管理信息系统(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上传的投标文件必须命名为投标人全称+招标编号+投标设备+投标包件号)
5.2 逾期送达的电子版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技术服务费的收取
6.1 收费范围
6.1.1 收取对象:中标金额100万元及以上的非豁免中标主体
6.1.2 豁免范围
①.公司内部单位中标的采购项目;
②.海外采购(海外属地国、第三国采购,出口采购视同国内采购不在豁免范围)
③.不具有竞争性的直接采购项目;
④.业主等单位要求在指定平台开展的采购项目;
⑤.经准入及评价中心审核确认符合豁免条件的其他情形。
6.2 收费标准
按照包件中标金额分档计费,标准如下:
6.2.1 100万元(含)~200万元:100元/次
6.2.2 200万元(含)~1000万元:500元/次
6.2.3 1000万元(含)~3000万元:1000元/次
6.2.4 3000万元(含)~1亿元:3000元/次
6.2.5 1亿元(含)以上:5000元/次
6.3 缴费要求与流程
6.3.1 支付时限
中标主体需在中标结果发布后10天内完成费用缴纳。最迟应在合同签订前完成费用缴纳。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缴费的中标主体,系统将限制签订合同,采购主体可根据需要重新组织采购;涉事中标主体一年内发生1次的,将纳入公司重点关注名单。累计发生2次的,将纳入公司“黑名单”。
6.3.2 支付流程
①.通知推送:中标结果发布后,系统自动向中标主体推送缴费通知(含应缴金额及支付链接);
②.费用查询:中标主体登录“中交招采网-服务管理”模块查看待支付费用;
******银行转账或在线支付,支付成功后生成电子凭证;
④.发票开具:支付完成后5个工作日内,系统自动生成“技术服务费”电子发票,中标主体可在“中交招采网-服务管理-发票下载”模块获取。
7.开标
7.1开标时间:与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相同。
7.2开标地点:******集团供应链管理信息系统线上开标,不举办现场开标会议。开标地点见投标人须知。
8.发布公告的媒介
******集团供应链管理信息系统(网址:******)和供应商门户(网址:******/)上发布,投标人******集团供应链管理信息系统设置时间为准。
9.联系方式
******有限公司采购中心
地 址:河北省秦皇岛市海港区海滨路47#
邮 编:066000
联 系 人:史丽娜(五公司采购中心) ******
于文如(船机中心) ******
物资信息
设备物资名称:锚艇 30-40t 300-800kW ≤8km/h 设备物资说明: 数量:10 单位: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