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员会的委托,就其“上高县工业园区提升工程ppp项目”采取电子化公开招标方式确定社会资本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政府和社会
******发改委有关ppp项目政策文件,本项目符合ppp模式适用领域要求。
一、招标内容:
项目名称:上高县工业园区提升工程ppp项目
项目编号:大业-sg2019-011
招标方式:电子化公开招标
项目内容:项目位于上高县工业园内,拟建场地用地与相关规划相容。场地地形较为平坦,土层简单、稳定、无滑坡、泥石流、地下采空区及塌陷区等不良地质作用,适宜建筑物建造。
项目进出交通便利,施工所需的各种材料,诸如水泥、砂碎石等当地均能采购,运距较短。施工条件好,项目地块周边给排水、电力、通信等基础设施均已到位,供应充足,可直接为本项目使用。本项目建设内容主要包括园区道路、场地平整、污水管网、公寓、标准厂房:
1、上高工业园区环境改造提升工程:重点对园区环境进行综合整治提升,特别是对园区人行道、主要干道及320国道、高速连接线沿线
企业建筑物外立面及屋顶、景观照明、环卫设施、主干道接口路面及相关设施进行改造提升。主管部门为上高县工业园管委会。
2、上高县工业园区标准厂房及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消防)等合计建筑面积100000平方米。主管部门为上高县工业园管委会。
3、上高县工业园区配套公寓建设项目:占地250亩,600套,建筑面积6万平方米。容积率≤2。主管部门为上高县工业园管委会。
4、园区环站大道等新建大道:蒙华铁路上高站环站道路及通站道路等,环站公路4.37公里,道路22.5米宽,路面宽16米,人行道6.25
******发改委。
5、 园区污水管网及土方工程:工业园污水管网及土方工程。主管部门为上高县工业园管委会。
投资估算:本项目总投资为95431.2413万元。其中:建筑工程费65900万元,办公器具购置费2.7422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18126.542万元,建设期贷款利息6360.2万元,预备费5041.7571万元。工程费用以财政评审结算价为准,工程建设其他费用以实际发生金额为准。
合作内容:本ppp项目合作内容为本项目的设计、投资、融资、建设、运营、移交及项目合同约定的其他内容等。合作年限18年。其中,建设期3年,运营期15年。建设期从监理工程发出开工令之日起至项目工程交工验收合格日止,运营期从工程交工验收合格日后至运营期限届满日。
实施方案:
1、项目采用ppp模式实施,即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模式。本项目符合财政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操作指南(试行)》(财金[2014]113号文)和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开展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的指导意见》(发改投资[2014]2724号文)等相关文件关于推广实施ppp模式的领域要求,适合采用ppp模式。
******委员会为本项目的实施机构,通过公开招标方式依法选择合格的社会资本方。
******有限公司作为政府方出资人代表,与中标社会资本方共同组建项目公司,由项目公司负责项目的投融资、建设、运营维护和移交等工作。其中,注册资本金由社会资本方全额出资(注册资本金为10000.00万元),项目公司政府方出资代表占股5%,不出资金;社会资本方占股95%。
4、项目建设总投资为95431.2413万元。本项目资本金占总投资20.36%,为19431.2413 万元,政府方不出资,占股5%,由社会资本
******银行贷款、股东贷款、补充提供担保等方式解决。融资资金须按照项目实施机构确定的建设资金需求计划时点及时足额到位。
5、在建设期内,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任务通过公开招标方式,依法选择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设计、施工总承包资质的企业承接,社会资本方承担监督管理任务。
6、政府通过特许经营方式,与社会资本方建立风险分担的长期合作关系。社会资本方应充分发挥其在设计、投融资、建设管理和专业运营管理等方面的优势,政府需有效运用其统筹、引导和监管功能,保证公共利益最大化,以使项目采用ppp模式符合物有所值要求。
7、合作期间,政府方根据绩效考核情况向项目公司支付费用。
8、项目合作期满后,社会资本方(项目公司)将项目
******人民政府或其指定机构。
二、投标人须符合下列条件(资格审查):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提供有效期内三证合一工商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投标代理人身份证和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银行资信和投融资能力,具有良好的短期偿付能力,以确保项目资金可以按时足额到位并降低融资风险;
9、缴纳投标保证金凭证;
10、投标人必须是已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
******/web/)注册的投标人;并办理江西省ca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的单位。
11、其他要求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申请人,不得参加同一采购项目的投标活动;
(2)凡受托为本次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编制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公司,及相关联的附属机构,不得参与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3)至投标截止时间,投标人必须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
******)、中国政府采购网(
******)渠道信用记录查询的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
(4)在最近三年内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以及被限制投标的其他不良行为记录。
注:本项目采取资格后审,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中标人不得以任何方式转包或分包本项目。
三、投标报名事项、保证金:
1、报名事项:
(1)报名时间:自2019年9月27日起至2019年10月10日17:00(北京时间)止。拟投标人须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进行网上报名并下载电子标书,并于2019年10月15日17:00前办理相关报名信息登记手续。否则恕不以书面、电话、邮件等方式直接告知招标文件的修改、补充等相关事宜。
(2)报名信息登记:招标文件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人投标文件的编制,为了方便通知已经在网上报名并下载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投标人须将投标报名信息登记表(投标人的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招标文件编号、项目名称等),以扫描件形式发送至电子邮箱:
******(采购代理机构)进行登记。报名登记表见第五部分《投标报名信息登记表》。
******银行转帐方式(汇款人户名必须为投标人,汇款时注明项目名称及项目编号),未中标单位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5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中标单位在签订合同后5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
3、投标保证金缴纳情况说明
(1)请各投标单位将保证金款项从企业账户转入(进入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
******/web/,登入交易系统“保证金管理”菜单下“保证金缴纳”模块)交易系统生成的虚拟子账户中,如在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之前未到账,则投标人的投标无效。
******银行账户)转出,一次性缴纳至系统生成的虚拟子账户,缴纳金额必须等于保证金金额。
******银行账户是否填写正确和规范(禁止出现空格、横线、下划线等特殊字符),账户不正确、不规范的单位,请尽快改正,以免影响正常投标。
(4)投标单位转账成功后必须返回生成子账户页面点击“查询”按钮,并打印缴纳凭条,否则视为无效保证金。投标资格以投标保证金截止时间前,到达生成子账号的到账时间为准。
(5)投标人在查询出保证金缴纳明细,并且系统显示为有效投标保证金后,应在“保证金管理”菜单下打印保证金凭条。各投标人务必把保证金凭条电子件放入投标文件中。
(6)请投标人严格按照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公布的操作流程进行投标保证金缴纳。上高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和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已作明确提示和说明,因操作不当引起的一切纠纷、后果,上高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和采购人(招标代理机构)均不承担责任。
投标人对保证金相关事项有任何疑议,请致电客服热线:400-998-0000
四、投标须知
1、本次招标项目为一个包,投标人应根据自己的供货能力投标。
2、投标人应将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的资格证明文件开标时交于采购人及招标代理进行资格审查。要求提供原件的开标现场须提供原件,提供证明材料复印件的须加盖投标人原色公章。未按要求提供或提供不全的,则投标无效。资审材料若有虚假或伪造,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其投标或中标资格,并向政府采购办提出申请没收其投标保证金并按政府采购法相关规定予以处理。
3、纸质投标文件共叁份,其中正本壹份,副本贰份,须用文件袋分别密封;密封袋封装处须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及注明招标文件指明的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和“在2019年10月22日下午14 :30分(开标时间) 之前不得启封”的字样。
4、投标人须于报名截止时间前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
******/web/)下载电子标书,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电子投标文件上传至江西省公共资源交
******有限公司免费客服电话400-850-3300。
5、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注册及办理江西省ca数字证书等事项详见“江西政府采购网”和“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
共同发布的《江西省政府采购面向全国征集注册投标企业信息库的公告》、《关于办理公共资源交易系统数字证书及电子签章有关事项的通知》。五、开标时间地点:
1、开标地点:上高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沿江中路18号、老政府大楼八楼)
2、标书投送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19年 10月22日下午14:30(北京时间)。
六、评标方法:
1、采用综合评分法: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的评标方法。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与投标报价均相同的,按技术指标优劣排列。
2、投标报价:本此招标要求投标人对项目综合回报率进行投标报价。本项目工程总投资上限为95431.2413万元,设定综合回报率上限值为6.5%。中标单位的综合回报率z,应在0<z≤6.5%的范围内取值报价,否则按无效标处理。(报价最多保留到小数点叁位)
3、本项目采购落实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促进残疾人就业;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等政府采购政策,具体规定详见招标文件。
七、签订合同
1、招标代理机构向中标供应商发出中标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签订合同。
2、合同组成部分为:中标通知书、招标文件、投标文件、澄清或修改文件、合同补充条款。
八、联系方式(咨询、询问、质疑按以下联系方式)
******委员会
联系人:况卫国电话:
******联系地址:上高县行政中心
******有限公司
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柳怀东
******832 报名联系人 黄蓉
******联系地址:宜春市袁州区红林世界城1栋15楼1513室
电子邮箱:
******九、公告期限:自2019年9月27日起至2019年10月10日止。
十、采购信息发布、补充、变更、修改平台:
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
******/web/
上高县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
******/
十一、本项目招标公告澄清、变更、修改、补充等事宜均在以上网站发布,不再书面和电话通知,请各拟投标人密切关注。
******办公室
******有限公司
2019年9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