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限公司巴陕高速光雾山服务区左右加油站新建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0-06-30 12:54:24 来源:四川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有限公司
巴陕高速光雾山服务区左右加油站新建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1.1******有限公司巴陕高速光雾山服务区左右加油站新建工程施工已由******有限公司关于巴陕高速光雾山服务区左右加油站新建工程施工招标方案的议题(批复为川交投实业发〔2020〕67号)******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业主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1.2******有限责任公司。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巴陕高速光雾山服务区。
2.2 建设规模:本工程包含2F站房、加油棚、油罐区及总平附属工程,左、右加油站站房建筑面积均为361.76平方米,左、右加油站罩棚水平投影面积均为749.813平方米,左加油站回车场及道路面积均为2025平方米,右加油站回车场及道路面积均为1862平方米。
2.3 计划工期:110日历天。
2.4 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
2.5 招标范围:施工图纸范围内右加油站的总图工程、站房工程、罩棚工程、油罐区工程、构筑物工程、安装工程、形象包装工程等组成;左加油站的总图工程、站房工程、罩棚工程、油罐区工程、构筑物工程、安装工程、形象包装工程等组成。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企业法人资格。
3.2资质要求:本项目要求投标人同时具备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
3.2.1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若采用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牵头单位应具备此项资质)。
3.2.2石油化工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若采用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成员单位应具备此项资质)。
3.2.3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若采用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均应具备此项资质)。
3.3业绩要求:
3.3.1不采用联合体投标的,要求投标人近5年内(2015年3月-2020年3月)已完成不少于4个类似业绩。类似业绩是指单项施工合同金额在300万元及以上的新建(或改扩建)加油站(含加气站)工程(甲供材料、设备除外),工程施工内容需同时具备土建、工艺安装项目;如联合体投标,组成联合体的每家单位均需提供近5年内(2015年3月-2020年3月)已完成的不少于4个类似业绩;
3.3.2拟承担土建施工的投标成员: 类似业绩是指单项施工合同金额在260万元以上的新建(或改扩建)加油站(含加气站)土建施工工程(甲供材料、设备除外);拟承担工艺安装施工的投标成员:类似业绩是指单项施工合同金额在40万元以上的新建(或改扩建)加油站(含加气站)或加油站(含加气站)技改、维修工艺安装工程(甲供材料、设备除外);
3.4拟派往本项目的项目经理须具备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建筑工程专业,需注册在本单位;如为联合体投标,项目经理应注册在牵头人单位),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
3.5 财务要求:(1)近一年无亏损(2018或2019年),须提供经审计的2018或2019年财务报告(提供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含审计报告、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及财务报表附注)。(2******税务局门户网站“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查询”,提供打印后加盖单位公章的查询记录作为一般纳税人资格证明材料;未提供的企业视同小规模纳税人。(若采用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成员单位应具备此项资质)。
3.6信誉要求:
(1)未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未处于四川省有关行政处罚期间,未处于投标禁入期内;
(2)在“信用中国”网站(******)中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注:?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做出书面承诺,格式自拟;?提供“信用中国””网络截图);
(3)投标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和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注: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络截图);
(4)不属于其他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禁止参加投标的投标人(注: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做出书面承诺,格式自拟);
(5)投标人未处于招标人及上级主管部门交易黑名单和市场禁入期内(注: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做出书面承诺,格式自拟)。
(6)若联合体投标,则联合体成员单位均应满足。
3.7企业注册地不在四川省行政区域内的外地企业须提供带二维码的《四川省省外施工、监理入川承揽业务信息录入证》或在有效期内的《四川省省外建筑企业入川承揽业务验证登记证》。(若采用联合体投标,均需满足)
3.8 本次招标 接受 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由不超过 2
家单位组成,每家单位均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联合体须以牵头人名义投标,牵头人应具有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联合体成员单位需具有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石油化工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投标时应提交附件:1“联合体投标协议书”,明确各成员承包范围、职责分工。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0 年07月01日至 2020 年 07月 07日 ,每日上午9:00时至12:00时,下午14:0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有限责任公司(成都市高新区吉泰路666号福年广场T1写字楼27楼) (详细地址)持下列证件(证明、证书)购买招标文件:
(1)购买人有效身份证及单位介绍信(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若联合体投标,则需联合体牵头单位加盖公章)
(2)注册于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若联合体投标,则联合体成员单位均需提供并加盖相对应公司的公章)
(3)资质证书正副本;(若联合体投标,则联合体成员单位均需提供并加盖相对应公司的公章)
(4)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若联合体投标,则联合体成员单位均需提供并加盖相对应公司的公章)
(5)联合体协议书原件(若采用联合体投标,则应按附件格式要求提供各方主体签字、盖章完整的联合体协议书原件。联合体协议书详见附件:1)。
注:①以上资料真实有效,报名时需携带加盖投标人公章的鲜章复印件;(若联合体投标,则联合体成员单位均需提供并加盖相对应公司的公章)
②未在规定时间内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无资格参加该项目的投标。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150 元,售后不退。
4.3招标人不提供邮购招标文件服务。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0年07月24日10时00分,地点为 成都市锦江区三色路163号银海芯座B座12楼1203室。
5.2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将拒绝接受其投标文件:
(1)投标文件密封破损;
(2)投标文件逾期送达;
(3)投标文件未送达指定地点;
(4)非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递交投标文件的。
★为有效遏制围串现象,本项目投标文件必须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递交:由法定代表人递交投标文件的,应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由委托代理人递交投标文件的,委托代理人需是投标人本单位人员,应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投标人为委托代理人缴纳近6个月的社会保险缴费证明复印件、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未携带该项资料或所携带资料由监督查验不合格的投标人,******委员会。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网址:******)、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网址:************有限公司(网址:******/)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有限公司
地 址:成都市锦江区三色路163号银海芯座B座12楼
邮 编:610000
联 系 人:张女士
联系电话:******
代理机构:******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成都市高新区吉泰路666号福年广场T1写字楼27楼
邮 编:610000
联 系 人:周女士、胡先生
电 话:******-5188
2020年 6月
附件:
盖章公告.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