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XBGJ-2023ZB143)
公示结束时间:2024 年 01 月 28 日
一、评标情况
标段(包)[001]东厂区 10KV 双回路电源建设工程:
1、中标候选人基本情况
中标候选人第 ******有限公司,投标报价:757.810623 万元,质量:达到国家现行行业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施工需达到国家最新电力施工规范和验收标准,所配装的电力设备设施及信息化部件,均应符合国家最新的行业标准规定的制造标准和质量规范,工期/交货期/服务期:150 天;
中标候选人第 ******有限公司,投标报价:808.956078 万元,质量:该项目的工程施工需达到国家最新电力施工规范和验收标准,所配装的电力设备设施及信息化部件,均应符合国家最新的行业标准规定的制造标准和质量规范,工期/交货期/服务期:180天;
中标候选人第 ******有限公司,投标报价:733.411383 万元,质量:达到国家最新电力施工规范和验收标准,所配装的电力设备设施及信息化部件,符合国家最新的行业标准规定的制造标准和质量规范,工期/交货期/服务期:156 天;
2、中标候选人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承诺的项目负责人情况
中标候选人******有限公司)的项目负责人:宋星伟 陕 ******7970
中标候选人******有限公司)的项目负责人:胡小凡 陕 ******0991
中标候选人******有限公司)的项目负责人:陶丹 陕 ******1038
3、中标候选人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中标候选人******有限公司)的资格能力条件:完全响应
中标候选人******有限公司)的资格能力条件:完全响应
中标候选人******有限公司)的资格能力条件:完全响应
4、中标候选人的评标情况
中标候选人******有限公司)的评标情况:中标候选人排名:第一名
中标候选人******有限公司)的评标情况:中标候选人排名:第二名
中标候选人******有限公司)的评标情况:中标候选人排名:第三名
二、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本评标结果公示期为 3 日,公示期内若有异议,请按以下要求提出:
1.提出异议的主体应当是参加招标的投标人
2.提出异议应当以书面形式提交
3.书面材料应当包括下列主要内容:
3.1 提出单位的名称、地址、联系人姓名、电话等;
3.2 具体的事项、事实依据及相关证明材料;
3.3 送达的日期应当合法有效;注:异议书必须有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
单位公章。
4.异议送达地点:陕西省西安市曲江新区翠华南路 500 号佳和中心 B 座 3 层 联系人:吴昊
然 联系方式:******
三、其他
公告发布媒介:陕西采购与招标网、陕西省工业和信息化领域招标投标监管服务平台。
四、监督部门
******有限公司。
五、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有限公司
地 址:陕西省西安市未央区北郊徐家湾渭滨街 5 号
联 系 人:单继文
电 话:******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有限公司
地 址: 陕西省西安市曲江新区翠华南路 500 号佳和中心 B 座 3 层
联 系 人: 吴昊然
电 话: ******
电子邮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