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限公司地块污染土壤修复项目效果评估公开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有限公司地块污染土壤修复项目效果评估 (项目名称)已由
邢台市任泽区行政审批局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有限公司地块污染土壤修复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任行审投资批 [2023]20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邢台市生态环境局任泽区分局 ,建设资金来自
中央生态环境资金和区财政资金 (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邢台市生态环境局任泽区分局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有限公司内。
建设内容:本项目修土壤总面积13467.7㎡,需修复方量为54400.1m3。按照国家相关规定开展修复相关工作,针对土壤挥发性有机污染物及半挥发性有机污染物进行治理修复。 服务期限:修复工程完成,在确认施工总结报告和监理报告的基础上,45天完成报告编制。
2.2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及图纸全部内容。
(说明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规模、计划工期、招标范围、标段划分等)。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资质条件:在技术、人员、设备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服务能力;
3.1.2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具有环境类相关专业高级职称。
3.1.3信誉要求:投标人未被列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近三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无行贿犯罪行为(以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结果为准);投标人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1.4其他要求: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特别说明:本项目投******委员会依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文件技术部分进行评审。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 (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标段中的 1 (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3-11-17 00:00 至
2023-11-23 23:59 (北京时间,下同),登录
“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
(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名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0 元,售后不退。图纸押金 0
元,在退还图纸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3-12-08
09:00:00 ,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
“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
(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任泽区公共资源交易网”、“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
(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 |
邢台市生态环境局任泽区分局 |
招标代理机构: |
******有限公司 |
地址: |
邢台市任泽区滏阳路 |
地址: |
邢台市青青家园西区环保局综合楼411 |
邮编: |
055150 |
邮编: |
054000 |
联系人: |
马良 |
联系人: |
赵宁哲 |
电话: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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