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安市气象站基础设施改造项目-机房改造工程(第二次)
中标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AHFZ-******
二、项目名称:六安市气象站基础设施改造项目-机房改造工程(第二次)
三、中标信息:
******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合肥市高新区香樟大道211号香枫创意园B-1002室
四、中标金额:捌拾贰万捌仟零贰拾陆元叁角柒分(¥828026.37元)
五、主要标的信息
工程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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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六安市气象站基础设施改造项目-机房改造工程(第二次)
施工范围:六安市气象站基础设施改造项目-机房改造工程(第二次)位于安徽省六安市气象局,本项目主要内容机房改造工程,具体详见设计图纸、工程量清单及清单编制说明。
施工工期:合同签订后30个日历天内完工并通过竣工验收。
项目经理:丁武
执业证书信息:皖******93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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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按招标文件规定收取费用。
七、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一)若投标单位认为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1:30,下午14:30-17:30,节假日休息),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材料递交地址:六安市住房公积金中心5楼505室,联系电话:******;
(二)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1、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质疑人需要修改、补充质疑材料的,应当在质疑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单位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质疑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六安市气象局
地 址:六安市长安南路208号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有限公司
地 址:六安市住房公积金中心5楼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黄工
电 话:******
六安市气象局
******有限公司
2023年1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