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JLZH-2023-0801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长春市五大污水处理系统******委员会以长发改审批字[2021]253号文件批准,招标人为******建设局,建设资金来自专项债,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工程的勘察、设计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长春市五大污水处理系统“一厂一策”提质增效工程-朝阳区工程项目威尼斯花园小区雨污分流改造工程勘察设计。
2.2项目地点:长春市朝阳区威尼斯花园小区。
2.3招标范围:勘察内容为满足施工图设计要求的全部勘察工作(包含物探、勘察、测量);设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施工图设计、后续设计服务等。
2.4项目概况:威尼斯花园小区内,雨水污水分流改造翻建及部分海绵城市。
2.5计划投资:2000万元。
2.6服务周期:中标后7日内完成勘察、测量、物探,15日内完成施工图设计及施工图预算。
2.7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及省市关于勘察设计相关规范、标准,并满足本项目目标要求。
2.8最高投标限价:勘察费:折扣系数不高于0.50。设计费:折扣系数不高于0.50。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申请人须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须同时具备以下①②项资质条件,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①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专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勘察综合资质或同时具备岩土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和工程测量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同时具备岩土工程(分项)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同时包括岩土工程勘察、岩土工程设计、岩土工程物探测试检测监测)和工程测量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3.2项目负责人: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相关专业高级技术职称(若为联合体投标时,须由联合体牵头单位委派),未经招标人允许不得更换。投标人的项目负责人信息应与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登记内容相一致,投标文件中须提供项目负责人在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内人员信息截图,加盖企业公章。评标专家在现场对项目负责人信息通过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核实。其他主要人员要求:(1)设计部分负责人1人,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职称。(2)勘察部分负责人1人,须具有国家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注册执业证书。(3)其他项目人员:勘察人员不低于2人,具有岩土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设计人员不低于3人,具有市政公用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其他人员根据实际现场施工情况,如有需要可调增,中标人须无偿予以配合。投标人拟投入本工程的项目管理机构人员,必须为本单位在职人员并缴纳社保,所有人员提供2023年1月1日至今任意一个月社保缴纳证明(已退休的人员应附退休相关证明材料)。
3.3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家数不得超过2家。以联合体形式参与投标的,联合体牵头人应为设计单位,项目负责人由联合体牵头人设计单位提供,组成联合体的各方均不得以本单位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的投标。联合体成员须提供联合体协议,并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及分工,联合体必须满足申请人资格条件的全部规定。
3.4 本次招标项目严禁投标人转包、违法分包,严禁各类形式的资质挂靠。
3.5 投标人近三年(******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②2023年1月1日至今的财务状况良好承诺。注:1.如投标人在2023年1月1日后成立的,只提供成立之日至今的财务状况良好承诺即可;2.以联合体形式参与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须提供。
3.6业绩的认定:投标人近年(2020年-至今)完成过同类或类似项目(至少一项勘察业绩或一项设计业绩或一项勘察设计项目,类似项目业绩以完成时间为准)。业绩认定应按以下规定执行:本省行政区域内的业绩认定,应当采用“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工程项目信息中的业绩。在省域外的业绩认定,必须是通过互联网且不需任何权限即可在工程所在地的省级建筑市场监管一体化工作平台查询得到,而且查询到的数据应能满足招标项目的要求,其他网站查询的业绩不予认定。评标过程中,评标专家在现场对投标人的业绩通过“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或工程所在地的省级建筑市场监管一体化工作平台核查,未查询到的业绩不予认定。(关于涉密工程招标评标业绩执行吉建招[2017]12号文件《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涉密工程招标评标业绩认定的补充通知》的规定)。
3.7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上述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8信誉要求:(1)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2)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全国企业******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4)在近三年(2020年1月1日至今)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未在“中国裁判文书网”(wenshu.court.gov.cn)上有行贿犯罪行为。
3.9招投标过程中,投标人所提供的所有证件均须在有效期内且注册单位名称与投标人的名称一致,如企业名称发生变更,须提供主管部门出具的变更证明材料,否则不接受其投标人参与本次招标项目的投标。
3.10项目招投标活动的每个环节,包括下载招标文件、参加开标会、合同签署等过程,经办人必须是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唯一授权的委托代理人且为本单位在职人员须提供本单位的社保缴纳证明,相关文件和表格均应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署,整个招投标过程不得随意更换委托代理人。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9月5日至2023年9月11日,到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TPBidder招标文件领取菜单获取招标文件,其他途径及未在规定时间内获取的招标文件一律按无效投标处理。具体注册及下载招标文件方法请访问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查询相关信息;
4.2已在省级、长春市平台办理过CA的交易主体,CA未到期限的,在办理一体化平台业务时,无需重新办理,只需在一体化平台上进行绑定激活即可使用。拟新办CA的交易主体,可在任一试运行平台及场所办理一体化平台CA,使用方式同上。招投标交易主体及有关方面登录(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EpointSSO/memberLogin)完善主体信息后再登录(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系统:******/TPBidder)开展交易活动;CA办理联系电话:0431-******,一体化平台软件咨询电话:0431-******。未进行网上注册并办理CA认证的投标单位将无法参与本次招标活动;
4.3本招标文件的质疑回复、澄清、修改、补充等内容在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TPBidder)上发布;
4.4招标文件的澄清文件、答疑文件、补遗文件一经发布即视为已告知了所有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且投标人也已经收到并明确了该澄清文件的内容。投标人须主动阅知,以免错过信息影响投标。
五.投标人的信息核查
对投标企业有以行贿谋取中标、相互串通投标和以他人名义投标等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的,一经发现,依法严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依法作出相应处罚******委员会有权否决其投标;若在中标结果公示期间发现中标候选人提供了虚假材料,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候选人资格;若在合同实施期间发现投标人提供了虚假材料,招标人有权扣除履约保证金作为违约金。同时招标人将投标人的弄虚作假行为上报省、市级主管部门。弄虚作假行为,一经发现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六十八条进行处理。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3年9月27日9时30分,电子版投标文件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在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网址:******/TPBidder)通过企业锁制作上传,并在开标时听从招标代理机构工作人员要求持投标单位企业锁远程解密。地点为长春市政务中心二楼【213】开标室(长春市南关区华新街700号)。逾期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2本项目开标方式为采用腾讯会议(腾讯会议号: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和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不见面开标大厅进行远程开标活动。参加开标会议人员应为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进入会议后将姓名修改为投标人全称+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姓名。投标人在线参加视频开标会议,如未进入或离开视频会议室,后果自负,视为认同开标过程。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通过远程开标会议当场提出,非开标会议现场提出的开标异议,招标人或者行政监督部门不予受理。
6.3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支持投标文件远程解密;解密方式:投标人持投标单位企业CA锁登录,进入“远程开标解密”菜单,按照开标会议主持人的指令在60分钟内完成远程解密(开标前及开评标系统公布投标人名单前,不要提前进行远程解密)。投标人由于非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原因导致未能按时完成解密的,视为逾期未提交投标文件;
6.4本项目投标单位在开完标2小时后,按招标人要求提供规定数量的纸质版投标文件及电子版投标文件;
6.5当投标人的有效投标报价超出招标人设定的招标控制价时,该投标报价视为无效报价;
6.6投标人所提供的资格后审资料应满足招标文件全部要求,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
6.7投标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时,应按照招标文件有关规定递交投标保证金,未递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否决;
6.8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因《吉林省建设信息网》系统维护,本项目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其他网站转载无效。
八.联系方式
招标人:******建设局
地址:长春市朝阳区前进大街1855号
联系人:刘树
电话:0431-******
******有限公司
地 址:长春市朝阳区前进大街996号力旺广场B座1308室(请乘坐一楼榴蘭香主后侧电梯)
联系人:马志华
联系电话:0431-******
监督部门:长春市建委招标投标管理处
电 话: 0431-******
吉林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线索举报方式:
电话:0431-****** 邮箱:****** 邮编:130051
地址:长春市贵阳街287号建设大厦428室招投标管理处
长春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线索举报方式:
电话:0431-****** 邮箱:****** 邮编:130400
地址:长春市南关区华新街******服务中心2041室招投标管理处
招标公告与招标文件有不一致之处,以招标文件为准。
电子保函提示:
投标单位登录吉林省公共资源一体化交易平台,在系统“电子保函申请”菜单下,点击“立即申请”按钮,进入电子保函申请页面申请电子保函,电子保函当前以系统开具为准,开标后以系统查到的电子保函作为保证金鉴收的依据!
温馨提示:
1、有意向参加投标的用户操作如下:
(1)办理数字证书CA并登陆:******/EpointSSO免费注册,并且完善基本信息;
(2)基本信息验证通过后登录******/EpointSSO,在【对应的业务】-【招标文件下载】菜单下载招标文件。
2、投标单位下载招标文件后,以保函方式缴纳的请注意,开标前,投标单位需在系统“电子保函申请”菜单下提前申请电子保函!开标后以系统收到的电子保函为准!电子保函接收以系统开具为准。)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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