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锦州市文化******有限公司(辽宁省锦州市太和区天成雅典10号楼99号)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04月21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LNALJT202304-009
项目名称:锦州市文化旅游广播电视局2023年文化旅游宣传片及宣传品制作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预算金额:12.******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12.******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详见第三章服务需求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中小微企业(含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等
合同履行期限: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后5月31日前完成宣传片和宣传品设计制作及印刷工作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3.1截至投标截止时间前,经“信用中国”网(******)、“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查询,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不得参加本采购项目。3.2成交供应商不得将本项目分包或转包。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3年04月18日 至 2023年04月20日,每天上午8:00至11:30,下午13: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有限公司(辽宁省锦州市太和区天成雅典10号楼99号)
方式:现场领取
售价:¥5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3年04月21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
******有限公司(辽宁省锦州市太和区天成雅典10号楼99号)
五、开启
时间:2023年04月21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
******有限公司(辽宁省锦州市太和区天成雅典10号楼99号)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购买采购文件时须携带以下材料:
1.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营业执照;
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含法定代表人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3、报名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任一个月的依法纳税缴款凭证和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缴款凭证;
4、“信用中国”网(******)、“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证明材料;以上证件原件及加盖公章复印件一式二份。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锦州市文化旅游和广播电视局
地址:锦州市太和区市府路68号
联系方式:潘女士******61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有限公司
地 址:辽宁省锦州市太和区天成雅典10号楼99号
联系方式:袁女士******97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袁女士
电 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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