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SCTS〔2023〕01号(招标文件编号:SCTS〔2023〕01号)
二、项目名称:剑阁县2023年农村饮水工程维修养护项目(第一批)
三、中标(成交)信息
******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乐山市市中区水口镇工业集中区
中标(成交)金额:0.******(万元)
******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河南省开封市尉氏县朱曲镇北街
中标(成交)金额:0.******(万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 供应商名称 | 货物名称 | 货物品牌 | 货物型号 | 货物数量 | 货物单价(元) |
1 | ******有限公司 | PE100级给水管材 | ******有限公司) | dn110x1.6MPa | 1批 | 下浮43.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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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供应商名称 | 货物名称 | 货物品牌 | 货物型号 | 货物数量 | 货物单价(元) |
2 | ******有限公司 | 智能水表ER18505电池 | ******有限公司) | ER18505 | 1批 | 下浮3.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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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高建强(评审组组长)、刘芙君、李锦蓉(采购人代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本项目代理费收费标准:以采购预算(最高限价)金额作为计算基数,参照国家计委计价格[2002]1980号及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通知规定和采购代理协议约定,由中标人(成交供应商)在领取中标(成交)通知书前向招标代理机构支付采购代理服务和需求论证费用,按照参照国家计委计价格[2002]1980号及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通知规定计算下浮20%收取费用。
本项目代理费总金额:2.****** 万元(人民币)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它补充事宜
1、本项目采用单价下浮比例报价,第一包成交下浮比例为43.6%;
2、本项目采用单价下浮比例报价,第二包成交下浮比例为3.5%;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有限公司
地址:剑阁县隆庆街132号
联系方式:李女士 083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有限公司
地 址:广元市剑阁县下寺镇东滨人家101号
联系方式:陈女士 ******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陈女士
电 话: ******
附件下载:
管材采购包1 .pdf
智能水表采购包2 .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