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万州区“瞰江揽月”气象科普公园建设工程已由******委员会以项目代码:2105-500101-04-01-296114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重庆市万州区气象局,建设资金来自争取三峡后续工作专项资金等多渠道筹集,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重庆市万州区气象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工程一期的方案设计、初步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 建设地点:******街道翠屏村。
2.2 项目概况与建设规模:项目用地36.24亩,新建气象防灾减灾科普示范区及功能完善,气象科普馆建筑面积2192m2;新建气象养生体验服务(入口大门、广场、庭院、瞰江揽月展望台、漫步云端、观景步******消防、环保、绿化等附属工程。
2.3 本次招标项目工程费估算金额:3000万元(其中风景园林工程部分工程估算金额约2070万元)
本次招标项目设计合同估算金额:59.6万元
2.4 招标范围:按相关规定及业主要求编制建筑、园林及景观等建设内容的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含概算)且通过相关部门的审查合格;并协助招标人及时完成各项审批手续办理等后续服务。
2.5 设计服务期限: 20 日历天,其中:方案设计 8 日历天;初步设计 12 日历天;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3.1.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以下资质之一:
①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②建筑行业丙级及以上资质和风景园林工程设计专项甲级;
③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丙级及以上资质和风景园林工程设计专项甲级;
3.1.2 投标人还应在人员、业绩、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能力,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项内容。
3.2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风景园林工程设计专项甲级资质的单位作为联合体牵头人,联合体所有成员均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组成联合体的成员数量不得超过2家;
(3) 联合体各方应按照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 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联合体各方均应当具备承担招标项目的相应能力,联合体协议约定同一专业分工由两个及以上单位共同承担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
招标人: | 重庆市万州区气象局 | 代理机构: | ******有限公司 |
地址: | 重庆市万州区江南大道383号 | 地址: | 重庆市渝北区红锦大道611号23-2 |
联系人: | 张国春 | 联系人: | 邱敏 |
电子邮箱: | 电子邮箱: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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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 | 联系电话: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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