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街道中兴东路96号四楼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03月09日 15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FJBW-******04
******控制中心理化实验室原子荧光光度计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询价
预算金额:38.******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38.******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控制中心理化实验室原子荧光光度计采购项目
数量:1台
******控制中心理化实验室原子荧光光度计采购项目。供应商提供的所有产品必须通过合法渠道获得,具有在中国境内的合法使用权和用户保护权的货物。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15天内完成。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 小型、微型企业:适用合同包1。
- 监狱企业:适用合同包1。
-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适用合同包1。
- 信用记录:适用合同包1。
- 其他政策: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供应商应取得相应的医疗器械生产及经营许可证(若有) ①供应商为生产企业的,从事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的,应取得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备案凭证》;从事第二类、第三类医疗器械生产的,应取得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在有效期内的《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 ②供应商为经营企业的,从事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的,应取得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或有效期内的《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从事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的,应取得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有效期内的《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 ③报价货物若属于中国医疗器械注册管理范围内的,则应取得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相应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注册证》及《医疗器械产品注册登记表》(若有)。 ④进口医疗器械产品应取得《进口医疗器械注册证》以及《进口医疗器械产品注册登记表》(若有)。2.关于【供应商的资格要求中“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材料”】补充说明 因疫情影响享受缓交或免缴社保资金、税款的企业,无法提供相关社保、税收缴纳证明材料的,提供有关说明视同社保、纳税缴纳证明材料提交完整。(须提供有关情况说明,供应商须对相关情况说明的真实性负责)本询价通知书中若有与此处不一致的,以此处补充说明为准。3.落实政府采购政策的证明材料(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1、供应商提供的服务应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 第四条规定的情形,且应当提供《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见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3、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视同小型和微型企业,可不提供以上第1点材料,但应当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格式见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附件。 4、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工业。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3年03月06日 至 2023年03月08日,每天上午8:30至12:00,下午14:30至18: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街道中兴东路96号四楼
方式:A. 现场方式报名办理获取询价通知书事宜的供应商须至我司进******银行账号等信息,转账相应的询价通知书售价至我司账户,同时将公对公转账底单截图及贵公司相关信息(含单位名称、联系人、联系方式、传真、电子邮箱、项目名称及项目编号等)编辑完整并发邮件至我司的电子信箱(******)
售价:¥5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3年03月09日 15点00分(北京时间)
******街道中兴东路96号四楼
五、开启
时间:2023年03月09日 15点00分(北京时间)
******街道中兴东路96号四楼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账户信息:
******有限公司
账 号:8111 3010 1160 0605 379
******银行杨桥支行
邮箱:******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控制中心
地址:福安市新华南路63号
联系方式:王刚;059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有限公司
******街道中兴东路96号四楼
联系方式:刘丽娜/林蝶;059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刘丽娜/林蝶
电 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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