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和镇吉岭片股份经济合作社原办公大楼3间商铺出租定于2023年3月3日下午3:00在杨和镇沙水村委会进行竞投。本项目采用暗标方式进行,欢迎有意参加投标的人士前来竞价。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资产类型及面积:房屋及建筑物,3间商铺面积共约90平方米,以业主确定的实际界线为准。
(二)标的物所在位置:杨和镇吉岭原办公大楼商铺。
******城市管理要求,相关建设要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有关规定,且必须符合法律法规和地方性政策)。
(四)出租合同年限:5年。
(五)具体情况:
序号 | 资产名称 | 占地面积 | 交易底价(元/年) | 合同押金 | 投标保证金(元) |
1 | 吉岭原办公大楼商铺1 | 约30平方米 | 5500 | 5500元 | 3000 |
2 | 吉岭原办公大楼商铺3 | 约30平方米 | 5500 | 5500元 | 3000 |
3 | 吉岭原办公大楼商铺4 | 约30平方米 | 5500 | 5500元 | 3000 |
(六)租金收取方式:一年一付,先付款后使用。
(七)其他内容详见合同,以合同为准。
二、投标人准入条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除法律另有规定外,均可单独申请投标。
三、本次项目采用现场提交报价文件的投标方式(即暗标)竞投,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中标人。本次招标不设立候选中标人。
四、投标保证金
投标人必须在2023年3月3日下午3:00前带投标保证金,到杨和镇沙水村委会提交。
五、开标时间、地点及注意事项
(一)开标定2023年3月3日下午3:00在杨和镇沙水村委会正式开始。投标人请于2023年3月3日下午3:00前,携带如下资料到杨和镇沙水村委会提交。
1.自然人竞租,须持有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和投标保证金(个人竞租不得委托他人参与投标,否则为无效标)。
2.企业法人投标,须持有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和投标保证金;法人、其他组织法定代表人委托他人办理的,应提交营业执照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证原件和投标保证金(复印件和授权委托书需加盖公章)。
(二)注意事项
1.该项目进行投标时,如果参与投标的单位少于三人或有效投标报价少于三份时,该投标结果仍然有效。
2.投标人应详细了解项目交易内容(含合同)。
六、投标人可自行到标的物现场踏勘。
七、免责声明
本项目标的物若出现产权归属问题,及与此相关的一切纠纷,由业主方负责解决,佛山市高明区杨和镇公共资源交易所不承担任何责任。
八、联系方式
佛山市高明区杨和镇吉岭片股份经济合作社
联系人:彭先生
联系电话:
******附件:
杨和镇吉岭片股份经济合作社原办公大楼3间商铺出租位置图.pdf杨和镇吉岭片股份经济合作社原办公大楼3间商铺合同模板.pdf佛山市高明区杨和镇吉岭片股份经济合作社
2023年2月2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