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第一强制隔离戒毒所迁建项目附属工程--场地平整工程(重)
中标候选人公示
项目名称 |
广西第一强制隔离戒毒所迁建项目附属工程--场地平整工程(重) |
项目招标编号 |
E************0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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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人 |
广西壮族自治区第一强制隔离戒毒所 (需盖企业章及法人签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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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单位 |
广西壮族自治区第一强制隔离戒毒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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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类别 |
?委托招标 □自行招标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邀请招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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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代理机构 |
******有限公司 (需盖企业章及法人签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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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构类型及规模 |
主要建设广西第一强制隔离戒毒所迁建项目配套场地平整土方工程,土方平整面积约156577.61平方米,土方量198.91万立方米,其中土方挖方量197.43万立方米,清淤挖方量1.48万立方米。土方挖深12米,土质类型主要为素填土、黏土,土质类别Ⅲ类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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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标时间 |
2023年01月31日09时30分 |
开标地点 |
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南宁市怡宾路6号)第六开标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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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开始时间 |
2023年02月03日 |
公示截止时间 |
2023年02月08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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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中标人 |
******有限公司(非联合体) |
联合体 |
牵头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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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员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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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标候选人情况 |
第一中标 候选人 |
单位名称 |
******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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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资质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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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总价 |
******.14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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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期 |
175 日历天 |
质量等级 |
合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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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经理 |
饶家全(注册编号:桂******0858;身份证号:4509**********461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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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
何家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编号:桂建安C(2014)******;身份证号: 4509**********0468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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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所用企业业绩、奖项、企业诚信综合评价分(包括资格要求和加分业绩、奖项) |
1. 保利?领秀前城25地块三通一平土方工程; 2. 保利?领秀前城19地块三通一平土方工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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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中标 候选人 |
单位名称 |
******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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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资质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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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总价 |
******.03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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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期 |
175 日历天 |
质量等级 |
合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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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经理 |
蒋雪松(注册编号: 苏************ ;身份证号: 3211**********1912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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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
赵镇(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编号: 苏建安C2(2019)******;身份证号:3211**********0014) 高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编号: 苏建安C2(2019)******;身份证号:3209**********606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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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所用企业业绩、奖项、企业诚信综合评价分(包括资格要求和加分业绩、奖项) |
1. 建设景明大街(G205-金港大道)道路景观绿化改造项目EPC工程总承包; 2. 谷阳路(官塘桥路-丁卯桥路)拓宽改造工程(一标段:丁卯桥路-跨泸宁铁路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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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中标 候选人 |
单位名称 |
******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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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资质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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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总价 |
******.79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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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期 |
175 日历天 |
质量等级 |
合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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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经理 |
李文辉(注册编号:京************ ;身份证号: 1504**********361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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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
张绘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编号:京建安C2(2015)******;身份证号:3708**********3243) 吴晶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编号:京建安C2(2011)******;身份证号:1324**********6027) 梁改英(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编号:京建安C2(2011)******;身份证号:1422**********172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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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所用企业业绩、奖项、企业诚信综合评价分(包括资格要求和加分业绩) |
1. 广西-东盟经济技术开发区里建大道与宝源南路西北侧地块、长岗大道与宝源北路西北侧地块、长岗大道与永和北路东北侧地块场地平整工程总承包(EPC) ; 2. 广西荔浦至玉林高速公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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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否决投标或不合格的投标人名称、否决原因及依据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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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公示内容(如有)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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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媒介 |
在广西壮族自治区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9000/、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西壮族自治区)******/、中国政府采购网******/、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网站)(公告发布媒介包含但不限于上述媒介)发布。(备注:实行招标投标的政府采购工程项目还应当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上发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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异议和投诉 |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若招标人拒不答复或认为招标人答复内容不符合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或认为权益受到侵害的,请在自知道或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投诉受理部门提出书面投诉书,逾期不予受理。若招标人对项目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可在公示开始日起10日内直接向投诉受理部门提交书面投诉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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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诉受理部门 |
******办公室 |
投诉受理电话 |
****** |
一式5份。其中:招标人2份、招标代理单位1份、招投标监督管理部门1份、交易中心1份。
备注:1、以上身份证号在公示时应隐藏中间部分数字。
2、中标候选人享受《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的,招标人应当在公示中标候选人时公开中标候选人的《中小企业声明函》。
3、中标候选人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招标人或者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时公开中标候选人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附件:中标候选人公告.pdf 附件:广西第一强制隔离戒毒所迁建项目附属工程-场地平整工程(重)中标候选人公示(发布稿).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