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条件 洛阳市瀍河回族区白马寺安置小区项目EPC工程总承包已经主管部门批准,具备招标条件,******有限公司,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洛阳市瀍河回族区白马寺安置小区项目EPC工程总承包; 2.2项目编号:瀍河工施招标(2023)0005号 2.3招标编号:瀍建招-2023-001; 2.4建******幼儿园、物管及商业配套用房等主体工程建筑、装饰、安装等以及安置房小区内道路、绿化、给排水、供配电、燃******幼儿园建筑面积约2000平方米,社区配套设施建筑面积约988平方米; 2.5建设地点:瀍河回族区白马寺镇; 2.6资金来源:企业自筹资金; 2.7最高投标限价(最高概算限价):53098.74万元(其中工程建设费用为52764.94万元;设计费单价23.5元/平方米,设计费总价为333.80万元); 2.8招标范围::本项目采用 EPC 总承包方式,包含但不限于该项目的设计、采购、施工等及工程缺陷责任期内的修复工作,以及协助完成本项目相关报批报建,直至项目交付使用的全部内容; 2.9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共划分为一个标段; 2.10计划工期:1095日历天(包含设计、施工等全部内容) 2.11质量要求:(1)设计质量要求:达到现行国家、行业及地方相应规范、标准要求,并通过有关部门审查; (2)施工质量要求:符合国家质量验收备案合格标准; (3)采购质量要求:符合国家有关规范、标准、性能良好、满足招标人的要求。 2.12安全目标:杜绝重伤、死亡事故; 2.13文明工地目标:达到市级文明工地; 2.14扬尘治理目标:严格按照国家、省、市扬尘污染防治标准及各项扬尘管控指令,做到达标生产; 2.15资格审查:本工程实行资格后审; 2.16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1)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的规定,本项目支持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节约能源,保护环境,落实绿色建筑、绿色建材,不发达、少数民族地区的企业,促进自主创新产业发展,支持脱贫攻坚; (2)根据洛采购[2021]4号文件要求,参加政府采购项目的中小微企业供应商,持中标(成交)通知书可向金融机构申请合同融资。详情请登录洛阳市政府采购网(******/),进入网站飘窗或业务指南窗口了解金融机构提供的融资服务内容。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成员均须提供)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投标文件中须附以上证件原件的扫描件,并加盖单位公章,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盖章); 3.2资质要求: (1)施工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含)及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投标文件中须附以上证件原件的扫描件,并加盖单位公章,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盖章); (2)设计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资质;(投标文件中须附以上证件原件的扫描件,并加盖单位公章,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盖章); 3.3 人员要求: (1)施工项目经理要求: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一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不含临时建造师)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承诺在中标后未担任任何在建施工项目的项目经理;(须在投标文件中附以上证件的原件的扫描件,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盖章) (2)设计负责人要求:投标人拟派设计项目负责人须具有一级注册建筑师或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执业资格,同时具有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须在投标文件中附以上证件的原件的扫描件,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盖章) 注:投标人拟派设计负责人、施工项目经理不能为同一人。 3.4根据《河南省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工作实施方案》(豫政办〔2021〕2 号)文件,投标人须按照规定提供“信用承诺函”,招标人有权在签订合同前要求中标人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核实中标单位承诺事项的真实性,投标时不再需要提供以下证明材料: (1)符合国家相关规定的财务状况报告; (2)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 (3)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5)参加招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证明材料; (6)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证明材料。 3.5外省企业(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成员中施工方企业须提供)进豫承揽业务的,应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通过“河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按规定报送企业基本信息(投标文件中须附清晰的网页截图并加盖企业电子章) 3.6本项目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为资格后审; 注: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投标人可同时具备资质要求中的施工资质和设计资质,也可以由施工单位+设计单位组成联合体,且牵头方必须为施工单位,联合体成员不超过 2 家,且每个联合体成员须为一个独立法人单位; (2)以联合体参加的,应提交联合体协议。并注明牵头人及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承诺一旦中标联合体各方将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3)联合体各成员必须按规定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明确约定联合体主体方(牵头人)及联合体成员方各方承担的工作和相应的责任。联合体双方签订共同投标协议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在同一项目中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参加同一项目投标; (4)联合体的牵头人应被授权作为联合体两方的代表,承担责任和接受指令; (5)获取招标文件时,应以联合体牵头人的名义获取,并以联合体牵头人的名义递交投标文件;联合体牵头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负责签署本次投标相关资料,其他联合体成员必须予以认可。注:上述内容作为资格后审时审查的内容,投标文件中须提供以上资料原件的扫描件,未提供者其投标将被否决。(涉及相关证书、各类证件均不得伪造、涂改,如发现投标人有弄虚作假或伪造、涂改证件者,将取消其资格后审合格资格,并按国家有关规定处理。)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本次招标文件在网上获取,请登录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lyggzyjy.ly.gov.cn),点击“交易登录”进入“洛阳市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进行用户注册,并办理CA数字证书。详见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办事指南—办事流程—主体注册CA办理。 2、办理数字证书后,请于2023年01月13日至2023年01月19日24:00,登录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点击“交易登录”,选择“证书Key”方式登录,免费下载招标文件。如投多个标段,则应就所投每个标段分别下载获取。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完成招标文件下载。 3、获取招标文件后,请到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办事指南—下载中心栏目下载并安装最新版本投标文件制作工具,查看招标文件和制作电子投标文件。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为2023年2月15日9时5分 (北京时间)。 2、投标文件接收地点及开标地点为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三室。 3、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 数字证书登录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将加密的投标文件上传至“洛阳市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指定位置,上传成功后将得到上传成功的确认。投标人应充分考虑上传文件时的不可预见因素,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上传的,视为逾期送达,洛阳市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将拒绝接收。 4、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交易的模式,开标当日,投标人无需到开标现场参加开标会议,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到洛阳市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TPBidder),点击右上方【不见面开标大厅】按钮进入,在线准时参加开标活动并进行投标文件解密等。因投标人原因未能解密、解密失败或解密超时的将被拒绝。请参照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首页-办事指南-下载中心-操作手册-《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不见面开标大厅操作手册(投标人)》。 5、除电子投标文件外,投标时不再接受任何纸质文件、资料等。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六、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通过交易系统内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交异议函(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委托他人提出异议的,需一并提交授权委托书和授权委托人身份证明,邮寄件、传真件不予受理。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异议函将不予受理。 七、发布公告的媒体 1、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及《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 2、投标人在参与本项目招标采购活动期间应及时关注本网站获取相关澄清或变更等信息。 八、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有限公司 地 址:河南省洛阳市瀍河回族区九都东路 18 号 联 系 人:周先生 电 话:****** 代理机构:******有限公司 地 址:郑州市金水区纬四路13号 联 系 人:刘先生 电 话:0379-****** 监管部门:******建设局 监管部门联系人:******建设局 监管部门联系方式:0379-****** 2023年01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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