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标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质疑),应在公示期内通过电子交易系统在线提出异议(质疑),招标人收到异议(质疑)后应当在3日内通过电子交易系统对异议(质疑)进行答复。本项目书面质疑(异议)受理单位为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异议)联系电话:******。招标人不受理投标人逾期提出的异议(质疑)。招标人不予答复或对招标人答复不满意的,投标人可在异议(质疑)答复期满后,向监管部门提起投诉。对该项目的投诉:投标人在知道或应当知道之日起10************管理局),地址:安徽省阜阳市太和县人民中路县政府大院综合楼四楼(接收投诉的具体地址),咨询电话:0558-861019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