锡山区委党校LED屏采购项目公开招标的更正公告XSZFCG(G)******
发布时间:2021-05-08 14:07
一、项目基本情况
1.原采购项目编号:XSZFCG(G)******
2.原采购项目名称:锡山区委党校LED屏采购项目
3.首次公告日期:2021年4月26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招标文件
更正内容:
1. 原招标文件中:“投标时需提供(打★项)由CAL和CMA和CNAS同时具备检测资质认可的检测机构出具的产品性能检测报告复印件。”现更正为:“投标单位需提供(打★项)由CMA和CNAS认可的检测机构出具的产品性能检测报告复印件。”
2. 原招标文件第15页“LED全彩显示屏招标技术参数”增加一项:“★18)LED全彩显示屏要求采用纯金线封装。”
3. 原招标文件第25页,“8) 投标LED屏幕产品防火及安全标准:满足BS476-7表面燃烧测试1级;BS6853烟气毒性测试的毒性指数R值≤1,投标单位需提供具有检测资质的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复印件(2分)” 现更正为:“8)投标LED屏幕产品通过视觉健康认证,投标单位需提供证书复印件(2分)。”
4. 原招标文件第25页,“9)投标LED屏幕产品具备物联网智慧集中管控功能,投标单位需提供由国家版权局颁发的“物联网智慧集中管控平台控制软件”的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复印件。(2分)” 现更正为:“9)投标LED屏幕产品具备物联网智慧集中管控功能,投标单位需提供由国家版权局颁发的相应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复印件。(2分)”
5. 原招标文件第25页,“10)投标LED屏幕产品具备视频监控大数据集成平台功能,投标单位需提供由国家版权局颁发的“视频监控大数据集成平台”的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复印件。(2分)” 现更正为:“10)投标LED屏幕产品具备视频监控大数据集成平台功能,投标单位需提供由国家版权局颁发的相应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复印件。(2分)”
如招标文件中涉及到以上更正(变更)的部分,其具体要求视同做相应修改。
更正(变更)日期:2021年5月8日
三、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 采购人信息
******委员会党校
地址:无锡市锡山区源泉路
联系人:华晓
电话:0510-******
2.集中采购机构信息
名称:无锡市锡山区采购中心
地址:无锡市锡山区迎宾南路19号 无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锡山分中心
联系人:邵明民、张新怡
电话:0510-******
传真:0510-******
邮编:214101
四、疫情防控期间注意事项
1. 凡参加答疑会或者参与投标(报价)的相关人员,应在投标(报价)截止时间前完成以下程序:
1)必须从无锡市锡山区迎宾南路19号无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锡山分中心大门进入,进行“健康码”核验(请现场扫描生成最新“健康码”,并配合核验信息),采取“测温+扫码”进,“扫码”出。凡体温超过正常值、核验结果为“红色”的人员,严禁进入。
2)乘坐电梯到达四楼投标区域,领取并填写工作人员发放的《无锡市疫情防控期间公共资源交易现场人员承诺书》,凭签署完毕的《无锡市疫情防控期间公共资源交易现场人员承诺书》到达指定地点参加答疑会或进行投标(报价)。
3)投标(报价)人应考虑完成上述程序所需时间,提前进入无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锡山分中心,不能在投标(报价)截止时间前投标所造成的风险及损失,由投标(报价)人自行承担。
2.投标(报价)人委派人员不得超过2人。
3.凡参与投标(报价)的相关人员,应在开标室等候,不得随意走动。
无锡市锡山区采购中心
2021年5月8日
来源:锡山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