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局新吴分局新吴交警大队2021-2022涉案车辆清障服务项目的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0-11-18 13:46
项目概况
******公安局新吴分局新吴交警大队2021-2022涉案车辆清障服务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有限公司(无锡市新吴区金城东路333号中国工业博览园总部园区30栋107)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0年12月17日14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项目编号:JSXSCG2020-51(采购计划备案文号:锡新财购计【2020】ZZ第0973号)
******公安局新吴分局新吴交警大队2021-2022涉案车辆清障服务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420万元
最高限价:420万元
小型汽车(20座以下客车、3吨以下货车)230元/辆,
大型汽车(含20座以上客车、含3吨以上货车)470元/辆;
采购需求:涉案车辆清障服务
服务期限:两年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参加报价的中小企业,应当按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的规定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详见《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
(2)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对其产品价格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参加报价的监狱企业,应当按照************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复印件。
(3)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对其产品价格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参加报价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当按照《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同一投标人,上述(1)(2)(3)三项价格扣除优惠不得重复享受。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投标人营业执照经营范围有“拖车、清障施救”或类似内容;
(2)投标人具有交通运输管理部门核发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
(3)投标人提供的车辆必须具有合法、完备的证照(清障车辆必须有能满足进入无锡市区清障施救的合法条件),清障车辆能按照招标文件和交警部门要求及时到市区指定地点实施清障救援,且不违反当地交通管理部门和交警部门的管理要求;
(4)未被“信用中国”(******)等网站列入失信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0年11月19日至2020年11月25日,每天上午9:00至11:00,下午13:00至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有限公司(无锡市新吴区金城东路333号中国工业博览园总部园区30栋107)
方式:电子文档介质。同时递交以下资料并装订成册:
(1)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原件,授权委托书上需注明联系方式(电话、电子邮件地址);
(2)供应商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经营范围有“拖车、清障施救”或类似内容;
(3)供应商具备的交通运输管理部门核发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售价(元):800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同开标时间):2020年12月17日14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无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新吴分中心开标室2(新吴区长江路7号科技园区一楼)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法定期限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法定期限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
1、采购人信息
******公安局新吴分局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A
采购预算代码:******1
地址:无锡市新吴区天山路18号
联系方式:0510-******
联系人:许主任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5H
地址:无锡市金城东路333号中国工业博览园总部园区30栋
联系方式:051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周润杰
电话:0510-******、******
来源:新吴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