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营范围
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禁止的不得经营;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应当许可(审批)的,经审批机关批准后凭许可(审批)文件经营;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无需许可(审批)的,市场主体自主选择经营。(许可项目:地质灾害治理工程施工;建设工程施工;文物保护工程施工;建设工程施工(除核电站建设经营、民用机场建设);住宅室内装饰装修;施工专业作业;建筑劳务分包;建筑物拆除作业(爆破作业除外);建设工程监理;建设工程设计;测绘服务;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特种设备检验检测(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一般项目:承接总公司工程建设业务;对外承包工程;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室内木门窗安装服务;土石方工程施工;金属门窗工程施工;市政设施管理;建筑砌块制造;环境保护专用设备制造(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